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山尚青、Touch梅山」梅山印象攝影寫真比賽


「梅山尚青、Touch梅山」梅山印象攝影寫真比賽

壹、活動宗旨

梅山鄉的特色風采,充滿了豐富的人文、藝術與文化的內涵,不論是梅花風采亦或是獨特景觀,都是屬於梅山鄉最精彩的一部分,本團隊將舉辦「梅山尚青、Touch梅山」 梅山印象攝影寫真比賽,歡迎全台灣攝影好手透過攝影鏡頭捕捉梅山鄉美麗的農情、精彩的生態,感受梅山印象風采。

 

貳、 相關單位

  一、指導單位:經濟部中小企處
  二、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網曜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四、協辦單位:梅山文教基金會、嘉義縣攝影學會

 

參、 參賽資格與攝影主題
  一、參賽資格:
    不限年齡與國籍,凡愛好攝影之人士,皆可參加。
    1. 未滿18歲者,需於報名時附上監護人同意書。
    2. 受邀擔任本次比賽之評審委員者,不得參賽以示公平。
  二、攝影主題:活動地點以嘉義縣梅山鄉為主,凡於梅山鄉鄉內各特色產業,自然景觀、人文風情、
    活動寫真等攝影主題皆可。(參賽作品限定現有仍可觀賞之地點)

 

肆、 活動期程

  一、 徵件期間:即日起至103110日止,以郵寄收件地址(以郵戳為憑)。
  二、 獲獎公告:預計103117日中午公告,公布活動網頁並專函通知。

 

伍、 作品規格

  參賽作品需包含實體相片與作品光碟,每項類別一人限參賽一至五張。
  一、傳統相機:135㎜、120㎜以上彩色正片與負片。
  二、數位相機:
  三、參賽作品需以800萬畫素以上數位相機拍攝,原始檔案尺寸需約為24003600
    (約860萬畫素以上)dpi以上規格(數位檔須4MB以上)RAW.TIF.、及JPG 檔,
    照片不得後製加工,並需保留檔案之原始 EXIF可交換圖像文件資料,
    並請於報名表註明相機廠牌型號。
  四、儲存於CDDVD光碟片。
  五、軟片相紙不限廠牌。
  六、參賽作品一律沖洗8×12吋,不得留白邊,張數不限。
  七、以傳統相機拍攝者,於參賽時需繳交原稿底片,以數位相機拍攝者需繳交原始檔案,
    光碟(RAW)及原始JPG檔。
  八、 每件作品皆須浮貼報名表,表格內各項資料需詳細填寫。
  九、 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陸、 報名簡章索取與收件方式

  一、 報名簡章索取方式:請上本活動網站或粉絲專頁下載報名簡章
     (網址:
http://meishan.mmweb.tw/
     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Fun.Mei.shan)
  二、 收件方式: 郵寄至嘉義縣中埔鄉中華路322號梅山尚青收(以郵戳為憑)
  三、 活動聯絡人:05-2391610-尚青

 

柒、 評分標準

  一、 評分分為初評及複評。
  二、 評分標準如下:
    1. 主題內容(佔20%):依參賽作品名稱及主題相關程度評分。
    2. 構圖技巧(佔35%):參賽作品構圖的表現及技巧。
    3. 攝影技巧(佔35%):參賽作品攝影技巧、光影、取景等優劣評分。
    4. 創作理念(佔10%):依參賽作品的創意描述程度評分。
  三、邀聘具攝影及梅山鄉在地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於活動截止日起,展開審核作業,
    並於103117日中午十二點, 於活動網站公佈獲選名單,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四、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並公佈於活動網頁(活動訊息)

 

捌、 獎項及獎額

  一、金牌獎 1名 (IPAD MINI WIFI16G一台或其他一萬元等值獎品、獎狀一只)
  二、銀牌獎 1名 (Canon 專業腳架 或其他五千元等值獎品、獎狀一只)
  三、銅牌獎 1名(GOLLA 相機包 或其他三千元等值獎品、獎狀一只)
  四、優 選3名 (國家地理 相機包 或其他一千元等值獎品、獎狀一只)

 

玖、 附則

  一、所有參賽作品經查證,若經合成後製,主辦單位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二、參賽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作品須符合規格,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
  三、參賽作品不得翻攝、抄襲他人作品,不得於電腦軟體進行後製加工
    (如數位合成或修改,插點加大檔案等)、不收連作。違反者,不予評審。
    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 回已領取之獎品及獎狀。
    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承辦單位無關。
  四、參賽作品正面均不得作任何註記、塗色或簽色,違者視同棄權。
  五、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不可抗力至生損害,
    主辦、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六、所有參賽作品及原稿底片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公佈得獎日起歸屬「嘉義縣政府」
    所有,本單位依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
    知及致酬。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一件,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
    得獎資格。各獎項之獎品,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七、 未獲獎作品不予退回,事後亦不得要求退回。
  八、 評選前如遇不可抗力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九、 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本簡章若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

官方網站: http://meishan.mmweb.tw   https://www.facebook.com/Fun.Mei.shan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