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空法寺」第五屆全國攝影比賽簡章
一、宗
旨:為發揚全民宗教文化藝術、捕捉玄空法寺景觀之美,藉此攝影比賽提高玉井楠西知名度,推廣當地觀光農業,特舉辦本次活動。
二、主辦單位:玄空法寺管理委員會(http://www.dzs.org.tw/html/)
三、指導單位:交通部觀光局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台南市政府楠西區公所
四、協辨單位:雲林縣攝影協會
五、活動日期:104年11月6日至105年3月12日止
(農曆104年9月25日至105年2月4日)
六、地 點:台南市楠西區中華路270號(楠西國中後面)
電話:0988-810261
(法真師父)
傳真:06-5755935
七、題 材:以玄空法寺景觀為主題,透過不同攝影鏡頭的詮釋,捕捉本寺景觀、建築、古佛藝術之美,留下永恆記憶。(也可配合人文、物文、藝文之特色為攝影題材,以及在活動期間內,各項相關活動之過程,各類起承轉合藝術表現。)
八、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藝術之人士均歡迎參加。
九、作品規格:一律以6吋
× 8吋之彩色照片參賽(連作不收),數位畫素八百萬以上
十、收件地點:台南市楠西區中華路270號玄空法寺
攝影比賽小組 收
十一、收件日期:民國105年3月12日止
以收到為準
十二、評審日期:民國105年3月13日上午9點在玄空法寺聚緣樓
公開評審 歡迎參觀
十四、評審委員:主辦單位將邀請五位攝影名家參與評審
十五、得獎公佈:105年3月15日公佈在玄空法寺網站並具函通知得獎人。
十六、頒獎日期:105年3月27日(週日)農曆2月19日在玄空法寺
( 觀音菩薩聖誕上午9:30頒獎 )
十七、獎
勵:金牌獎
1 名:獎
金 36,000元
獎盃乙座
銀牌獎 2 名:獎金各得
26,000元 獎盃乙座
銅牌獎 2 名:獎金各得
16,000元 獎盃乙座
優選獎36名:獎金各得
3,000元 獎狀乙面
佳作獎50名:獎金各得
1,000元獎狀乙面
玄 空 法 寺 攝 影 比 賽 參 加 表(電話、網址必填) |
題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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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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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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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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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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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則:
1
凡參賽作品須詳填報名表格資料,並浮貼於作品背面右下方,報名表格可自行影印使用。
2
參賽作品須為本人之作品,如有電腦合成、後製、冒名頂替、抄襲、仿冒、拷貝者,經查證屬實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杯、獎品等,作者不得異議,若有不法者請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獎位不予遞補。
3
金、銀、銅等獎位,每人限得一獎。
4
參賽作品必須是於本次活動期間內,確實在玄空法寺園區拍攝,如遇不可辨認之作品,主辦單位有權處理,不予評分,作者不得異議。
5
凡得獎作品,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宣傳、廣告、刊印、展覽、上網路之權利,不另給酬。
6
未入選作品均不退件,若須退件請自備信封貼足郵票或於評審日起一個月內自行取回,逾期不負保管責任。
7
入選佳作獎以上之作品,作者應無條件提供原作底片(數位檔),供主辦單位使用。
8
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將盡保護之責,唯若遇天災地變之人力不可抗拒者除外。
9
凡未入選作品,若經主辦單位選用,比照佳作獎辦理。
10
凡參加本次攝影比賽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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