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南島國際美術獎」徵件簡章
「南島國際美術獎」以南島語族的人文脈絡、山海自然、環境議題及生活記憶等元素為藝術創作。
參賽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在臺居留證(外國人士)之個人或創作團隊。
展出日期:2022年12月17日起至2023年1月29日(暫定)。
舉辦方式:採公開徵件方式辦理。
報名日期:2022年6月1日零時起至2022年7月1日下午5時止。
參賽方式說明:
(一) 參賽規定
- 參賽作品須為2019年(含)以後完成之創作。
- 作品不限媒材、尺寸。
- 每人(隊)限投一件(組)作品,可為單件或系列/組件作品。
- 參賽作品須未曾於其他公開競賽或徵選活動獲得獎項。
(二) 線上登錄資料 - 個人資料(包括最高學歷、展歷、獲獎紀錄等)。
- 創作理念(1000字(含)以內)。
- 作品資料(包括名稱、媒材、尺寸、創作年代、作品檔案)。
- 作品展示初步構想。
- 提出2018年1月1日以後創作參考作品3件。
※作品檔案說明:靜態圖檔,每張圖1MB,檔案格式JPG,上傳檔案共計8個為限。數位作品、影片、聲音檔,上傳總長度5分鐘為限,影片與聲音檔案大小100MB以下,mp3/ mp4兩種格式皆可,若有需要,請自行編輯精簡。影片檔另可透過Vimeo/YouTube網路空間,將連結登錄至報名網站。 ※完成以上全部項目才視為完成報名程序。
(三) 三階段評審作業
1.初審:由評審團進行線上審查,並於本館官網公佈複審入選名單;未獲通過者,本府將不另行通知。
2.複審:本府將於複審書面通知時,提供場地尺寸予參賽者進行空間規劃,擇期進行口頭簡報,說明作品與執行理念、展出空間規劃、其它參考作品。複審時評審團進行現場提問,參賽者說明至多8分鐘、委員問答8分鐘。複審將擇優選出10名進入決審,未達評審委員會之標準者,得予從缺。
3.決審:進入決審者即本屆入選者,將以實際展覽執行讓評審團進行評選,最終決審將選出「南島國際美術獎」3名。 (1)決賽者須於指定時間內佈、卸展。 (2)展覽空間整合,由館方負責協調,依不同展覽計畫及現場狀況做調整。 (3)由本府(或委託單位)提供每人上限12萬元之展覽製作費(含稅),包括木作、油漆等。 (4)本府將依展覽設備需求,提供館內現有之視聽設備,或由決賽者自行準備。 (5)本府負責展出作品之運輸與保險,有關出險責任依保單所載條款為準。 (6)所有參展作品於展出期間不得提借。 (7)基於宣傳推廣所需,本府對展出作品有研究、攝影、報導、展出、印製及在相關文宣、雜誌及網路上刊登之權利。
4.評審: (1)評審計5~7名,由本府聘請專業人士擔任。 (2)評審過程依行政程序法第32條相關迴避規定辦理。
獎勵 : - 獲「南島國際美術獎」者,頒發每位得獎者獎金新臺幣40萬元整(含稅)、獎座乙只及專輯10冊,並得由本府邀請舉辦展覽。
- 獲「南島國際美術獎」者,其作品由主辦單位典藏,作品所有權歸本府所有,著作財產權永久非專屬授權予本府。
- 獲「入選獎」者,頒發獎狀乙紙及專輯5冊。
活動期程 :
期程 | 項目 | 備註 | 2022/06/1-2022/07/1 | 線上報名 | | 另行公告 | 初審結果公佈(公告於本館官網) | | 另行公告 | 複審結果公佈(公告於本館官網,入選者書面通知,未入選者不另行通知) | | 另行公告 | 決審結果公佈(公告於本館官網並書面通知) | |
注意事項: 凡參賽者,於完成線上報名後,即視為同意遵循本簡章各項規定。 參賽者須尊重本活動之審查、展示規劃及畫冊編印方式等。 參賽者具下列情事經查屬實,除取消資格及獎金外,參賽者須自負法律責任,且未來2屆不得參賽: 參賽作品曾在國內外公開競賽中獲得獎項。 抄襲或冒名頂替之作品。 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者。 展出作品以不會破壞展覽空間硬體結構為原則。 創作團隊若獲獎,須由團隊代表人領取獎金,並責付其扣稅事宜。
洽詢方式:請洽臺東美術館 彭小姐 電話:089-330252 傳真:089-336150
如有未盡事宜,本簡章得修訂公佈之。
※外籍人士入境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外交部駐外館處規定辦理,申請留台期間須配合本簡章規定之展覽期程。 ※展覽製作費內含所得稅、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及印花稅,加入職業工會者,憑在保證明免扣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外籍藝術家獎金之領取請依我國相關稅法規定辦理。 ※獎金內含所得稅、印花稅。 ※獲本屆南島國際美術獎者,應於2023年6月30日前提交展覽計畫書,予本館審議;未於時限內提案者將失去展覽權益。審議通過者,由本館發函通知展覽辦理日期;未通過者,可於2023年12月31日前再行提案一次,以保有展覽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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