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石門水庫攝影比賽


2018石門水庫攝影比賽簡章

 

一、 活動目的:

 位在桃園市的石門水庫是桃園地區重要水源,與當地民眾日常生活、桃園地區工業產值息息相關,希望藉由本次攝影比賽,能讓石門水庫生態風光及水庫人文景觀建設成果呈現給大眾欣賞,並宣導愛水、惜水、節水及保護自然生態環境。

 

二、活動單位:

  () 主辦機關: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 協辦單位:桃園市攝影藝術協會。

 

三、攝影主題:

 以石門水庫生態風光、人文、景觀建設等為主題。

 

四、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報名參加;若未滿20歲之參賽者須經法定代理人簽署「作品著作財產讓與同意書」。

 

五、作品攝影時間:

 10711日至131日止。

 

六、收件日期與方式:

  () 自107年1月1日至1月31日止,郵遞送件者請掛號交寄以郵戳為憑(作品請用硬紙板保護);親自送件者,請於截止日前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送至收件地址,逾期不予受理。

  (二) 收件地址:33558桃園市大溪區環湖路一段68號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石門水庫管理中心-彭康桐。

 

七、作品規格:(含相片與光碟數位檔)

(參賽作品須2017年活動期間內拍攝,舊照片及景觀不存在之照片不得參加。

(二) 參賽作品以投稿本人拍攝的原創影像作品為限,每人至多10件,沖放或輸出為5X7吋之彩色光面相片,相紙廠牌不拘,連作不收。

(三) 作品不限以傳統或數位相機均可。以傳統相機拍攝之作品須附原作正片或負片及請掃描為數位檔,儲存於光碟片提報參賽。數位相機拍攝之作品原始檔案須800萬畫素以上,不得補插點放大,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銳利度;不得冒充、抄襲、重製、拷貝、裝裱、加色、重曝、疊片、改造、格放及合成。

(四) 所有作品均須儲存於光碟片繳交,檔案寬度一律不得小於2000 pixel(解析度並不得低於 300dpi),高度可按實際比例不限,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五) 光碟片數位作品命名方式:作品題名+作者名.(raw或.jpg均可) 。

(六) 送交作品時須同時簽署並交付如簡章所附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每件作品背面皆須浮貼參加表,表格內各項資料須詳細填寫,並註明作品題名,可視作品需要自由敘述。

 

八、作品評審:

  () 評審委員:由本局聘請專業人士5人組成評審團公開評審。

  () 評審時間:10728()上午十時

  () 評審地點:本局第二會議室(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3F)

  () 評審結果:將於評審作業完成後公告於本局網站桃園市攝影藝術協會網站,並以電話或e-mail通知得獎人,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參賽者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九、獎勵:

  () 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精美獎牌1座。

  () 銀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壹萬貳仟元整,精美獎牌1座。

  () 銅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陸仟元整,精美獎牌1座。

  () 優選5名:每名頒發獎金新台幣貳仟元整,精美獎狀1紙。

  () 佳作20名:每名頒發獎金新台幣壹仟元整,精美獎狀1紙。

  () 所有獎金均須依規扣除所得稅金。

  () 頒獎時間及地點以電話或專函通知,並同步公布於本局及桃園市攝影藝術協會網站。

 

十、附則:

  () 3名得獎者及優選不得重複,佳作則不在此限,各獎項如無適當作品入選,經評審委員決議得以從缺。

  () 攝影作品若涉及著作權、肖像權等法律問題,作者需自行處理,與主辦機關無關;若有糾紛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優勝者取消獎項。

  () 得獎作品及檔案或原稿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機關所有,得獎人仍保有姓名表示權,得獎人作品依得獎人所簽署之該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辦理。但主辦機關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

  () 主辦機關對於參賽得獎作品有使用及宣傳權利,例如出版相關紀念品、展覽、公開發表、重製及展售等相關權利。得獎作品如有偽冒、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攝影比賽得獎或展出或非為攝影主題指定區域(石門水庫庫區),經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予以遞補。如已領取獎項者,主辦機關得追回原獎項。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 參賽作品一經投稿並獲獎時,即視為同意比賽主辦機關擁有參賽得獎作品之使用權,除獲頒獎項所規定之獎金、獎牌或獎狀外,不另付稿酬。

  () 參賽作品若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所造成的損失,主辦機關恕不負賠償之責。

  () 如攝影比賽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機關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已繳交郵件資料,另行退還。本簡章如有任何更動,以本局網站為準。

  ()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或爭議者),請參賽者自行備份。

  () 凡參加本活動送件者視為完全同意並遵守本活動之各項規定,絕無異議。

  (主辦機關保留以上活動及獎項內容修改之權利。

 

十一、洽詢方式: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石門水庫水庫管理中心彭康桐,電話03-4712000轉分機205

活動網址: http://www.uart.org.tw/ps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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