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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MIX 第二屆台灣區線上】攝影比賽 11/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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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12-19 23:59:5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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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MIX第二屆台灣區線上攝影比賽
一、活動辦法
參賽機種為LUMIX全系列相機,只要在Facebook或Instagram分享並完成指定條件,您的相片即可參加比賽,依據主題概念分為兩場比賽:
第一場
攝影意念:「親暱的感動」,拍攝主題為 #寵物攝影 #人像攝影 #親子攝影,以室內為主,把握您身邊與您最親暱的人或寵物,拍攝讓您感動的瞬間。
第二場
攝影意念:「自然的感動」,拍攝主題為 #街頭攝影 #旅遊攝影 #風景攝影,以戶外為主,拍攝在你身邊自然的存在。
請踴躍參加,贏得超棒獎品!

二、活動時間
第一場「親暱的感動」
徵稿時間:2020年07月01日至2020年09月30日23:59止
評選時間:2020年10月01日至2020年10月19日
公布得獎:2020年10月25日
第二場「自然的感動」
徵稿時間:2020年11月01日至2021年01月31日23:59止
評選時間:2021年02月01日至2021年02月19日
公布得獎:2021年03月05日

三、參賽流程

  • 使用LUMIX任一款相機拍攝指定主題作品。
  • 將相片分享至Facebook活動頁面,或上傳至參賽者本人之 Instagramc或Facebook 帳號,加入參賽標籤即可完成參賽報名。(參賽者須將帳號/貼文設為公開)
    主題標籤:#2020lumix攝影比賽、#lumix_Taiwan、#lumix_產品型號(例:#lumix_s1r)、#攝影主題(例:#寵物攝影) (完整#標記範例:#2020lumix攝影比賽 #lumix_taiwan #lumix_s1r #寵物攝影)
  • 等候得獎名單出爐,確認得獎後一週內,將原始檔(Raw檔或含EXIF資訊之JPG檔)與相關個人資料私訊LUMIX Taiwan Facebook粉絲專頁,會有專人處理得獎事宜。
  • 如有得獎者尚未在一週內提供相關資料,將會由後續評分順位遞補,遞補一次為限,遞補得獎者須在公開遞補名單後一週內提供相關得獎資料。

四、參賽作品規範
  • 每位參賽者以一張數位照片,表達相關主題或故事。除照片作品外,應附上作品文字中文說明,體例不限,請以100字為限,得獎機會僅有一次,可多次投稿。
  • 參加作品彩色、黑白不限,且作品不允許使用後製軟體,如濾鏡特效、液化功能、汙點修復、修補工具、增加圖樣...等可改變構圖畫面之任何功能,但可就亮度、對比、色階、飽和、曝光等基本參數進行調整,並得以視情況進行裁切,但可使用LUMIX相機內建美肌修片功能進行修片。
  • 參加此活動者應自行取得被攝者肖像權使用及拍攝同意。
  • 參賽作品須為2020年1月1日(含)以後所拍攝的作品,並且未曾在任何攝影比賽中獲得獎項,也未曾公開發表者(公開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參加攝影比賽入選得獎者;公開發表不包含個人網站、部落格、臉書等貼圖、學會團體內部刊物發表鼓勵性無償之作品);如有著作權與年限之爭議,參賽者應負舉証之權利與義務,並對主辦單位之判定,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五、獎項說明
冠軍:Panasonic 4K液晶電視TH-43HX650W (市價 19,900),各場一名,共兩名。
亞軍:Panasonic 組合音響SC-UX100 (市價 5,290),各場一名,共兩名。
季軍:Panasonic 藍牙耳機 RP-HTX90 (市價 4,790元) ,各場一名,共兩名。
佳獎:7-11便利商店禮券 1500 元/名,各場十名,共二十名。

六、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專業講師
主辦單位
小計
攝影技巧
25%
5%
30%
主題表達
20%
5%
25%
構圖視覺
20%
5%
25%
創意表現
15%
5%
20%
總計
100%
  • 主辦單位享有最終評選辦法之擇定與解釋權。
  • 得獎者資料提供須附上得獎作品原始檔(Raw檔或含EXIF資訊之JPG檔),以證明該照片為得獎者使用LUMIX相機所拍攝,若無法提供則視同棄權。

七、注意事項
  • 本活動由台灣松下銷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主辦單位)主辦,台灣地區 Facebook 用戶及Instagram用戶(須為中華民國國民)加上主辦單位指定主題標籤(#2020lumix攝影比賽),領奬時需出示台灣身份證以作核對身份之用,參加者若有資料不實或提供不齊全,得獎資格將被取消。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或贈品超過新台幣1,000(含)元以上者,將列為得獎者當年所得。凡得獎價值超過新台幣20,010元以上者,中獎者需依法繳納10%稅金,得獎者應先繳納中獎所得稅後,得領取活動獎品,獎項之寄送地址僅限台、澎、金、馬地區。
  • 本活動參加者投稿照片作品必須以LUMIX相機拍攝(建議大小至少2048*1365)。
  • 所有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可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 參加本活動者,即同意作品包含照片與文字授權於主辦單位使用於 Panasonic 相關網站、LUMIX 專屬網站 相關網頁及任何相關網路社群等宣傳活動與網路廣告,且不須事先通知。
  • 如因 Facebook與Instagram系統問題遺失參加資料,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 獎品的使用均須按照產品之使用條款,得獎者同意不就因接受、領取及使用任何獎品而造成的任何損失或費用(包括特殊、間接及連帶損失或費用)而向主辦單位要求賠償。
  • 若因中獎人資料填寫不清、錯誤導致無法聯繫到該中獎人,主辦單位將不予以寄送贈品。主辦單位將依中獎人填寫回函之資料做為寄送贈品依據,不負責更改寄送地址/收件人等資訊,如因中獎人填寫不清或錯誤導致贈品寄送錯誤,主辦單位亦不負相關責任。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寄予得獎人之獎品有遲延、遺失、 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 本活動獎品悉以實物為準,不得選色選款,如遇缺貨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提供時,本公司有權以其他等值商品替代,得獎者不得要求更換贈品或折換現金。亦不得變更得獎人。
  • 參賽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收回獎項,參加者需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 參賽作品侵犯他人之著作權、肖像權、冒名頂替參加。
    • 作品曾於公開媒體發表或獲獎者。
    • 作品已獲得其他比賽獎項。
    • 作品涉及暴力、色情、詆毀、善良風俗或與本主題無關等不當的內容。
    • 違反中華民國法令規定等情事。
  • 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若有遺失或被竊,主辦單位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
  • 若使用者以人頭帳號或電腦駭客程式等不正當之手段參與活動,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使用者之參與、得獎資格,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當產生爭議時,主辦單位有權請參加或得獎者提出為 Facebook 與Instagram帳戶持有人的相關證明或文件。
  • 主辦單位就本活動,對參加者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同意不就本活動,對主辦單位、協辦廠商或其相關人員,提出任何法律上之主張或請求。參加者對於因任何違反本注意事項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需自行負擔,並同意賠償主辦單位及其相關協辦廠商或其人員,因此所產生之所有損害及律師費與訴訟費。
  • 活動並非由 Facebook與Instagram 平台贊助、管理及開發,本活動乃由主辦單位於 LUMIX Taiwan 粉絲專頁主辦,參加者在本活動所做的行為,與所提供的資料僅提供予主辦單位管理本活動時使用。
  • 參加本活動即代表已閱讀主辦單位隱私權保護聲明 (http://bit.ly/pana_privacy),並同意本頁所有條款。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

官方網站:https://pmst.panasonic.com.tw/lumix_a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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