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財團法人台北市松山慈祐宮『建宮
260
週年』攝影比賽
一、宗旨:
財團法人台北市松山慈祐宮『建宮260週年』徵圖、攝影比賽,藉由宗教慶典暨辦理結合社區民眾與資源,以廟會節慶信仰活動延伸,發揚傳統民俗文化活動
二、攝影、徵圖主題:
2013松山慈祐宮『建築』、『慶典』與『文化記錄』
三、攝影比賽徵圖各項規定:
【作品範圍】與財團法人台北市松山慈祐宮相關照片均可參賽。
【作品繳交】每人最多限10張作品參賽;作品照片須「題名」限20字內描述。
【參賽資格】愛好攝影人士及文化工作傳承人士,歡迎報名參加。
【參賽規則】底片與數位均可參賽。
【拍攝時限】自徵件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作品規格】
1.
數位作品原始檔畫素品質限制於1,000萬畫素以上(3872
x 2584)之JPG檔或TIFF檔。
2.
作品一律以光面相紙沖印輸出8×10英吋
或8X12英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不收連作與合成照作品。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2年12月31日止。
【報名方式】以掛號信郵寄「105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761號 財團法人台北市松山慈祐宮
攝影組
收」;請註明「參加松山慈祐宮建宮260週年攝影比賽」。或親送指定單位均可;(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作品附件】參賽作者送件前請檢查下列各項附件是否齊全~附件不齊全者,不予參賽評審
1.郵寄作品前,請以硬紙板墊底保護,作品如於郵寄途中發生不可抗拒之損害及意外,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2.每張作品背面貼附1張參加表,浮貼於作品背面(註明題名、作品描述、作者姓名、地址、電話、並親自簽名)。
3.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必須簽名+蓋章。
4.作品光碟
(檔名請已參賽者為標記並須保留EXIF檔完整資訊)。
5.作品請自行備份留存,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已供日後徵件授權。
【評選標準】主題40%、構圖創意30%、攝影技巧30%。
【評選日期】預計103年1月11日公開進行評選~歡迎蒞臨參觀監審。
【得獎公佈】預計103年1月底前復審後公佈。
【參賽法律聲明】
1.凡參賽作者必須負責所提供照片之著作權完整性並無侵權,及參賽作品必須為本人拍攝不得冒借、裝裱、格放、疊片、加色、抄襲、拷貝、電腦合成等情形。違反者,不予評審。
2.參賽作者必須負責所提供照片內入鏡者的肖像權。
3.有關參賽引發之各項爭議,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除取消其參賽資格,已得獎者取消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座、紀念品、獎狀及獎金。其涉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特別叮嚀】
1.各種廟內科儀進行時,請尊重廟方工作人員現場指揮,切勿干擾儀式進行。
2.陣頭行進中、拜廟時,請勿穿越陣頭拍攝。
3.陣頭拜廟時,請勿站在天公爐或廟門口主軸線上攝影,以免妨礙科儀進行。
4.廟內攝影時請勿用閃光燈干擾信眾祭拜。
5.神明陣頭經過,請勿站於天橋正上方或高於神尊,進行拍攝。
6.請尊重每位攝影愛好者以及動態錄影現場畫面美觀,請勿使用「單腳架架高相機」進行拍攝。
凡參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修訂之。
四、參賽作品得獎名額及獎項如下:
金牌乙名:
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20,000元
銀牌貳名:
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12,000元
銅牌叁名:
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8,000元。
優選10名:
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2,000元。
佳作30名:
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1,000元
得獎附則︰金、銀、銅牌,每人限得壹獎;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扣繳
以上參賽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得獎公佈日起歸「財團法人台北市松山慈祐宮」所有。
【徵圖50名】:
致贈財團法人台北市松山慈祐宮『建宮260週年紀念』限量捷運悠遊卡乙份
徵圖附則:
作品檔案採共享制,但作品不得再有參賽與買斷授權,以確保主辦單位使用權利,無須再次授權且不需另給報酬。
活動簡章(附件)可至「財團法人台北市松山慈祐宮」索取
或「財團法人台北市松山慈祐宮」Facebook網址內下載
https://www.facebook.com/SONGSHANCIYOU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台北市松山慈祐宮
協辦單位:
巨森攝影雜誌
承辦人員:
財團法人台北市松山慈祐宮
攝影組組長:張盛發
0935-118221
巨森攝影雜誌:陳志賢
0937-186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