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攝影藝術協會96年大會盃聯誼攝影比賽辦法96.3.2
主
旨:為增進會員同好友誼與影藝交流,特舉辦聯誼攝影比賽。
題
材:限活動當天之現場表演項目及模特兒人像為主。
主辦單位:桃園縣攝影藝術協會
活動時間:
活動地點:桃園市成功路三段38號 桃園高中
作品規格:一律放大 5 ×
7 彩色或黑白之照片,張數不限。
收件時間:至民國
參賽資格:本會有效會員(博學會士限投
3 張)
收件地點:1.中壢市民族路二段114號 陳榮譽理事長永鑑處,TEL:(03)492-2933。
2.中壢市中和路237號高源彬老師處, TEL:(03)425-4815。
信封上請註明「大會盃聯誼賽」等字樣。
評審時間:民國
評審地點:本會會務中心 (桃園縣中壢市民族路二段134之2號)
獎勵辦法:金牌 1 名:
銀牌 1 名:防潮箱一台
銅牌 1 名:
優選獎5名:
佳作獎8名:
最佳創意1名:
入選獎15名:獎狀乙張
入選獎最多獎一名:防潮箱一台及大會盃主席提供
領獎辦法:(1)
(2)未繳清96年度會費者,不得參加比賽。
附
則:(1) 金、銀、銅
及 最佳創意獎,每人限得乙獎。
(得獎者請沖洗12*15吋照片轉贈模特兒)
(2) 作品背面請填寫姓名、會員號碼、題名、地址、電話。
(3) 參賽作品於參賽期間如遇人力不可抗拒之損壞或遺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4) 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轉贈模特兒。
(5) 參賽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在網路、報刊、雜誌發表及光碟製作或展覽,不另給酬。
(6) 參加本影賽即視同承認本辦法之各項規定 。
(7)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之處,則另行補充。
主辦單位:桃園縣攝影藝術協會
桃園縣攝影藝術協會大會盃聯誼賽參加表 題
名 作
者 會員編號 地
址 電
話
理 事
長: 金 露
0988-030868
副 理 事長:
大會盃主席: 陳佳欣
0938-127127
總 幹
事: 蔡能鎮
0937-956944
活 動 主任:
邱清鐵 0932-277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