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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ching Your Wave 捕捉你的浪】攝影比賽 ~11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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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12-1 23:47:3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Catching Your Wave 捕捉你的浪」攝影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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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單位
  • 指導單位:交通部觀光署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主辦單位:和平島地質公園、攝光影
  • 協辦單位:中國攝影學會、基隆市攝影學會、新北市攝影學會、國立基隆商工航空電子科

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藝術者均歡迎參加,參與組別依年齡層共分為專業組、高中大專組共兩組。

攝影內容:
  • 攝影主題為「白色和平島」,
  • 攝影內容須含和平島地質公園,含遊客中心、周邊步道、人文及風景等。
  • 拍攝地點須為和平島地質公園
  • 拍攝日期須為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01月15日止

收件方式:

  • 上網填寫報名表單:基本資料(姓名、聯絡方式等)
  • 上傳作品,參賽作品(參賽作業檔案名稱:參賽組別_參加者姓名_作品名稱)。
  • 選擇您想投件的組別,並確認所有上傳的作品符合規範(如下說明)
    - 專業組:每人最多提交10件作品,同作品不可重複投件
    - 高中大專組:每人最多提交10件作品,同作品不可重複投件
    *「作品提交」後不接受更改作品圖像、作品資訊與敘述,以維護所有參賽者權益。

評分流程:
  • 高中大專組及專業組
    -  評審日期:2025/01/15 - 01/30
    -  公佈日期:2025/01/31
    -  第一階段 >由評選人員先整件,並刪除主題不符之參選照片,入圍名單將於評審委員團進行評選。
    -  第二階段 >由評選人員整件完後之選出專業組及高中大專組得獎作品,得獎名次將依照評審分數依據主題內容、構圖技巧、攝影技巧及創作理念來決選。
  • 人氣獎
    -  評審日期:2025/02/01 - 02/28
    -  公佈日期:2025/03/01
    - 第一階段 >由評選人員選出20件參賽作品。
    - 第二階段 >進行線上人氣投票,獲票最高作品將獲得「人氣大獎」。

*優選及以上之獎項,每人限得乙獎,依序遞補。

獎項


作品規格
  • 手機及相機作品將混合評審。
  • 上傳作品最長邊為2,080個像素,拍攝檔案大小必須在10MB以下,僅接受JPEG或JPG格式。(請保留未經任何影像處理軟體後製過或手機內建軟體後製的原始數位檔案(RAW檔)及未曾修改的EXIF資料,獲獎後須供主辦單位核實)
  • 作品不得以AI、後製軟體合成及改造(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裁切、拉直、轉為單色調或黑白等 。
  • 參賽作品限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01月15日止所拍照之資料為止。
  • 凡參加本次攝影比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 參賽者不限定攝影設備,可使用相機、手機、平板之設備拍攝,但作品須為數位檔案,不限定使用數位相機所攝之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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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24-12-1 23:54:02 | 顯示全部樓層
參賽及作品細則
  • 參賽者「務必保留未經任何影像處理軟體後製過或手機內建軟體後製(如效果、濾鏡)的原始數位檔案」,以保障自身參賽權益,因主辦單位審理有後製爭議的作品時,若無法提供原始檔檢視,有權取消其資格。
  • 參賽作品須於指定拍攝日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01月15日止在和平島地質公園拍攝。
  • 參賽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者為限。公開發表者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投稿過至線上販售之圖庫或參加其他攝影比賽公開發表者。但發表於社群媒體、個人部落格、網路論壇者則不在此限。
  •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之獨自創作。完成報名即視為參賽者擔保未違反與任何第三人之協議、保證參賽作品為其所原創,未侵犯其他個人或實體之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智慧財產權(如版權、商標權)、人格權、隱私/公開權等,且未有任何第三人對該參賽作品具備任何權利、所有權、主張擁有或相關利益,亦未有違反任何法令之情事。
  • 參賽作品不得含有任何具猥褻、挑釁、毀謗、情色、暴力、種族歧視性或其他任何引人厭惡或不合宜之內容,主辦單位得自行判斷並排除該作品之參賽資格。
  • 參賽作品須附完整標題,能充分傳達拍攝照片時之情境。偽造或誤導照片內容將導致喪失參賽資格。
  • 主辦單位不接受含有任何註記以及浮水印的參賽作品。
  • 主辦單位保留一切檢驗原始作品/來源素材以確認其符合參賽規則的權利。完成報名即視為認同並接受本大賽規範之各項規定。違反本規範任何規定者,不列入評審,且主辦單位保留將作品下架的權利。得獎作品如經檢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具領之獎狀、獎金及獎品;參賽作品如涉著作權或其他任何侵權、違法之行為,其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 若參賽作品中含有任何不屬於參賽者擁有之創作材料或內容,及/或其權利屬於第三方時,及若任何人物出現在作品畫面中時,參賽者應負責取得所有權利相關人之授權與同意聲明,該聲明應允許參賽者之照片以本競賽相關規定(包括但不限於參賽辦法、本細則及獎項說明)所定的方式進行展示或使用,且足以使本競賽主辦單位及其指定之被授權人行使附件3「授權條款」中所取得之相關權利,且不另要求額外的補償。若照片中之人物年齡未達其居住國家/省分/地區所規定之法定成年人年齡,應確保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同意授權。當作品有任何爭議,參賽者應負責提出所須授權證明文件。
  • 參賽者應合法取得被攝影對象的同意進行拍攝,若有任何爭議,參賽者應提供參賽相片中每位被攝影人士所簽署之授權文件始得參賽,授權文件載明授予被授權方得依正式規定之內容,對該參賽者照片進行複製、傳播、展示、及於現今或未來之任何媒體上製作衍生物,以供本競賽與競賽相關宣傳使用,並載明被授權方得以行使附件3「授權條款」中所取得相關權利。無法提供上述授權文件者,將可能於競賽中任何時間點喪失資格,所獲獎項亦將由他人遞補。
  • 參賽相片中所有雕塑、藝術作品、或其他具版權之內容,參賽者應確認取得作者授權,若有任何爭議,參賽者須提出相關授權文件,授權文件載明授予被授權方得依正式規定之內容,對該參賽者照片進行複製、傳播、展示、及於現今或未來之任何媒體上製作衍生物,以供本競賽與競賽相關宣傳使用,並載明被授權方得以行使「授權條款」中所取得相關權利。無法提供上述授權文件者,將可能於競賽中任何時間點喪失資格,所獲獎項亦會由他人遞補。最後,經主辦單位要求,每位參賽者須(於主辦者發出要求之7日內)提供參賽相片中涉及之所有私人物業擁有者所簽署之授權文件,授權文件載明授予本競賽被授權方得依正式規定之內容,對該參賽者照片進行複製、傳播、展示、及於現今或未來之任何媒體上製作衍生物,以供本競賽與競賽相關宣傳使用,並載明被授權方得以行使「授權條款」中所取得相關權利。無法提供上述授權文件者,將可能於競賽中任何時間點喪失資格,所獲獎項亦會由他人遞補。
  • 其他與本大賽正式規定相關事項,參賽者須在以下時間內回覆主辦單位發出之要求或通知:(a)若主辦單位以郵寄發出要求,則以郵戳為準發出5個工作天內;(b)若主辦單位以電子郵件發出要求,則須於24小時內回覆。若逾期未回覆,主辦單位得視情況判定參賽者喪失資格。

授權條款
  • 參賽者同意本競賽將以中華民國法律管轄,並以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為任何爭議之第一審管轄法院。在法律許可之範圍內,與本競賽有關或因之所產生之爭議或案件,其訴訟權、禁制令救濟權、或其他司法救濟與其他程序將被排除,且參賽者於參賽同時即同意表達放棄上述之一切權利。本條款可能受到若干限制。參賽作品若為主辦單位認定為非原創,或內容難以辨認、不完整、受到損傷、不符規則、經過變造、仿冒偽作、產製過程有錯誤,或成品是經由詐騙或偷竊而得,即失去參賽資格。
  • 於參賽之時,參賽者即同意下列條款:(a)遵從正式規定;(b)評審在與本競賽相關事務上之決定為最終且具約束效力;(c)若參賽者獲得獎項,主辦單位有權使用其照片、姓名、代表肖像、與/或聲音於任何與本競賽相關之公開或推銷場合,或未來相關之推廣活動,不須另行支付代價或取得同意(除為法律所禁止)。所有獎金相關之稅款、費用、附加費(無論國內外,且包括所得、銷售、進口稅等),一概由得獎者自行負責。若得獎人喪失得獎資格、無法聯繫、未於收到得獎通知三日內(如「獎項說明」之說明)回覆主辦單位,或拒絕收受獎項,該獎項將被追回,主辦單位有權單獨決定是否另擇人選授予獎項。
  • 主辦單位保留驗證任何參賽作品之有效性與原創性,以及驗證參賽者(包含參賽者之身分與住址)之權利,並取消任何未遵守正式規定或以非正當手段干預賽程之參賽者之資格。主辦單位未能及時於比賽各階段執行此權利,不等同放棄該權利之行使。
  • 凡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說明或變更之,若因不可抗力之因素而無法進行本活動,主辦單位有權決定終止、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並保留活動修改正式規定內容權利。
  • 取消或中止競賽之權利,若本競賽因任何理由而無法依照計畫運行,如電腦病毒之感染擴散、程式漏洞、電腦蠕蟲、木馬程式、阻斷服務攻擊、非正當影響行為、非經許可之干涉、詐欺、技術事故,或其他任何主辦單位無法控制之緣由,對競賽之管理、安全性、公正性、廉潔性、或正常運作產生侵害或影響時,主辦單位有權獨立判斷,淘汰試圖以非正當手段影響賽程之個人參賽者,或取消、終止、修改或中止本次競賽。若主辦單位經決議取消或終止本次競賽,於檔案管理及內部作業所須的範圍外,主辦單位將不再持有參賽作品之任何權利,且將退還所有參賽者之報名費用。
  • 得獎者簽署攝影著作權讓與、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將著作財產權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於國內外進行任何商業或非商業使用,使用範圍包含但不限於廣告宣傳、公開播送等。主辦單位亦得基於使用之需要進行重製、散布、編輯、公開演出、播送、傳輸、錄製成影片,並可授權第三方之使用,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 得獎者須上傳作品需之高畫質數位檔案以及高畫質原始RAW檔案及未曾修改的EXIF資料由主辦單位核實資格,且不得於得獎名單公布後放棄得獎。若經查證上述資料曾被竄改,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取消該獲獎者資格。
  • 關於獎項獲獎人應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稅。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3條規定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以上,須負擔10%機會中獎所得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 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人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所得稅。

※線上報名: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fJXqIaN9nDg7Dp-i-tm9tOkh7zkRre1o5ajSauIiPJq_YuqA/formRespo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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