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的事-「MADA 獎」大專校院學生原住民族文化特色數位影音競賽


.「原」來的事-「MADA 獎」暨大專校院學生原住民族文化特色數位影音競賽

 

•競賽主題:

 

競賽主題由創作者自訂。

 

內容須與原住民族語言與族群文化(例如部落歷史、神話、傳說、飲食、因應災後永久屋設計、災後地區與部落新地圖)等相關。

 

除記錄類外,其他類型以創意、多元風格為主調,注重個人觀點的表達與創新。

 

創作媒介以數位元產品為主(攝影機、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皆可)。

 

•競賽類別與細則:

 

記錄類

短片類(題材不限、動畫、微電影、小品亦可)

音樂MV

平面攝影類

 

•競賽組別及資格:

 

限全國大專校院學生類

 

 

不限個人或團隊參加, 若以團隊方式參加,以隊長為代表人報名,人數不限。(團體組至少須一位原住民籍學生參賽)

 

•競賽獎勵:

 

影像類(記錄類、短片類、音樂MV):

 

MADA10萬元1名、銀獎2萬元1名、銅獎8仟元1

佳作33名、評審獎5(本獎項僅頒發獎狀)

得獎者與入圍者由教育部頒發獎狀並有機會在誠品(北、中、南、東)巡展

 

平面攝影類:

 

MADA2萬元1名、銀獎1萬元1名、銅獎7仟元1

 

佳作2仟元3名、評審獎5(本獎項僅頒發獎狀)

 

得獎者與入圍者由教育部頒發獎狀並有機會在誠品(北、中、南、東)巡展

 

•頒獎典禮及巡迴展演:

 

頒獎典禮(暫定)

 

─時間:201477(星期一)

─地點:信義敦南誠品B2藝文空間。

─內容:授獎表揚、公布得獎名單。

 

巡迴展演(暫定)

 

─時間:201477日起-2014731日止。

─地點:北、中、南、東各一場。

台北:敦南誠品

台中:勤美誠品

台南:誠品書店

台東:誠品書店

─內容:巡迴展出入圍及得獎作品。

 

•競賽作品的徵選期間:

 

()投稿期間:201441日至430日止(網路報名,作品及光碟寄送以郵戳為憑)。

 

()評審期間:

 

1.初審:2014515日至520日止。

2.決審:2014525日至530日止。

 

()公告評選結果日期:

 

初審入圍:(名單公布於活動網站)

 

─公布時間:2014521日。

 

─公布名額:紀錄類、創意短片類、音樂MV類、平面攝影類錄取若干名。

 

決審結果公布時間:(得獎名單公布於活動網站)

 

─公布時間:2014531日。

 

─公布得獎名單:紀錄類、創意短片類、音樂MV類、平面攝影類得獎名單。

•報名及繳件方

 

Step1:請於201441日至2014430日期間前往官網活動報名,上傳作品(填寫報名資料及上傳作品)

 

Step2:完成網路報名後,請於103430日前,填寫報名(附件一)與參賽同意著作權切結書(附件二),連同作品光碟和實體作品,以掛號郵寄或現場繳交方式,郵寄及繳交地點於─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台灣原住民族中心] 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43號,信封外請註明「參加大專校院學生原住民族文化特色數位影音競賽活動」(投稿時間以郵戳為憑)

 

•評審方式:

1.資格審:審查資格、資料齊備與做品格式等符合參賽條件。

2.初審:通過資格審作品,由評審依創作者提供作品等相關資料進行評分。

3.決審:通過初審之創作者於現場說明作品及展示、問題詢答。

 

•注意事項:

 

()凡參加本活動者,即同意本活動之各項規定,如有抄襲、冒名頂替或其他不法之情事,主辦機關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得獎者亦追回得獎獎金、獎座,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如有致損害於主辦機關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及各項權利均歸屬主辦機關,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機關有權使用或再製參賽作品,進行各項非營利性質之宣傳推廣。

 

()報名截止後,不得更改參賽人員資料與指導老師資料。

 

()為確保投件內容符合競賽標準,參賽者報名後,參賽資料須經本主辦機關核可,若內容不符規定,則直接予以刪除,不另行通知。

 

()若參賽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各獎項得予從缺。

 

()凡報名參加比賽之作品,即視同承認本獎項之各項規定。

 

()音樂素材應以下列方式選擇:

 

1、自行創作。

2、自創用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全球分享網站(Common Content, commoncontent.org),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

3、其他取得合法授權之音樂。

 

()為維護本活動版權及使用權益,參賽者需下載「版權與參賽授權書」列印並填妥後掃描成圖檔,並於報名時上傳圖檔至報名資料中,完成作品上傳。本會另提供「著作權及肖像權同意書」範本,供參賽使用,請善加利用,以避免侵權情事發生。

 

()本活動之得獎人獎金須依稅法相關規定預扣繳所的稅。(依稅法規定,凡獎品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者,主辦機關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之稅金)

 

()活動過程中若因不可抗拒或電腦系統故障等因素,直接或間接造成主辦機關無法履行其 全部或部分義務,或參加者伺服器故障、損壞、延誤或資料有訛誤或其他失責情況,主辦機關均無須負任何責任。

 

(十一)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以隨時修訂並公佈於本會網站。

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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