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5屆鐵路便當節暖身活動開跑啦!
【移動攝影師】、【移動社計師】美學比賽徵件中
2019第5屆鐵路便當節 ‧ 【移動攝影師】臺鐵美學攝影比賽 活動說明
一、活動目的 「2019第5屆國際鐵路便當節」,為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以便當會友,擴大邀約國際業者參與,共同展現鐵道文化之美,以軟性的行銷策略與活動規劃,使國內民眾進一步了解臺灣鐵路管理局的多元服務,對外溝通則以「臺灣」為品牌,透過雙邊互動,由單點的在地美食推廣,拓展至全方位的國際觀光交流。本活動訂於2019 年11月1日至4日假臺北車站大廳隆重登場。
以「移動的美好」為主題,邀請民眾一同來詮釋鐵路美學,以採集為分享的主軸,募集從不同地區、視角與觀點,記錄世代臺鐵之美的攝影作品,從彩繪列車、鐵道風景都是切入的角度,不管您是不是攝影高手,都歡迎分享每個人心目中的鐵道故事,除了可以在網路上看到自己的攝影作品之外,更有機會獲得主辦單位提供限定紀念小物,前三名還能獲得高額獎金!快拿起手機或相機,讓心中的鐵道故事被看見!還在等什麼?【移動攝影師】臺鐵美學攝影比賽等您來參與! 二、競賽說明- 競賽主題:攝影創作以「移動的美好」為題,參賽者可自行選擇拍攝對象,如:彩繪列車、鐵道風景、鐵路便當、等候月臺或車站等,作品以數位投稿方式上傳至活動網站。
- 投稿方式:參賽作品請附上攝影地點、名稱及攝影者姓名,範例:【里山動物列車】(攝影:王小明),每人限投稿一件。
- 評選方式:專家評審評選前十名,將於展前記者會時統一公布並通知,另於展示期間頒發前三名獎金。
三、注意事項:- 為避免參加作品涉及色情、暴力等違反公序良俗內容,參賽作品成功上傳後,執行單位得先行有權針對作品內容是否符合本次徵選主題及參賽注意事項進行資格審核。
- 凡入選獲獎者須配合出席頒獎典禮(2019年11月2日)或由代理人出席(當天請攜帶由本人簽名之切結書,如附件四),獲獎作品須參與相關公開展示活動,無法配合者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順位遞補。
四、競賽時程- 第一階段2019年9月23日起至2019年10月15日:作品招募+人氣集氣
- 第二階段2019年10月15日起至2019年10月17日:專家評選前10名名單
- 第三階段2019年10月下旬:展前記者會公布前10名名單
- 第四階段2019年11月2日:頒獎典禮,於臺北火車站1樓大廳,鐵路便當節主舞臺
五、專家評選機制 將邀請臺灣鐵路管理局內部委員及外部委員共7名,針對主題內容30%、構圖美感35%、創意表現35%進行評分,評分至小數點第二位以最高分者錄取,同分者將進行委員們投票評選出優勝作品。
六、報名及作品繳交方式線上投稿- 請於活動官網填寫報名表
- 上傳攝影作品圖檔
- 上傳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親筆簽名掃描檔
- 上傳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親筆簽名掃描檔
- 若未滿20歲,請上傳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親筆簽名掃描檔
- 上傳攝影圖片時,請附上攝影地點或物件名稱及攝影者,如:【里山動物列車】(攝影:王小明)
- 2019年10月15日23:59截止,逾期不受理
上傳規格 解析度 72dpi 之 RGB 圖檔,檔案格式限 JPG(JPEG)/GIF/PNG,檔案大小 2MB 以內,且作品名稱及作品介紹不得使用不符合 html 規格之特殊符號。未符合上開規格,且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註:
1. 已經授權給其他單位的作品,不得投稿。
2. 所有獲獎作品,參賽者均必須提供作品原始檔案,違者取消資格。
七、徵選獎勵金質獎:新臺幣3萬元整,獎狀乙式 1 名。
銀質獎:新臺幣2萬元整,獎狀乙式 1 名。
銅質獎:新臺幣1萬元整,獎狀乙式 1 名。
佳作:鐵路便當節限量紀念品,獎狀乙式,共 7 名。 - 頒獎典禮:2019年11月2日(六),假臺北車站1樓大廳活動舞臺。
- 現場展示:前十名得獎作品將於2019年11月1日至4日於活動現場公開展示,另設置IG打卡拍照機,參觀者可將得獎作品列印出來成為紀念品帶回家。
八、人氣集氣機制 活動期間將同步於活動網站中進行人氣集氣(此集氣不列入評分僅為宣傳活動),每集氣超過1萬人即隨機抽獎贈送臺鐵小禮,於活動網站點選「美好加油」按鈕後留下個人資料即可參加抽獎,同步將於鐵路便當節粉絲團,建立「第5屆鐵路便當節-移動攝影師」相簿,歡迎大家共襄盛舉。
九、參賽注意事項- 須持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國民或中華民國外僑居留證之外籍人士,年齡滿7歲以上,滿7歲未滿20歲者,依民法規定,頒獎前須繳交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 參賽作品嚴禁抄襲與仿冒,且不可引用有肖像權及版權之圖片、文章。涉嫌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參賽者將立即取消投稿及得獎資格,並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 投稿作品請勿涉及色情、暴力、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之內容,違規作品將取消投稿及得獎資格。
- 參賽作品可適度調整亮度、對比、色調、銳利度、飽和度、裁切、拉直、修補雜點入塵,轉為單色調或黑白,但不得使用濾鏡、合成、疊圖等方式(如:邊框、留邊、附加文字、浮水印及簽名檔等),不可無中生有添加影像或刪除局部影像,同一張作品(包含重製、裁切、翻轉做品等方式)以投稿一張為限,不得重複使用。
- 競賽獎金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進行扣繳,(所得稅法第2 條第7 款及第3條第7 款規定,獎金金額在新台幣20,001 元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得獎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 天之外國人,依規定扣繳20%稅率。此外依所得稅法第14 條第8 類,獎項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須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無法配合者,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將進行遞補。
- 參賽者繳交之作品,務必自行留檔備份;參賽作品之檔案、紙本主辦方將不與退還。
- 參賽者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規定者,執行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亦無告知之義務,未獲獎作品恕不另行公布。
- 得獎作品所衍生製作物(含影音、圖像、服裝⋯等)之著作財產權,歸屬為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基於使用之需要進行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演出、播送、傳輸、錄製成DVD 影片、作活動結案及宣傳之用途、內容與方法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但參賽者得無償保有非營利及個人履歷使用(如活動推廣使用、節目表演使用、工作室與作品集等)之權利。
- 主辦單位保有最優先權利與得獎者協議取得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且不得私下將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予第三者,主辦單位擁有取消違反本項規定者之得獎及展覽的權利,並收回已頒發之獎品。
- 參賽者須詳閱徵選相關規範,若攝影場景與鐵道無任何關聯或規定不符,將不列入評選。
- 凡完成報名參加本活動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活動規範內的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所述之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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