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新竹美展 徵件 一、計畫目標︰ 為倡導新竹縣市藝文風氣,促進地方文化藝術健全發展,鼓勵藝術工作者研究、創作,以提昇藝術創作水準,落實藝術與生活結合之理念。
二、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新竹縣政府、新竹市政府 (二) 承辦單位︰新竹縣政府文化局、新竹市文化局
三、實施方式︰
分為邀請與徵選作品,作品共分6類,由新竹縣市每年輪流辦理。 (一)邀請作品︰由主辦單位就下列原則邀請之,接受邀請者不得就該類再參加比賽。 1.本屆美展評審委員。 2.曾獲近3屆新竹美展竹塹獎得主,列為邀請對象,但以邀請3次為限。 (二)徵選作品: 1.凡出生或現設籍、居住、就學、就業(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新竹縣、市之藝術 創作者皆可參賽。 2.以本人110年以後創作(攝影作品須為110年以後拍攝),且未曾於各種競賽得獎之 作品為限,每人限參加乙類,每類以乙件為限。 3.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取消參賽資格: (1)非本人110年以後創作(攝影類參賽作品110年以後拍攝)者。 (2)作品曾參加國內外各種競賽得獎者。 (3)實體作品與初審相片原標示尺寸不合者。 (4)未依規定送件者。 (5)參賽者如有抄襲、重製及冒名頂替之情形,或違反簡章有關規定者,除自負法律
責任外,承辦單位得逕取消其參賽資格,並限3年內不得參賽。
【2023新竹美展】
- 2023新竹美展採「紙本及原件同步送件審查」辦理,相關行政作業如簡章內容。
- 收件日期:112年6月18日(星期日)至6月20日(星期二)止,請自行送達指定之收件地點,不受理郵寄方式送件。
- 收件類別:採西方媒材、影像暨數位內容科技媒體、立體暨造形藝術、東方媒材、書法篆刻、工藝設計等六大類徵件。
- 收件地點:
(一)新竹縣政府文化局美術館103-105展廳:
西方媒材、影像暨數位內容科技媒體、立體暨造形藝術類。
(二)新竹市文化局演藝廳A、B展區:
東方媒材、書法篆刻、工藝設計類。 - 其他更多詳細資訊,請直接下載活動簡章參閱。
簡章下載:
2023新竹美展簡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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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新竹美展簡章.docx
(63.37 KB, 下載次數: 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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