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創作比賽簡章
Photo Contest Rules.
活動內容
· 拍攝作品題材
01凡與總統府相關的人、事、物等題材內容皆可。
02「日期、年代、創作形式和拍攝設備」均不設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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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24小時開放攝影」活動
01說明
(01)為提供攝影愛好者多元的「時間」及「空間」拍攝取材,本比賽特別訂於108年元旦當日,首度連續24小時開放總統府進行拍攝。
(02)活動當日拍攝之作品,亦得列入本比賽參賽作品內容。
02開放日期
108年1月1日上午9時至1月2日上午9時。
03開放時段及範圍
(01)1月1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同總統府假日開放參觀區域。
(02)1月1日下午4時至1月2日上午9時:包含府前廣場、府前北一女車道口及南花圃(不含北花圃)。
04預約方式
不限名額及國籍,請於107年12月1日至10日前,於本比賽網站完成線上預約報名(
比賽網址:http://www.presidentialoffice-photocontest.com.tw
),報名填報內容及禁制事項請參閱附表1。
參賽組別、資格及作品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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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能擇一組別參賽,無論獲獎與否皆不退件。
專業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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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資格/
不限國籍皆可參加,免繳交報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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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方式
01作品規定
每人一組系列作品,每組作品6至12張為限。每一張作品尺寸40cmx50cm,包含影像和白邊,橫豎可自由留設(作品背面自行編列作品序號,不得裝裱)。
02線上報名登錄及作品圖檔上傳
於107年12月15日至108年1月8日止,至比賽網站完成報名資料登錄(填報內容詳附表2)及作品圖檔上傳,單張作品檔案限1至1.5M之jpg數位格式。
03交寄文件、作品及日期
完成線上報名表格登錄後,請自行下載並列印「報名表」紙本,併同「作品」(請包裝平放),於107年12月15日至108年1月8日止(郵戳為憑),寄送「11099臺北永春郵局第O51信箱」,郵件請註明「報名100/100總統府不一樣攝影創作比賽專業組」。
一般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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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資格/
不限國籍皆可參加,不需繳交報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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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方式
01作品規定
每人以1張作品為限。
02線上報名登錄及作品圖檔上傳
於107年12月15日至108年1月8日止,至比賽網站完成報名資料登錄(填報內容詳附表3)
及作品圖檔上傳,作品檔案限1至1.5M之jpg數位格式。
評選辦法
主辦單位邀聘攝影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小組評選,得獎名單將個別通知並公布於比賽網站。
獎勵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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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組獎項
01第一名:1名,頒發獎金15萬元及獎狀乙紙。
02第二名:1名,頒發獎金5萬元及獎狀乙紙。
03第三名:1名,頒發獎金3萬元及獎狀乙紙。
04優選獎:10名,頒發獎金1萬元及獎狀乙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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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組獎項
01第一名:1名,頒發獎金6萬元及獎狀乙紙。
02第二名:1名,頒發獎金3萬元及獎狀乙紙。
03第三名:1名,頒發獎金1萬元及獎狀乙紙。
04優選獎:30名,頒發獎品及獎狀乙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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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者不得逕行要求取消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得依比賽作品水準評定獎項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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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比賽將擇期於總統府舉辦頒獎典禮,請得獎者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參加頒獎典禮受獎,獎金須於108年6月30日前領取完成,並依法扣除稅額。外籍人士於領獎期間不在臺灣者,以當月美金公布匯率為基準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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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作品將展示於總統府內展覽(展品由主辦單位製作),得獎者須提供得獎作品影像檔,影像長邊6,000像素,解析度300dpi之jpg數位格式。參展作品張數由主辦單位依策展規劃內容調整。
著作權屬
得獎時,應依主辦單位通知簽署「著作權授權暨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附表4)。
參賽規則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評審
01未依相關參賽規定,一人多投件者。
02作品內容含有色情、裸露、血腥等成份者。
03相關報名資料登錄不實或不完整者。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參賽資格
01作品為侵權或違反著作權法相關規定者。
02參賽作品非本人拍攝。
[三]
有前二款規定情形,經查明屬實者,如經評選獲獎,撤銷其得獎資格,並收回已發給之獎金、獎狀及獎品。
[四]
「專業組」參賽作品請妥善包裝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如因郵遞過程或遇不可抗力之天災、災變、意外等事故而造成該作品滅失或損壞,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五]
得獎獎金領取事項
01領獎時,本國籍人士須提供個人身分證件,外籍人士須提供護照,相關事宜將由主辦單位另行個別通知。
02有關得獎獎金扣繳所得稅規定,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辦理。
[六]
比賽相關問題諮詢:請來信「台灣攝影博物館文化學會」電子郵件信箱
taiwanphotomuseum@gmail.com。
[七]
本簡章規定倘有未盡事宜,將修正後於比賽網站補充公告,不另行個別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