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冬山之美攝影比賽 一、活動主旨: 冬山鄉境內觀光資源豐富,美景處處,因此鼓勵愛好攝影人士,藉由其鑑賞能力與攝影技巧,發掘並展現冬山之美,並提供攝影同好盡情揮灑的舞台,透過鏡頭紀錄冬山。
二、主辦單位:冬山鄉公所、冬山鄉民代表會
三、承辦單位:冬山觀光產業發展所
四、報名資格:凡攝影愛好者均可參加。
五、拍攝主題:
- 舉凡冬山鄉內之人文、建築文物、風土民情、民俗節慶、產業文化、景觀生態、自然原野景觀、原生動植物和特殊自然生態等皆可拍攝。
- 冬山景點參考:冬山火車站、冬山老街、冬山河舊河道、三奇美徑、冬山河生態綠舟、武淵水火同源、金榮發湧泉埤、牛稠坑瀑布、公埔圳、仁山苗圃、新舊寮瀑布、茅埔城古道、大進生態池、清溝夜市、冬山夜市、六大休閒農業區(中山、大進、珍珠、羅東溪、冬山河、梅花湖休閒農業區)、各大廟宇慶典等。
- 2022預計辦理活動:舊河港燈節、冬山河龍舟競渡、自行車輕旅行、三奇美徑熱氣球嘉年華、冬山風箏嘉年華、全國紅茶製茶技術競賽暨冬山紅茶季、松樹門湧泉親水活動、喝茶看歌仔戲等等(實際辦理情形請關注「幸福冬山」粉絲專頁)。
六、拍攝時間及媒材:
- 自110年至111年期間攝影之作品。
- 以不限廠牌之傳統相機、數位相機、手機、空拍機等拍攝之原創平面攝影作品。
- 本競賽分為相機組及空拍機組,同一作品不得跨組別參賽。
七、作品規格:
- 參賽作品須為「橫式」並沖成8X12吋彩色照片,不限底片及相紙廠牌,原始電子檔案須至少800萬畫素以上;底片作品請掃描成數位檔案後送件,如獲獎則應於收到得獎通知後 5 天內繳交底片。
- 報名時請繳交原始檔(每張參賽相片至少800萬畫素以上之RAW、TIFF或JPEG格式檔原始檔;數位作品原始檔須包含EXIF資訊以供查驗,同一參賽者所有作品燒錄於同一張光碟之中)。
- 不得護貝、裝裱、留白邊或畫邊等,不收連作。
- 僅可調整亮度、對比、飽和度、銳利度;不得插點加大檔案及後製(合成文字及美工圖案)或以其他方法產生相機無法拍下之作品。
- 每件作品背面皆須浮貼報名表,表格內各項資料須詳細填寫。
- 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放棄,主辦單位恕不退件。
八、繳件方式
(一)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1年10月14日止。
郵遞送件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應於上班時間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二)參賽之作品,無論是否符合規格或得獎與否,於寄送至主辦單位後,一率不退件。 (三)紙本 - 收件地點:
26946 宜蘭縣冬山鄉冬山路100號 冬山觀光產業發展所收
信封註明「冬山之美攝影比賽」字樣 - 為節約能減碳之政策,請集中作品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
- 來函請彌封完整並善加包裝,如於郵遞運送中損壞或遺失,概由寄件人負責,主辦單位不負賠賞責任。
(四)原始檔(擇一方式交件) - 以光碟方式隨紙本寄送(光碟須以麥克筆於明顯處註明投稿者)。
- 於111/10/14(五)17:00PM前寄至活動信箱 [url=mailtoSPhoto2022@gmail.com]DSPhoto2022@gmail.com[/url]。
九、作品評選
由本所聘請攝影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公開評審,以客觀、公平的方式評選,參賽者需尊重評審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議異。 - 主題表達:主題的有趣性,敘事性,內容含意,與作者意圖25%
- 整體表現:整體視覺吸引力,獨創性,新奇度,與個人風格25%
- 構圖力道:視覺張力,視覺動向,視覺情緒,與美感的掌握25%
- 技術應用:攝影技巧,數位修飾技巧與呈現品質25%
十、頒獎
十一、獎金及獎額(名額28名,總獎金新台幣10萬元整)
(一)相機組 1. 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獎狀乙紙。 2. 銀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8,000元、獎狀乙紙。 3. 銅牌獎2名:獎金新台幣6,000元、獎狀乙紙。 (二)空拍機組 1. 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獎狀乙紙。 2. 銀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8,000元、獎狀乙紙。 3. 銅牌獎(2名):獎金新台幣6,000元、獎狀乙紙。 (三)佳作(不分組別共20名):獎金新台幣2,000元、獎狀乙紙。
十二、 洽詢方式:
聯絡單位:冬山鄉觀光產業發展所承辦人李小姐 聯絡電話:(03)9591105轉259 電子信箱:DSPhoto2022@gmail.com 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8:00~12:00AM、13:00~17:00PM
十三、注意事項:
-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不得冒名頂替),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及獎勵外,其違反著作權、肖像權等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 作品不得違反善良風俗,並未曾公開發表(「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其它攝影比賽得獎之作品;但不包含個人網站、部落格、臉書等貼圖、學會團體內部刊物發表鼓勵性無償之作品。)或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
- 每人不限參賽作品數量及獲獎作品數量,惟銅牌獎以上(含銅牌獎)獎項,每人限1件;如無適當作品,經評審委員決議得以從缺。
- 如使用2kg以上空拍機創作,請符合規定滿18歲且擁有合法使用執照,並符合政府頒布規定;部分景點,需經申請方可空拍,相關流程請依規定辦理。
- 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應於公布得獎名單後,同意將得獎作品之全部著作財產權無條件授予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不限時間、地域及次數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全部或部分得獎作品之利用權限,主辦單位並得再授權予第三人,且不另給酬,著作人保證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 參賽作品一經投稿,一律不退件(包括但不限於規格不符)。
- 獎金支付時,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費用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得獎金額所得總額超過新台幣20,000元整,將代扣10%稅額(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20%稅金)及健保補充保費,若得獎人不願依法扣繳,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台幣1,000元,得獎人依規定填寫並繳交個人相關資料,若得獎者不願意提供資料,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亦不進行候補。)
- 凡送件參選者即視為同意本簡章之規定,且均視為同意主辦單位另行公佈之附屬規定。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者,不列入評審。
- 主辦單位就本簡章所列事項保有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如有未盡善之處,得依需要適時修正。
十四、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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