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和土地公文化祭攝影大賽


  大中和土地公文化祭攝影大賽簡章

 

  旨:力行福德宮致力於將地方文化與藝術結合成美麗樂章,希望透過攝影愛好者之巧思創意,拍攝出大中和土地公文化祭最能動人心之作品人文、景觀、文化、慶典儀式皆可為攝像題材。並使各界經由此活動之得獎優秀作品,發現地方的層次美感藝文深度。

攝影主題:大中和土地公文化祭之熱鬧慶典               

攝影地點:力行福德宮 (新北市中和圓通路1622

攝影範圍: 本次活動於力行福德宮為主,並包含有安邦公園、嘉年華繞境活動路線等

主辦單位:力行福德宮 (新北市中和區圓通路1622  02-2248-4646)

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之人士皆可報名參加,評審與參與工作人員不得參加比賽。

               活動詳情簡章、作品交件下載

簡章與作品交件表(doc) (按住CTRL鍵可追蹤連結位置)

簡章與作品交件表( (PDF)  (按住CTRL鍵可追蹤連結位置)

拍攝時限:自即日起20141031日止 (101819日為慶典活動日)

收件規定:1. 一律放大長邊12(短邊不得低於8)之彩色或黑白照片。

2.每人限10張,不收連作、合成照作品。

3.連同照片一併交付作品之數位光碟片,內含作品之JPG檔或TIFF照片檔名為:參賽者姓名-作品名稱。(有效晝素需高於1200萬晝素,需保留EXIF資訊標)。

4.不得貼圖與合成適度調整明亮度,清晰度,飽和度,對比及裁切均可,每張作品背面應浮貼已填寫之作品交件表,未符規定恕不受理。

收件日期:自20141020日起至20141110日止。(以郵戳為憑)。

收件方式: 235新北市中和區圓通路1622 (信封上請註明”攝影比賽作品,並以掛號郵寄)

作品請包裝完美,如郵寄過程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獎項第一名 1名:獨得獎金30,000元正,獎狀乙幀。
            第二名 1名:獨得獎金15,000元正,獎狀乙幀。
            1名:獨得獎金10,000元正,獎狀乙幀。
            優選獎 7名:各得獎金 3,000 元正,獎狀乙幀。
 
           佳作獎24名:各得獎金 1,000 元正,獎狀乙幀。

 

參賽規則:

1.參賽作品應符合上述攝影主題、範圍及收件規定,且不違反善良風俗,未曾公開發表或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

2.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不得冒名頂替),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 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及  獎狀外,其違反著作權、肖像權等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3.賽者於繳件時須簽署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得獎作品之著作使用權自公布得獎日起,主辦單位享有出版、著作、公開展示、重製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且不限地域、時間、次數利用本著作,並不另給酬。

4.前三得獎者不得重複。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5.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若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6.項之獎金均依相關法規扣繳所得稅及健保補充保費,稅額單筆未達2,000元者得免扣繳。

7.視為認同並接受本項活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修正。

8.賽所有作品,參賽者同意力行福德宮於活動結束後,會將照片公佈於力行福德宮現場、官網、粉絲團。

 

作品評審:201411111115曰,由主辦單位擇邀集資深攝影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以公平、公正方式評審,參賽者對評選結果不得異議。

 

得獎公布:20141116日公布於力行福德宮活動網頁公告評選結果,得獎者會再以電話或信件通知。(未得獎者不另通知)。

 

附則

1.參賽作品請妥慎寄送,如因個人疏失或不可抗力意外所造成之損害等,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2.參賽作品概不退件(含獲獎作品及規格不符者),主辦單位亦不負保管責任。

3.本攝影比賽如因不可抗力之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或暫停本活動,已繳交之作品資料,另行退還。

4.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公告之;主辦單位並保有以上活動及獎項內容修改之權利。

大中和土地公文化祭攝影大賽 作品交件表
(照片請年貼於背面,一張作品交件表僅貼一張照片)

基 本 資 料

姓  名

 

性 別:  男   

出生日期

民國     年     月    日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手機)                    ()                   ()

通訊地址

□□□

-mail

 

作品名稱

 

 

 

作品編號

(主辦單位填寫)

 

 

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本人同意遵守「第大中和土地公文化祭攝影大賽簡章」之各項規定。保證本人提供之作品為本人之原創性著作,未曾公開發表或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並無侵害他人之權利,如遭受檢舉或產生糾紛爭議,經查證屬實,本人自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並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座或獎狀。
  本人同意作品若獲獎,得獎作品及其數位原始檔之著作權及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承諾對於主辦單位及其所授權者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且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得以任何形式行使出版、著作、公開展示、重製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且不限地域、時間、次數利用本著作。                                                                                                         

立書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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