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賽規則
條文 1:活動對象
「讓我們看見世界」FVM國際攝影競賽展為非營利性質,開放給所有符合條文規定者參加,無論是專業或業餘攝影師。
惟有主辦團隊及其家屬們不具參賽資格。
條文 2:參賽截止日期
報名截止期限為2015年1月31日午夜前(蒙特羅時間)。截止時間一到,參賽者便無法再進入其個人參賽頁面做更改。
條文 3:作品採納與拒絕
3. 1. 作品規格
報名者最多可選擇三份作品參賽。
繳交作品可攝自數位相機、傳統單眼相機、或類單眼,可為彩色或黑白照片,但必須為高像素:長邊至少為
3600 pixels, 寬邊至少 2400
pixels。作品須為JPEG檔案,且不可為壓縮檔。
檔案名稱必須遵循以下模式:姓_名_照片編號_作品名稱.JPG.
(皆由英文字母組成)。加工攝影作品將不被採納
(不允許使用Photoshop的後製濾鏡特效、液化功能、汙點修復、修補工具、增加圖樣...改變非原始構圖畫面之任何功能。),惟有少許數位後製可被接受。
3. 2. 可接受的數位後製
照片得以就亮度、對比、色階、飽和、曝光等基本參數進行調整,並得以視情況進行裁切。評審可接受非剪輯的環景攝影作品。
3. 3. 不可接受的數位後製
不接受電腦剪輯,合成及高動態範圍影像(HDR)。
作品不得裝裱、留邊、不得附加內文,浮水印及署名。
3. 4. 評審委員權限
若評審委員認為作品過度加工,即有權限取消此作品參賽資格。
3. 5. 取消資格
作品若符合以下其中一條件,參賽者將被取消資格。
不遵從投件截止日期:1月31日午夜(蒙特羅時間) ;
作品像素過低;投稿三件作品以上。網路繳件系統將自動拒絕此類的參賽作品。
3. 6. 淘汰權
參賽者不遵循參賽規則,或作品被評審團認定違反此活動精神,此作品將予淘汰。參賽者對評審團的決定不得異議。
條文 4 :參賽者其責任
參賽者必須確定攝影作品中的人,事,物,皆符合法律和參賽規定。攝影者繳交作品前需確保無侵害他人權益;參賽作品若有利用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者,參賽者應保證已經取得他人之同意或授權。
條文 5:報名辦法
欲參賽者必須先到「讓我們看見世界」官方網站中「線上報名」註冊,根據指示開啟參賽者個人頁面。個人頁面啟動後,參賽者即可上載其三份參賽作品。步驟完成後,參賽者會收到「讓我們看見世界」的自動回函。報名繳件後,若沒有收到自動回函,請主動與主辦單位聯繫。
此外,只要在報名截止日期之前,參賽者都可以進入個人頁面更換參賽作品。
在此,主辦單位建議有意參賽者儘早報名及上載參賽作品,避免截稿前幾週大量參賽作品同時上載造成網路阻塞,影響參賽者的權益。主辦單位將無法為此情況負責。
條文 6:評審團
專業攝影評審團將於2015年二、三月挑選出一系列優選作品。
評審標準有四大項:甲. 符合主題「讓我們看見世界」; 乙.
攝影技巧;丙. 作品主題原創性;丁. 視覺,情感張力。
條文 7:國際攝影展
三十張優選作品將最先在2015年四月於薩格奈市府藝文中心展出,並在暑期時段於國家展覽中心展出。其後,作品將在其他國家展出。此外,十張特選作品也另外在魁北克的希庫提米大學(UQAC)
展出。
條文 8:印刷費用
「讓我們看見世界」主辦單位將負擔所有展覽的印刷費用。但無法負擔得獎者參與2015年四月攝影展開幕晚會及頒獎典禮的費用。
條文 9:競賽結果
得獎名單及頭獎得主將最先在臉書Facebook的社群專頁
《Faites-nous voir le
monde》「讓我們看見世界」上發表,其後再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參賽者競賽結果。在此歡迎所有參賽者加入社群
《Faites-nous voir le monde》以便取得最新資訊。
條文 10:獎項
專業攝影評審團將於2015年2月挑選出一系列優選作品。三十份優選作品將在2015年4月於薩格奈市府藝文中心展出,為「讓我們看見世界」國際巡迴攝影展起跑。
最後評審委員將從三十份優選作品中選出首獎得主以及最佳學生作品頒予學生獎。
所有優選作品得主將獲得證書表揚,若得獎者無法參與頒獎典禮,其證書將以電子郵件寄出,並不再以實體郵件寄出。
條文 11:接受參賽條文
報名表一旦寄出,代表報名者已接受參賽條件及規則。報名者若判定違反規則,主辦單位將立即取消其參賽資格。若有條文解讀上的紛爭,以主辦方之定義為標準,並不得異議。
條文 12 :著作權
「讓我們看見世界」本活動遵循著作權法,但同時所有參賽者必須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得獎作品將為
2015年度宣傳、評選、行銷與推廣活動之目的使用,其中也包括所有媒體及「讓我們看見世界」的官方網站和網路社群。報名參賽即代表同意得獎後其作品將授權於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公開展示及複製得獎作品之數位原稿檔案。
請注意,使用前主辦單位將不會另行通知。
國際攝影展結束後,得獎作品將出借予贊助單位在其他公開場合展出,其中包括圖書館,學校或公司行號。得獎作品也可藉此提升其能見度。
條文 13 :修改權
主辦單位有權更動競賽及展覽原規劃,並不會事先通知。更動項目可包括:得獎獎項,展覽地點及時間。
條文14 :網路安全性
主辦單位將盡力確保參賽作品的安全性,但網路世界必有風險,本團隊將無法為網絡上發生的使用問題負責。
條文15 : 歸屬責任
「讓我們看見世界」國際攝影競賽展主辦單位將會盡全力維護參賽者作品。然而,無論是人為、技術失誤,還是天然災害,本辦單位並無法為競賽和展出中任何損害、失竊承擔責任。參賽作品若在網路上遭到竊用,主辦單位不為此承擔責任。
條文16 : 取消權
在特殊情況下,主辦單位保有取消活動之權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