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評選獎項與評選標準:
※ 甄選結果110年10月08日公告於工務局建築管理處網頁,俟由工務局另擇期辦理公開表揚。
● 特優 1名 - 獎狀及新台幣10,000元整。
● 優等 1名 - 獎狀及新台幣5,000元整。
● 佳作 1名 - 獎狀及新台幣2,000元整。
● 入選 3名 - 獎狀及新台幣1,000元整。
※ 本年度最多選出6件作品為原則,獎項本局得視報名情形調整。
(一) 參選作品中的建築物需為高雄厝設計之建物。
(二) 評選標準
● 主題內容(40%):攝影作品中建物須為高雄厝設計之建物。
● 拍攝特點(30%):拍攝之建築物的特點,由拍攝者自行捕捉。
● 攝影技巧(20%):參賽作品攝影技巧、光影、取景等優劣分析評分。
● 創作理念(10%):參賽作品的說明文字評分(100字以內)。
五、受理單位:
京承創意行銷顧問有限公司 (802高雄市苓雅區永樂街147號)
聯絡窗口:蔡小姐/高小姐 聯絡電話:07-338-1796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樓)
聯絡窗口:卓小姐 聯絡電話:07-336-8333 分機2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