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第二屆新北市攝影大賞
一、主辦單位:新北市攝影學會
二、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新北市議會
三、比賽宗旨:廣邀國內外攝影愛好者藉此比賽達到影藝交流。
四、活動辦法:
1、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的海內外人士均可參加。
2、攝影題材:不限題材與地區(限未曾發表或未得獎過之最近2年內作品)
3、參賽張數:每人最多10張。(需附作品電子檔光碟)
4、收件日期:2014年10月25日∼11月25日止(送達為憑)。延長至103/12/05截止
5、收件地點:新北市三峽郵政第196號信箱(新北市攝影大賞王明麗主席收)
6、參賽費用:台幣500元或美金$20或人民幣120元(本會有效會員300元)
(郵政劃撥戶名:新北市攝影學會帳號:50268621)
7、作品規格:
(1)
彩色或黑白照片(長邊14∼18吋,短邊不限)
相片不得裝裱、不得留白邊、不得作記號等。
(2)
作品背面請貼參賽表(參賽表請至http://www.tcps.org.tw下載)
(3)
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8、主辦單位可無償使用參賽作品於年鑑、月刊、文宣、網站及展覽之用。
9、凡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
五、獎勵方式:
1.
大賞(1名)
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盃乙座
2.
優選賞(5名)
獎金新臺幣5千元獎牌乙面
3.
佳作賞(10名)獎金新臺幣1千元獎狀乙禎
4.
參加獎(不限名額)致贈影集壹本(請於2015.1月份至會員大會上領取)
六、評審日期:2014年12月(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七、頒獎日期:2015年1月本會會員大會現場(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八、附帶規則:
1、參賽作品如於郵寄途中發生不可抗拒之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
2、未得獎作品請於評審後1個月內取回,逾期恕不負保管之責。
3、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
4、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查明屬實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
5、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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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攝影大賞籌備委員會】
主 委:陳鼎鑫
副
主 委:李啟塤 洪如玉 林帷瑄鄭兆慈
主 席:王明麗議員
執
行 長:陳詒文
榮譽主委:林再生 陳壽俊 江建林潘敏雄 楊育文
籌備委員:新北市攝影學會 全體理監事
名譽顧問:朱立倫 陳幸進 江惠貞黃永昌 林國春 黃林玲玲
顧 問:王古山 黃輝雄 陳大勳陳萬坤 陳堯煇 黃連穗 陳文高 林重宏
工作委員:葉耿昌 劉育麟 林瑞添張首雄 黃治鴻 詹敏平 洪麗蓮 盧憲明
余文榮 鍾振洲 何瑞林曾柏宏 馮潔人 蘇浴託 常瑄云 洪肇陽
劉厚志 江再庭 陳啟川 蔡金塗 李月霞 劉琦偉 蔡信雄 王世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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