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鹿港民俗文物館 四十週年館慶 【感動瞬間】攝影比賽
一、活動宗旨
鹿港民俗文物館已經陪伴台灣人40年,希望遊客以感動瞬間為主題,前往鹿港民俗文物館館慶參與系列活動,並按下一快門捕捉瞬間,記錄與民俗館共同的感人回憶。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鹿港民俗文物館。
協辦單位:yam蕃薯藤。
三、攝影主題
「感動瞬間」為主題,記錄鹿港民俗文物館館慶期間的人、事、物。
四、比賽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1月8日(五)
至 11月10日(日)。
五、收件截止日期
中華民國102年11月15日(五)。
六、參賽資格
凡攝影愛好者均可參加。
七、比賽辦法
1.分別以【相機組】或【手機組】報名參加,切題記錄鹿港民俗文物館館慶期間的人、事、物。
2.以單張或系列照片,並附加300字以內的文字說明,以表達作品理念。
3.將攝影作品以電子檔的形式E-mail至oliviachang@talk2yam.com,E-mail中包含報名表、切結書、作品之電子檔。(使用底片相機者須將作品沖洗為電子檔後繳交)
4.如檔案過大則以實體光碟片寄送作品,請寄至
10574 台北市民生東路4段133號13樓天空傳媒張乃勻小姐收(光碟片內含報名表、切結書、作品之電子檔,請用硬紙板保護並包裝妥當,以掛號郵件交寄,信封上請註明『民俗館40週年館慶攝影比賽』字樣。參賽作品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八、繳交內容
1.
電子檔jpg(長寬不限,畫素300dpi以上)
2.
報名表(請至活動網站下載)
3.
切結書(請至活動網站下載)
九、獎勵辦法
【相機組】
最佳金質賞(一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及獎狀乙面。
最佳銀質賞(一位):獎金新台幣六千元及獎狀乙面。
最佳銅質賞(一位):獎金新台幣三千元及獎狀乙面。
優選(三名):各得獎金新台幣一仟元及獎狀乙面。
佳作(五名):各得獎狀乙面及禮品乙份。
【手機組】
最佳金質賞(一位):獎金新台幣六千元及獎狀乙面。
最佳銀質賞(一位):獎金新台幣三千元及獎狀乙面。
最佳銅質賞(一位):獎金新台幣一千元及獎狀乙面。
優選(五名):各得獎金新台幣五佰元及獎狀乙面。
佳作(十名):各得獎狀乙面及禮品乙份。
十、評分方式
邀聘攝影及美學等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
評選標準:1.主題(50%)
2.創意(25%)
3.技巧(25%)
十一、得獎公布
得獎者名單與作品於中華民國
102年11月29日(五)前同步公布在比賽活動網頁,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十二、參賽規定
1.
限攝影者本人之創作,一次拍攝完成,且擁有完全之著作權,不得以任何影像軟體做人工修改與合成,不得加色、改色、劃線、接圖、翻拍、去線、格放、留邊、護貝、裝裱等。傳統相機與數位相機皆可參加,使用數位相機者,品質須在千萬畫素以上,且不得以人工後製方式加大檔案。如有發現違規者,於以取消參賽資格。
2.
繳交之作品彩色、黑白照片不拘,一律以數位格式繳交參賽,每位參賽者投稿限制件數為
1 件,且至多獲得一獎項。
3.
每件作品未符合主辦單位規定者及逾期交件者皆不予受理。
4.
拍攝作品須未曾公開發表(包括:曾參加其他攝影比賽入選者、公開展覽、平面出版、網路發表與部落格等),所有參賽者均有舉證之權利與義務,對主辦單位之判定,參賽者不得有異議,如經檢舉,並查證屬實,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收回已領取之獎金及獎狀。其涉及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5.
主辦單位保留以上活動及獎項內容修改之權利。
6.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得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之權利,均不另致酬。
7.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8.
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
十三、相關聯絡
電話:天空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
張乃勻 (02)6606-3003
分機 7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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