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藝術創作、培育藝術創作人才,並透過藝術品的租借、流通服務、鼓勵國內、外對臺灣藝術創作的支持及欣賞,同時活絡我國藝術市場、推廣全民藝術欣賞,爰推動本項「藝術銀行」政策。
一、參加資格: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藝術創作者,均得申請參加徵選。申請人得為藝術創作者本人,或其代理人(代理人須取得創作者本人簽署之「代理授權書」)。
二、徵件項目及規格:
1.以視覺藝術類作品為主,媒材技法與創作題材不拘,惟須能適切地展示於公共空間。
2.組件作品視為一件。
3.每人至多送審五(含)件作品。
三、徵件地點:國立臺灣美術館(40359台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二號)。
四、報名表件如附件:?
1.藝術銀行第二階段作品購入計畫公開徵件簡章(如附件一)。
2.代理授權書(如附件二)。
3.藝術銀行第二階段作品購入計畫公開徵件契約書(如附件三)。
詳細內容詳附件「藝術銀行第二階段作品購入計畫公開徵件簡章」。
歡迎至 藝術銀行第二階段作品購入計畫公開徵件線上報名系統(
http://artbank.ntmofa.gov.tw/register.aspx
) 線上報名。
資料上傳完畢後,報名系統將以e-mail回傳確認信。
並提醒您於報名截止日前將「代理授權書」掛號郵寄至本館,以郵戳為憑。
如果您有徵件相關之疑問或操作上的問題,請來電洽詢藝術銀行營運小組?
04-23723552 分機712-716或E-MAIL:artbank@art.ntmofa.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