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壹、活動目的 |
以農立國的臺灣寶島,農業是國家最基本的產業,而農田水利則是農業發展不可或缺的基礎建設。隨著經濟的發展,產業活動的重心逐漸轉移為非農業,過去這些以灌溉為用途的農田水利建設,如:水庫、水圳道、埤塘...等,衍然已成為寶島美景的一部分。
希望透過本活動的辦理,鼓勵民眾親近田野,將農田水利建設美麗的一面用影像方式呈現給社會大眾,讓溝渠不再只是個簡單的混凝土構造物,而是農村風貌中必然且完美的一員,藉以宣導水利會對農村社會的貢獻,展示水利建設的多樣性,讓民眾更加認識水利會的功用與重要性。 |
|
貳、活動名稱 |
農田水利之美全國攝影大賽「農田印象․邀您一同捕捉水利之美」 |
|
參、辦理單位 |
主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執行單位:上網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
肆、活動說明 |
一、活動時程 |
項目 |
說明 |
徵件期間 |
106年6月5日至106年7月31日 |
得獎公告 |
預計106年9月8日前公告 |
|
二、參賽說明 |
(一)參賽對象:各界愛好攝影之人士。(參賽者未滿20歲者,需有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
(二)作品主題:以臺灣農田水利灌溉設施及農作景觀為主。農田水利灌溉設施,如渠道、水庫、攔河堰、抽
水站等;或農作景觀(整田、插秧、施肥、收割等)、自然生態、農村風光等,展現出農田水利之美。
(三)報名方式:於農田水利入口網,採線上報名方式,並同時上傳參賽作品及「
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上傳檔案照片檔案每張至少1
MB以上,不超過3MB為限。作品原始檔案
尺寸需為3456dpi×2304dpi以上規格之RAW、TIF、JPG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
(四)每位參賽者不限投稿報名組數,單一地點限上傳1張作品參賽,投稿多組作品者其拍攝地點不得重複。
(五)報名時應詳細註明作品名稱、作者姓名、拍攝地點、拍攝時間及100字以內的圖說(作品介紹、拍攝心
得、作品意境等)。
(六)參賽作品限本人之創作,不得借用他人名義參賽,參賽作品拍攝期間為106年1月1日至106年7月31日,
且未曾公開發表,亦未獲得任何獎項,如違反者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其得獎資格與返還領取之獎勵,另
涉及違反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由參賽者自行負擔所有法律責任,概與主(執)辦單位無關。
(七)參賽作品需以1000萬畫素以上數位相機拍攝,且不得使用HDR功能、抄襲、模仿、剽竊他人作品、連
作、劃線、裁切、接圖、翻拍、去線、格放及不得以任何影像軟體做修改與合成,經查不實即取消資格。 |
|
三、評選方式 |
邀請攝影專業人士及相關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評選委員如認為作品未達水準者,獎項得予從缺,參賽者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不得有任何異議。 |
1. |
1.
主題內容(25%):參賽作品名稱及主題相關程度評分。 |
2. |
構圖技巧(30%):參賽作品構圖的表現及手法。 |
3. |
攝影技巧(30%):參賽作品攝影技巧、光影及取景等優劣評分。 |
4. |
創作理念(15%):參賽作品的說明文字描述程度評分。 |
|
|
四、得獎公布 |
得獎名單將公布於「農田水利入口網」及臉書粉絲專頁「農田水利Follow
me」及,並以電話或email方式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
|
五、其他注意事項 |
(一)得獎作品如有偽冒、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攝影比賽得獎或展出,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
獎位不予遞補。
(二)參賽作品及得獎作品,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
等,不另給酬。
(三)得奬作品凡經主辦單位於活動網頁公告並通知後10個工作天內,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繳納稅金;且得獎者
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文件(如原始數位檔案、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及個人所得申報單)方可領
獎,若未配合者,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1.
獎項金額價值新台幣20,000元(含)以上,需扣繳10%所得稅,外籍人士需扣繳20%所得稅。
2.
獎項金額超過新台幣1,000元,獎品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四)本活動若有未盡之處,主辦單位保留此活動辦法之修改、變更、取消之權利各項變更公告於「農田水利入口
網」及臉書粉絲專頁「農田水利Follow
me」。注意事項載明在本活動辦法中,參與本活動者於參加之
同時,即同意接受上述各項規範。
(五)若對活動有任何疑問,可email至servicedoie@gmail.com
與活動小組聯絡
(六)歡迎攝影愛好者,至「農田水利入口網」及臉書粉絲專頁「農田水利Follow
me」查詢相關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