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第二屆百鬼夜行】《攝鬼》經典攝影比賽
一、參加徵件作品須為2013年第二屆「菸樓迷路.百鬼夜行祭」102/8/10當日活動、前置準備之相關攝影作品。
二、作品規格:
(1)
每人參選作品,以五張為限。
(2)
每張作品尺寸:照片影像長邊以28公分∼60公分(12吋~24吋)為限。
(3)
每位作者須附《攝鬼》徵件表;每一張作品背後均須黏貼「作品資料表」。
三、收件時間及方式:2013年7月1日起至8月25日止;作品一律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攝鬼》比賽』字樣。
四、收件地點:
詳細填寫報名表欄位後,寄送至北林三村社區發展協會,地址:(975)花蓮縣鳳林鎮北林里復興路157號。信封上請註明信封上請註明「2013菸樓迷路.百鬼夜行報名表」,如有其他疑問,請以電話(03)
876-0530
手機0928-077525連絡。
鳳林菸樓暖心房
http://tw.myblog.yahoo.com/fonglin-tw/
鳳林數位機會中心
http://fldoc.hlc.edu.tw/
FB(粉絲團):花蓮鳳林青年壯遊點
攝鬼比賽報名表
攝鬼比賽用表單下載
五、獎勵辦法:
1.創意金獎一名,獎金3000元,獎狀乙面。
2.創意銀獎一名,獎金2000元,獎狀乙面。
3.創意銅獎一名,獎金1000元,獎牌乙面。
4.評審優選五名,獎金500元,獎牌乙面。
5.精彩瞬間獎五名,獎金500元,獎牌乙面。
六、權責:
(1)主辦單位對獲選作品有出版、展覽、報導及在相關文宣報章雜誌、電子媒體以及網路上刊登之權利;所有應徵作品及相關書表文字資料,除附妥回郵封袋及足額掛號郵資外,一律不予退還。
(2)獲選作品的作者須提供作品數位檔,作品解析度(長邊3300pixels,短邊依長邊之相對pixels,解析度為300dpi)以上的影像數位檔,儲存於CD或DVD光碟片,不符規定者或將喪失獲選資格;(光碟片請以油性筆書寫姓名及作品名稱)。
(3)作品如獲選,作者必須提供個人身分證或合法居留證之影印本。
(4)獲選作品如有下列各項情況者,將取消獲選資格。
1、參選作者應不以本名投稿。
2、參選作品曾經公開發表及或為曾經參選得獎之作品。
3、作品有抄襲、合成及護貝情況者。
4、作者對參選作品並無完整著作權者。
5、不願接受主辦單位規劃展出者。
(5)以上作品如為已獲選者,除取消獲選資格外並追回入選證書及獎金。如有涉及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加徵件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6)
參加徵件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致生損害時,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7)
獲選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