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璀璨南華,嘉義之心」
第一屆 南華大學全國攝影大賽 簡章
一、活動宗旨:為致力推廣校園藝文活動,增進社會對南華大學之認同感,發掘南華大學美景及生態,特規劃舉辦「璀璨南華,嘉義之心」第一屆南華大學全國攝影大賽,讓攝影者以鏡頭捕捉最美麗的畫面,用影像來記錄南華大學的面貌,表現美麗校園的意象,也讓民眾了解與認同南華大學之校園美景與形象。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
三、主辦單位:南華大學學生事務處
四、承辦單位:南華好攝
南華大學攝影社
五、協辦單位:洪雅文化發展協會
六、參賽資格:凡全國愛好攝影之人事皆可參加,惟未成年人簽署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時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另直接與本案之評審委員不得參與。
七、攝影主題:拍攝主題以能傳達『璀璨南華,嘉義之心』之意涵與精神,拍攝範圍以南華大學為主,可包含建築、自然、人文、生活、活動…等,攝影者以鏡頭捕捉畫面,用影像紀錄校園面貌,以你的視角看見南華大學。
八、作品規格:800萬畫素以上原始檔,彩色或黑白作品皆可,並沖洗8X10相紙輸出或A4大小,勿用一般電腦列印,並不得裝裱、格放、拷貝、劃線、留邊、電腦合成及人工加色等。
九、拍攝時間:103年5月起拍攝之作品
十、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4年3月2日星期一(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準)
十一、頒獎時間:104年3月20日星期五(另行通知得獎者)
十二、報名、收件地點:南華大學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嘉義縣大林鎮南華路一段55號;校內分機:1211)
十三、參賽程序:作品及報名表自行繳交或郵寄至南華大學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
指導組(嘉義縣大林鎮中坑里10鄰南華路一段55號)
十四、評審方式:聘請校內外攝影專業人士進行評審。
十五、評審標準:主題30%,技術40%,創意30%
十六、得獎公佈:於三月中旬公布至『南華好攝南華大學攝影社粉絲團』
十七、得獎獎項:第一名:獎狀乙紙與獎金1萬元整
第二名:獎狀乙紙與獎金5千元整
第三名:獎狀乙紙與獎金3千元整
優選:錄取五名,獎狀乙紙與嘉義特色禮品
佳作:錄取十名,獎狀乙紙
附則:
1.
參賽者資料填寫不完整及不符合比賽辦法者不予評審。
2.
參賽作品需為原創,嚴禁翻拍拷貝、轉貼、剽竊或抄襲。
3.
參賽作品須為本人拍攝,且未經參加其他比賽得獎,如有違反規定或發現與任何攝影比賽之得獎作品雷同,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依法歸還所有獎勵。
4.
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每人可多張參賽,但若多張得獎,取名次較高為主,每位參賽者不可重複得獎。
5.
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應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無限次公開發表、展示、發行、大圖輸出、印製畫冊等相關之權利,均不另給酬;原著作人不再享有著作財產權且不得行使相關權利。
6.
參賽作品將配合南華大學各類活動宣傳之用。
7.
參賽者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其他未定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補充解釋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