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中臺灣映像之旅攝影比賽


統一發票推行暨「中臺灣映像之旅攝影比賽」租稅宣導活動

 

主辦機關: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承辦機關: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埔里稽徵所

 

協辦機關:南投縣政府稅務局埔里分局

                     埔里鎮攝影協會

 

比賽方式:

※參加資格:設籍於中部五縣市(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 之民眾。

 

※作品主題:以中區國稅局轄區內(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風景結合租稅相關議題為主軸,透過以國家建設結合自然風景為比賽主題。

 

※作品規格:

1、參賽攝影作品須為數位相機拍攝,沖洗成8×12英吋(A4)相片,不可裝裱、格放、加色、電腦合成、彩繪、疊片、拷貝、組合及連作之彩色或黑白相片,並須附每張1,200萬畫素以上,解析度至少300dpiJPG(或TIFF)光碟檔案,違者作品不予評審,並以棄權論。

2、每件參賽作品須為原創且未曾發表及應檢附報名表1張,並浮貼於參賽作品背面。

 

※報名方式:

1、報名參賽者須於報名表填具完整基本資料,並將參賽作品相片及JPG檔或(TIFF檔),於10363日(星期二)報名截止日前,掛號郵寄或於上班時間親自送達本所服務管理股(地址545南投縣埔里鎮中山路2252)

2、報名表可至中區國稅局網站 http://www.ntbca.gov.tw「最近活動」下 載或至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各分局、稽徵所索取。

3、作品繳交時間:至10363日止(星期二)(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評審辦法:

1、邀請相關專家組成評選小組進行評審。

2、評審標準:主題相關性25%、構圖及創意50%、攝影品質25%

3、評選結果將另函通知得獎者並於本所網站公布。(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獎勵方式:

  金牌獎:1名,獎金50,000元、獎狀乙紙

  銀牌獎:1名,獎金30,000元、獎狀乙紙

  銅牌獎:1名,獎金20,000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10名,獎金5,000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15名,獎金2,000元、獎狀乙紙

◎各獎項之獎金,依稅法規定扣繳稅款並黏貼印花稅票;另依全民健康保險法之規定繳納補充保費。

◎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件;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參賽作品水準如不及給獎標準,主辦單位有權從缺處理。

 

※注意事項:

1、每件作品應檢附報名表1張,並浮貼於參賽作品背面,作品上請勿書寫作者姓名,亦不得註記任何字樣符號;參賽作品之拍攝地點應位於本局轄區範圍內,未填寫拍攝地點時,若無法認定時,不予評審,參賽者不得異議。

2、參加作品每人最多以5為限,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3、所有參賽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得供租稅宣傳展覽或印刷使用,不另給酬 。

4、參賽作品須未曾發表且無任何侵害他人權利之新創作,倘有涉及著作權疑慮或糾紛,參賽者須自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得獎作品已發表或涉及侵害他人權利者,由本所取消得獎資格並追還相關獎金及獎狀。

5、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增訂之 。

6、如有疑問可洽詢本所049-2990991分機402郭小姐。

官方網站: http://www.ntbc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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