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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Taiwan顯微攝影競賽】 ~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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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6-4 17:39:0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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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主題
題材不限,任何靜態顯微攝影作品皆可投稿。

參賽資格
靜態攝影組:年滿18歲之臺灣地區使用者(含本國人與合法在臺居留工作之外國人)使用任何廠牌光學顯微鏡拍攝之數位影像作品。

投稿方式
於投稿截止日前上傳至多3件作品至比賽網站。

作品規範
  • 作品須以光學顯微鏡或共軛焦系統拍攝,廠牌不限;但不包括電子顯微鏡擷取之影像。
  • 作品格式須以PNG或JPEG格式提交
  • 每張作品容量上限20MB。得獎後作品則須於規定期間內補交高於300DPI的高解析度檔案作為展出用途,若無法配合則視為自動放棄獲獎資格。

其餘規範詳見《TAIWAN顯微攝影競賽約定條款》。

Taiwan顯微攝影競賽約定條款(2023年版)

TAIWAN顯微攝影競賽(下稱「本競賽」)由元利儀器股份有限公司主辦(下稱「主辦單位」)。於參加本競賽前,請詳加閱讀以下之約定條款(下稱「本條款」),一旦將參賽作品提交予主辦單位,即受本條款所拘束。

第一條 參賽期間
本競賽將自2023年5月22日開始,至2023年9月17日結束(下稱「參賽期間」)。

第二條 提交參賽作品的基本規範
  • 參加本競賽之參賽者(下稱「參賽者」)須提交參賽者本人使用光學顯微鏡或共軛焦系統所拍攝之數位檔案照片(下稱「參賽作品」)。參賽作品若經後製,評審團得全權判斷該參賽作品所採用的後製方法是否可接受,後製之定義與說明以本競賽網站之說明為準(micro-point.tw/competition/)。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團之決定,對於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 每位參賽者最多可提交3件參賽作品。參賽者只能使用一個帳號(中華民國身分證字號/外國護照號碼)參賽,不得另以不同之姓名及帳號參加比賽。每個帳號須一次將最多3件參賽作品上傳完成。
  • 參賽者應提供參賽作品之主題與完整說明。
  • 參賽者應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主辦單位將以此資料為準,通知各參賽者本競賽後續之相關資訊及得獎資格。
  • 為確保本競賽之水準,參賽作品未達評審團共同認定之標準者,獎項得以從缺。
  • 參賽作品不得違反善良風俗。
  • 參賽作品應為「未經公開發表」之作品。所謂「公開發表」係指:平面出版、公開展覽、攝影比賽得獎。至於無償發表於個人部落格、個人網站、個人Facebook臉書或其他社群網站帳號,或學會團體內部非營利刊物之作品,非屬前開定義之公開發表。
  • 青少年組僅開放未滿18歲之臺灣地區使用者投稿參賽。參賽者獲選後須提供身分證、學生證、護照等有效出生日期證明方可獲得獎品。

第三條 參賽者之聲明與保證

  • 於提交參賽作品予主辦單位之同時,參賽者確認並保證下列事項:
  • 參賽者擁有參賽作品之完整著作權以及智慧財產權利。
  • 參賽者提交之參賽作品無違反任何法律、命令,亦無侵害他人著作權、營業秘密、智慧財產權、隱私權、財產權或其他個人權利之情事。
  • 參賽者不可有抄襲、重製、冒名、拷貝、格放、謊報年齡之行為。

第四條 參賽作品授權
  • 參賽者於提交參賽作品予主辦單位之同時,同意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及所有權利永久以無償、不可撤銷方式授權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可再轉授權)於全球以任何形式、載體或技術(包括但不限於使用於網站、區塊鏈、螢幕桌布、實體、數位或線上之展覽、刊物、廣告、專輯、月曆、海報、鑄造出售轉售NFT或其他主辦單位認為適合之利用方式)為商業性使用(包括但不限於重製、改作、編輯、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再公開傳達、公開展示、散布與出租等行為)。

第五條 參賽作品違反本條款或法令規定時之處理
  • 凡參加比賽,視為參賽者認同並接受本條款。違反者,主辦單位得取消該獎項。參賽者涉及侵害他人著作權者,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 如參賽者及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條款、著作權法或相關法令之疑慮,參賽者應配合主辦單位要求進行內部調查及對外澄清(包括但不限於說明作品創作過程、提供參賽作品之原始檔案或來源素材等)。
  • 若有第三人因參賽作品向主辦單位求償,參賽者應賠償主辦單位因此所受支出之損失與費用(含律師費、訴訟費、對第三人的損害賠償等)。縱參賽者自動放棄參賽資格者,亦同。
  • 若於公佈得獎名單後,主辦單位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條款或相關法令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要求返還獎品。

第六條 所得稅
  • 本競賽獎項屬於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得獎人應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稅,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以上,得獎人須按中獎價值預先扣繳10%機會中獎所得稅(不足 1 元部分,則四捨五入至元),並於領取獎品時繳交身份證影本正反面。假如得獎人不屬於法律所規範的我國境內居住人條件(年度在台居留未滿183天), 無論中獎金額或獎品價值多寡,扣繳義務人應在給付獎金或獎品時,按中獎價值預先扣繳20%稅款,於10日內檢附簽收之領據、護照、居留證及入境紀錄資料影本。無論扣繳與否,均需列入得獎人當年度之個人機會中獎所得,並由主辦單位開立扣繳憑單予得獎人。詳細規定,請參閱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如不願意配合上述程序者,則視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

第七條 免責聲明
  • 本競賽之參賽者同意對於任何因參加本競賽,及因接受、使用、誤用或持有比賽所得獎品,而衍生之任何權利主張、損失與傷害,均同意釋出、放棄、豁免主辦單位與其合作夥伴、附屬單位、子公司、廣告代理商、代理人、及其員工、經理人、董事和代表人所負之責任,並使之不因任何權利主張、損失與傷害而受有任何損害。
  • 主辦單位不為以下情形承擔責任:
  • 任何人為操作或檔案傳送時造成的錯誤、干擾、資料刪除或遺失、瑕疵或延遲;
    線路故障;
  • 參賽作品或報名資料遭竊、遭毀損、遭竄改或遭到未經授權的存取。
  • 主辦單位也不對任何電話網路或線路、電腦網路系統、伺服器與提供商、電腦設備及軟體的問題或技術故障情形負責。
  • 主辦單位不因任何因網路或網站技術或連線、人為操作失誤,或以上多個因素綜合而導致之電子郵件訊息延遲收發狀況負責,包括因參與本競賽而上傳、或下載本競賽相關文件所生或與之有關而對參賽者本人與相關人士之電腦設備所造成之損害

第八條 其他事項
  • 於主辦單位公布本競賽之得獎人後,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 本競賽之獎品以公佈於網站上之資訊為準(olympusomic.tw)。本競賽之獎品不得交易、轉換為其他物品或折換現金。若主辦單位無法提供原定獎品,主辦單位得頒發其他等值獎品予得獎人。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得獎人所領取獎品造成之損害概不負責。
  •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解釋、變更及補充本條款之權利。若無法進行本競賽,主辦單位有權決定終止、變更或暫停本競賽。
  • 本條款之中英文版本如有歧異,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官方網址:
https://micro-point.tw/compet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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