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102年度社區與海岸清淨之美攝影比賽簡章
壹、目的:
一、喚起民眾對雲林縣境內各社區及海岸環境之覺知,讓社會大眾瞭解唯有維護社區與海岸的整潔清淨才是提升生活水準最基本的要求,才能吸引世界各地的遊客到雲林來。
二、希望藉由攝影比賽透過參賽者鏡頭拍攝與文字說明,讓社會大眾更瞭解雲林人是喜歡整潔清淨的環境,也希望大一起來維護社區環境與海岸的清淨。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雲林縣政府
二、主辦單位:雲林縣環境保護局
三、承辦單位:雲林縣四湖鄉內湖國民小學
四、協辦單位:雲林縣社區大學攝影聯誼會
參、辦理方式:
一、攝影主題:
1.
雲林縣轄內各社區鄰里整齊清潔的環境及各社區維護環境整潔的人文活動與自然景觀等。
2.
雲林縣境內海岸清淨風貌、人為與自然景觀,以及各項海岸整潔活動等。
二、參加對象:
1.
社會組:凡關懷雲林縣社區與海岸環境整潔及對於攝影有興趣的民眾均歡迎參加。
2.
國中小學生組:雲林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生。
三、為讓參賽者有更多的攝影主題拍攝,相關活動(如各村里、社區發展協會、各機關團體所發起之社區環境整潔活動或淨灘活動)訊息公布於http://tw.myblog.yahoo.com/yhattt/。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2年9月16日(一)止,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自送達,送交至內湖國小簡維昌主任收(雲林縣四湖鄉內湖村三塊厝123號,電話:05-7872054#12,傳真:05-7874981,簡章及報名表請於雲林縣環境保護局全球資訊網站公布欄,或親赴雲林縣內湖國小辦公室索取。
四、評審地點與日期:
1.
地點:於雲林縣環境保護局公開評審。
2.
日期:評審日期於評審前一週公佈於雲林縣環境保護局網站。
五、得獎公佈:定於102年10月中,於雲林縣環境保護局全球資訊網站公佈,並擇期舉辦頒獎典禮。
六、活動獎勵及名額:
1.
社區民眾組
第一名:1名;獎金10,000元及獎牌乙面。
第二名:1名;獎金7,000元及獎牌乙面。
第三名:1名;獎金3,000元及獎牌乙面。
佳 作:15名;獎金1,000元及獎狀乙紙。
入 選:20名;獎金500元及獎狀乙紙。
2.
國中學生組:
第一名:1名;獎金2,000元及獎狀乙紙。
第二名:1名;獎金1,000元及獎狀乙紙。
第三名:1名;獎金500元及獎狀乙紙。
佳 作:3名;獎金200元及獎狀乙紙。
入 選:9名;獎金100元及獎狀乙紙。
3.
國小學生組:
第一名:1名;獎金2,000元及獎牌乙面。
第二名:1名;獎金1,000元及獎牌乙面。
第三名:1名;獎金500元及獎牌乙面。
佳 作:5名;獎金200元及獎狀乙紙。
入 選:12名;獎金100元及獎狀乙紙。
七、參賽辦法:
1.
請以相機拍畫面,以能夠表現雲林縣各社區鄰里環境整潔之美或雲林縣海岸清淨之美為範圍。
2.
作品規格:底片以正片、負片或數位格式(800萬畫素以上)不拘。作品一旦入選,作品檔案大小須可放大12×18吋之彩色照片或800萬以上像素。
(1)
社會組:參賽作品以5×7吋之彩色相紙沖洗,並貼在A4報名表(附件一)上;每一作品,請加上100字以內的文字說明拍攝內容。文字部份可以電腦文書繕打排版或手寫,但文字需容易辨識,如文字字跡潦草,恕不予評審。
(2)
國中小學生組:參賽作品以5×7吋之彩色相紙沖洗,並貼在
A4報名表(附件一)上;每一作品,請加上300~500字的文字說明拍攝內容。文字部份請以電腦文書繕打排版(A4
版面縱向、文字橫書、以標楷14
號字體,其他採用預設值),以「校名+姓名」為檔名存成.DOC或.PDF檔;其它檔案格式恕不受理。
3.
參賽作品請勿裝裱、加色、電腦合成、彩繪等影像處理。
4.
參賽作品入選與否,恕不退件。
5.
參賽者請同時提供作品原稿 (正片或負片)至主辦單位:若以數位相機拍攝者,請提供高階電子檔,以利放大輸出。如無法按時提供,恕將取消得獎資格,遺缺則不替補。
八、評分標準:
1.
本活動鼓勵民眾或學生參與社區活動,著重於展現觀察的過程、結果與心得。
2.
參賽作品必須圖文相輔,以文字敘述來說明拍攝照片的含義。
3.
社會組評分標準
評分標準 |
評分比重 |
內容說明 |
視覺創意 |
60% |
攝影構圖的表現:包括攝影技巧、光線、取景等。 |
故事內容 |
20% |
依參賽作品名稱,故事內容說明及主題相關程度評分。拍攝的照片需輔以文字表現出人物或環境之間的關係,以及個人對社區的關懷與分享。 |
其他 |
20% |
例如:作品具有特殊啟發性或意涵、創意的表現手法、具體表現與社區的關聯度…等。 |
4.
國中小學生組評分標準
評分標準 |
評分比重 |
內容說明 |
故事內容 |
40% |
依參賽作品名稱,故事內容說明及主題相關程度評分。拍攝的照片需輔以文字表現出人物或環境之間的關係,以及個人對社區的關懷與分享。 |
視覺創意 |
40% |
攝影構圖的表現:包括攝影技巧、光線、取景等。 |
其他 |
20% |
例如:作品具有特殊啟發性或意涵、創意的表現手法、具體表現與社區的關聯度…等。 |
九、附註規定:
1.參賽作品需曾未參加任何公開之攝影比賽。各獎項如無適當作品入選,經評審委員決議,得以從缺。
2.前三名
(含)以上每人限得乙獎。
3.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仍保有姓名表示權,得獎人需簽署該作品著作權讓渡書。主辦單位擁有重製、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等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4.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所造成的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凡參加本比賽者,即視為同意本簡章之相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