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  大中和土地公文化祭攝影大賽

第二屆  大中和土地公文化祭攝影大賽簡章

 

  旨:力行福德宮致力於將地方文化與藝術結合成美麗樂章,希望透過攝影愛好者之巧思創意,拍攝出大中和土地公文化祭最能動人心之作品人文、景觀、文化、慶典儀式皆可為攝像題材,惟須實地拍攝,不得以翻拍作品參賽。並使各界經由此活動之得獎優秀作品,發現地方的層次美感藝文深度。

攝影主題:大中和土地公文化祭之熱鬧慶典               

攝影地點:力行福德宮 (新北市中和圓通路1622

攝影範圍: 本次活動於力行福德宮為主,並包含有安邦公園、嘉年華繞境路線等

主辦單位:力行福德宮 (新北市中和區圓通路1622  02-2248-4646)

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之人士皆可報名參加,且須先完成攝影比賽報名,始得繳交參賽作品。評審與參

與工作人員不得參加比賽。

活動詳情簡章、報名表下載

報名方式:參賽者攝影需於2013912日前填妥報名表,e-mail郵寄報名表方式(擇一)

            郵寄235新北市中和區圓通路1622 (信封上請註明攝影大賽報名表字樣)

            e-Mailnina149141@hotmail.com

拍攝時限:自2013914日起至2013915日止。

拍攝時間:上午09:30晚上21:30

收件規定:1. 一律放大長邊12(短邊不得低於6)之彩色或黑白照片。
     2.
每人限10張,不收連作、合成照作品。

3.連同照片一併交付作品之數位原始RAWTIFF標光碟(有效晝素需高於1200萬晝素,需保留EXIF資訊標,不得插補點加大標案)。標名為:參賽者姓名-作品名稱.附標名

4.不得後製、抄襲他人作品,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為原則,每張作品背面應浮貼已詳細填寫之作品交件表,未符規定恕不受理。

收件日期:自2013916日起至20131015日止。(以郵戳為憑)。

收件方式:235新北市中和區圓通路1622 (信封上請註明攝影大賽比賽作品,並以掛號郵寄)

作品請包裝完美,如郵寄過程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獎  項第一名1名:獨得獎金20,000元正,獎狀乙幀。
     第二名1名:獨得獎金15,000元正,獎狀乙幀。
     第三名1名:獨得獎金10,000元正,獎狀乙幀。
     優選獎5名:各得獎金 5,000 元正,獎狀乙幀。
     佳作獎15名:各得獎金 1,000 元正,獎狀乙幀。

     人氣獎5:各得獎金 3,000 元正,(fb上投票數排序投票時間同作品評審期間計算若遇同票數者則以均分獎金方式)

 

參賽規則:

1. 參賽作品應符合上述攝影主題、範圍及收件規定,且不違反善良風俗,未曾公開發表或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

2.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不得冒名頂替),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及獎座或獎狀外,其違反著作權、肖像權等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3. 參賽者於繳件時須簽署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得獎作品之著作使用權自公布得獎日起,主辦單位享有出版、著作、公開展示、重製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且不限地域、時間、次數利用本著作,並不另給酬。

4. 每人限得一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5.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若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6. 各獎項之獎金均依相關法規扣繳所得稅及健保補充保費,稅額單筆未達2,000元者得免扣繳。

7. 本活動之參賽者拍攝過程及作品需遵守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恕不負責,應由參賽者自行負擔相關民、刑事責任。

8. 主辦單位得視參賽作品之多寡良劣,酌增錄取「佳作」名額,其獎金、獎狀之頒發及相關權利義務皆比照之。

9. 評分標準:主題內容:40%(作品主題銓釋能力)

      形式技巧:40%(構圖、技巧、光線、取景等)

      創意:20%(具新創、啟發、實驗表現者)

10. 賽者視為認同並接受本項活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修正。

 

作品評審:20131020曰至1120曰,由主辦單位擇曰邀集資深攝影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以公平、公正方式評審,參賽者對評選結果不得異

 

得獎公布:20131125日公布於力行福德宮活動網頁(blog/fb)評選結果公告後得獎者以電話或信件通知。(未得獎者不另通知)。

 

 

1.參賽作品請妥慎寄送,如因個人疏失或不可抗力意外所造成之損害等,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2.參賽作品概不退件(含獲獎作品及規格不符者),主辦單位亦不負保管責任。

3.本攝影比賽如因不可抗力之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或暫停本活動,已繳交之作品資料,另行退還。

4.本次活動協辦單位提供法律、作業程序、評選標準等專業知識諮詢,惟完全不涉評審活動。

5.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公告之;主辦單位並保有以上活動及獎項內容修改之權利。

 

大中和土地公文化祭攝影大賽報名表

姓名

 

性  別

出生日期

 

身分證字號

(後四碼)

聯絡電話

(手機)                   ()                   ()

E-mail

 

通訊地址

 

本人已詳讀第二屆大土地公文化祭攝影大賽簡章,並同意遵守簡章內之各項規定。

 簽名:

                              日期:

郵寄235新北市中和區圓通路1622 (信封上請註明攝影大賽報名表字樣)

-ailnina149141@hotmail.com

第二屆大中和土地公文化祭攝影大賽作品交件表

基 本 資 料

姓  名

 

性別: 男  

出生日期

民國    年    月    日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手機) () ()

通訊地址

□□□

 

-mail

 

作品名稱

 

作品編號

(主辦單位填寫)

 

 

 

 

 

 

 

 

 

 

 

 

 

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本人同意遵守「第二屆大中和土地公文化祭攝影大賽簡章」之各項規定。保證本人提供之作品為本人之原創性著作,未曾公開發表或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並無侵害他人之權利,如遭受檢舉或產生糾紛爭議,經查證屬實,本人自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並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座或獎狀。
  本人同意作品若獲獎,得獎作品及其數位原始檔之著作權及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承諾對於主辦單位及其所授權者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且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得以任何形式行使出版、著作、公開展示、重製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且不限地域、時間、次數利用本著作。

立書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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