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景點故事微攝影比賽
活動主旨:霧峰舊稱「阿罩霧」並保有多樣特色的百年建築,山明水秀、人文薈萃,為讓社會大眾發現阿罩霧之美,鼓勵民眾以個人獨到眼光去發現與捕捉阿罩霧的自然與人文之美,創作富藝術表現與人文關懷的攝影佳作,留下美麗的印記,讓大家共同分享阿罩霧美景。
攝影主題:以能表現出阿罩霧人文、景觀、文化、生態、遊憩等之作品。
聯合主辦單位:台中市政府文化局、霧峰區公所、朝陽科技大學、臺中市社區規劃文創學會
提案單位:朝陽科技大學、阿罩霧文化創意發展工作室
協辦單位:洽詢中(歡迎有興趣單位一起加入)
主辦單位:朝陽科技大學、台中市社區規劃文創學會 、阿罩霧文化創意發展工作室
指導單位:台中市市政府文化局
作品規格:
(一)作品以一組方式呈現,三張為一組,具體以一個地方為標地,用三張照片組合起來,說一個地方的故事。
(二)作品以正片、負片或數位格式拍攝皆可,畫素需達
800 萬畫素(含 )以上 ,解析度達300dpi,並一律將照片組合在
A4 大小的相片紙上,並用 100
個字以內說明此一景點的特色與故事 。
(三)作品必須單張不連作,不得畫線、留邊、護貝、疊片、裱框、格放或人工加色彩繪,不得以任何軟體影像合成、增加或減少畫面任何元素。
(四)報名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不予退件,請另行拷貝留存。
報名辦法:
(一)請於附件下載此份簡章,填寫報名表後,連同作品(實體照片、作品
jpg)、著作財產權同意書一併寄出。
(二)報名作品必須包含報名表及參賽作品,請確實填寫報名表格及簽署著作財產權同意書,並將報名表黏貼於每張作品背面(每張作品請務必張貼,若因為標明清楚而造成作品遺失或作者認定困難,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02 年
11 月
30 日止(參賽作品一律掛號郵寄活動收件地址 ,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收件地址:41349
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 168 號(朝陽科技大學_銀髮產業管理系辦公室陳茂祥老師收)請於郵件信封著名參加
「霧峰景點故事微攝影比賽 」
評審方式:預計於徵件截止後,邀請 3
位攝影專家進行公開評選,報名作品恕不退件 。
評選原則:以意念與主題表達(20%)、創意(20%)、技巧(20%)、構圖(20%)、光影(20%)。
獎項:第一名 乙名
獎金 3000 元整
、獎狀乙紙。
第二名
貳名 獎金
2000 元整 、獎狀乙紙。
第三名 参名
獎金 1000 元整
、獎狀乙紙。
佳作
若干名 獎狀乙紙。
得獎公布:102年12月08
將公布於 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Ataabu
連絡人:施小姐 TEL:0911590826,mailto:mydream915@gmail.com
參賽規則:
1.
凡攝影愛好人士皆可參加,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著作財產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且不得翻拍拷貝、改色重製等。
2.
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
3.
報名時請確實填寫報名表格及簽署著作財產權同意書
(參附件),作品背面應粘貼『霧峰景點故事微攝影比賽』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資料不全不列入評選,不得有異議。
4.
前三名獎項每人限得壹獎
(可與佳作重複乙次),若作品未達到評審標準得從缺,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5.
得獎作品之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參賽者得獎起歸屬指導/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作品,指導/主辦單位享有全部或局部編輯使用於計畫相關應用(例如:文宣、產品等)之著作使用權,不另給酬,參賽者亦保有作品使用權。
6.
參賽者視為認同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者,不列入評審,得獎作品如經檢舉屬實,取消該獎位(獎位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項。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7.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主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項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