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學生舞蹈比賽作品攝影家甄選敬邀
一、主  旨:為推展舞蹈欣賞教育,結合攝影藝術捕捉比賽中精彩的舞姿倩影,印製成舞蹈攝影專輯,

提供各社教單位、學校作為舞蹈欣賞教育之推廣教材。
二、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研究與發展中心(簡稱體研中心)
三、承辦單位:新竹縣攝影學會
四、題 材:103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全區個人組」、「全區A團體乙、丙組」、「全區B團體乙、丙組」、

「南區團體甲組」及「北區團體甲組」比賽實況。……
六、活動地點:全區:新竹市文化局演藝廳(300新竹市東大路二段17號)
南區:嘉義市港坪體育館(600嘉義市大同路320號)
北區:桃園市體育館(330桃園縣桃園市三民路一段1號)
七、參加資格:新竹攝影學會會員、知名攝影家邀請。
八、 實施辦法:
1.
全區決賽賽程計14天(26場次)、南區賽程共2天下午(2場次)、北區賽程共2天下午(2場次),

每場次由學會邀請7名資深攝影者

名單於賽前登記造冊,並由大會製發拍照工作證7張(含理事長、總幹事),於拍照區進行拍照。

會場內依名冊及拍照證進行人員控管,

請避免臨時換人或缺席,並勿同時超過7人入場拍照。
2.
所有攝影者一律不准使用閃光燈,不可妨礙到舞台演出及現場評審工作,同時請小心不要妨礙到現場三機實況錄影作業

以及攝影座位後觀眾的視線。

若違反比賽現場規則,將取消拍照工作證,請各會員珍惜參與舞蹈類「舞台攝影」的機會。
3.
參與舞蹈比賽拍攝之攝影師,應拍攝並繳交該日每場次比賽舞者(舞團)作品至少3張,

3天內將作品為jgp格式電子檔案,以光碟或隨身儲存裝置,

送交或郵寄至「新竹縣竹北市自強北路150號」,或是將電子檔Emailkao76572lin@gmail.com

或是上傳至新竹縣攝影學會指定之雲端。(另行聯絡)
4.
初選收件規定:攝影師提交約5MB大小jpg照片電子檔。

照片電子檔命名「拍攝者姓名」、

比賽組別、類型」、「出場序號」、「參賽個人或單位名稱」、

舞蹈節目名稱」,最後三張之編號以利攝影專輯之印製。

電子檔命名例:林文贒-1國中個人組-古典舞-2-黃子溱-巧舞凌劍公孫氏-1

(拍攝前統一由新竹縣攝影學會向大會報到處索取舞蹈比賽秩序冊乙本。

拍攝時,請務必參考秩序冊賽程表以「拍攝日期」+

「上、下午場次」+「類組別編號」+「出場序」等之格式將相片進行編號,

並依序將記憶卡編號及記錄各隊拍攝的張數,記載在秩序冊內,

以利攝影者便於日後整理相片後填寫照片資料時檢索之用)

有興趣攝影家請盡快報名

   說明     賽程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