103年第三十八屆中華民國攝影團體聯合攝影展覽實施辦法
一、宗 旨︰為發揚中華文化,提高影藝水準,增加觀摩機會,特舉辦本攝
影團體聯合展覽,以促進中華民國攝影團體之影藝交流。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部、彰化縣政府、彰化縣文化局
三、承辦單位︰彰化縣攝影學會
四、協辦單位︰財團法人彰化縣八卦山大佛風景區協會、各攝影團體。
五、贊助單位︰彰化市公所、員林鎮公所、田中鎮公所、維他露基金會、弘瀚科技(收藏家防潮箱專
業經銷商)、柯達行照相器材。
六、參展對象︰凡屬中華民國攝影團體,並贊同本簡章者,誠摯歡迎參加展出。
七、作品題材︰題材自由,但須為不違反國策、善良風俗,以及未曾發表之作品。
八、作品規格︰黑白或彩色照片均可,組合、連作不收,規格限長邊十五吋,短邊不限 (並以參展團
體為單位,請檢附各參展作品每幅至少3000x2400 pixel之電子圖檔,以編印影集之用,未附圖檔者,
視為放棄刊登權利論,檔名稱請設為:作品題名/姓名.jpg,光碟需註明團體名稱、聯絡人及聯絡電話)。
九、參展張數︰每參展團體最少參展張數五件,最多不限,為鼓勵各攝影團體踴躍參展,凡超過15
張,即優待一張(第16張免費),依此類推。
十、參展作品︰參展團體應自行負責評定選出優秀作品後再提出參展,以提高作品之水準。
十一、參展限制︰每位參展者限代表一個團體,不得參加兩個以上團體選送作品,否則取消資格。
十二、參展費用︰參展團體報名時,應向主辦單位繳納參展費,每張新台幣壹仟貳佰元整。
十三、獎 勵︰1.優秀作品十名:每名各得獎牌乙面、防潮箱乙台(以伍佰張作品計算,超出部份每
壹佰張增加2%得獎名額。
2.團體獎︰凡參加團體均致贈獎牌乙面、另贈聯展影集(每參展滿五張致贈壹本)
3.參加獎︰凡參加者,由主辦單位致贈精美紀念狀及聯展影集壹本。
各位親愛的新竹縣攝影學會會員大家好 :
一.103年第三十八屆中華民國攝影團體聯合攝影展覽開始徵件(實施辦法如附件)。
二.請大家踴躍交件,每張作品會內補助600元。
三.作品繳交請聯絡~理事長 張德貴先生、影展主席
蔡棟樞先生、總幹事 林裕昌先生 以及
會內各理監事。
四.會內交件截止日 : 103年8月20日,敬請把握共襄盛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