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桃園攝影藝術獎


2013年桃園攝影藝術獎

 

  為推廣影藝交流與觀摩,本會特舉辦「2013年桃園攝影藝術獎」,以「自由題材」為主題誠摯邀請全國各地攝影先進及愛好攝影者,提供優美攝影藝術作品,藉以推廣視覺攝影藝術的提升,並弘揚攝影文化藝術。

指導單位桃園縣政府

中壢市公所

平鎮市公所

主辦單位桃園縣攝影藝術協會

參加對象凡愛好攝影者皆歡迎參加

作品題材以不違反善良風俗,三年內未曾發表之自由題材作品

參加張數每人以10張為限

作品規格傳統或數位相機拍攝之彩色、黑白照片皆可,沖印相紙以12X15吋為限,黑白彩色作品混合評審,連作不收,參賽作品不得留白邊、翻拍、加框、裝裱、汙損、摺痕、作記號等違者不予評審。

參加費用本會有效會員免費,非會員每人新台幣伍佰元(海外人士美金20元或人民幣120)、參賽者免費致贈影集光碟一張。郵政劃撥帳號 50070577  戶名:桃園縣攝影藝術協會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本年1115日止,以郵戳為憑

收件地點320中壢市民族路二段114(桃園縣攝影藝術協會)

                     桃園攝影藝術獎主席 施美鈴小姐

評審日期、地點1021123日下午一點起,邀請國內知名攝影名家於桃園縣攝影藝術協會會館三樓公開             評審歡迎參觀。

  

金質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伍萬元整,獎盃乙座

銀質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叁萬元整,獎盃乙座

銅質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獎盃乙座

優選獎五名各得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獎牌乙座

佳作四十名各得獎金新台幣壹仟元整,獎狀乙紙

縣長特別獎獨得獎盃乙座 (最高榮譽獎,得獎張數最多者)

中壢市長特別獎獨得獎盃乙座(最佳創意獎)

平鎮市長特別獎獨得獎盃乙座(最佳黑白作品獎)

得獎公佈評審結果於本會網站公告﹝http://www.uart.org.tw/pscl/﹞,另以e-mail通知得獎人,得獎人需與七日內繳付得獎作品數位檔(高於800萬以上、解析度300dpiJPG不得插補點加大檔案需保留EXIF資訊檔,檔案命名規定為題名-姓名.jpg,未繳交視同棄權,頒獎後一個月內未前來領獎者視同棄權。

退  未得獎作品,評審完畢於1220日前至本會領回,或附回郵信封,由本會寄還,否則恕不退件;得獎作品由本會保留參與各項展覽。

頒獎日期中華民國103314日星期日上午十時

  

〈一、〉金、銀、銅獎不得重複,每人限得一獎。

〈二、〉題名表,請黏貼於參賽作品背面,題名表需與作品正視方向同向。

〈三、〉參賽作品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四、〉參賽作品需未曾在其他影賽獲得優選()以上,且不得冒名頂替,違者遭受檢舉則取消其得獎資格,獎位不另遞補。

〈五、〉得獎作品需與七日內繳交數位檔案光碟,如無法繳交者,取消得獎資格及獎盃,獎位不另遞補。

〈六、〉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資格。

〈七、〉得獎作品由本會永久保留,本會有無限期、次數、於各類媒體型態宣傳展覽專輯印製權及本會網站刊登權,均不予通知或致酬。

〈八、〉參賽作品如有違反肖像權著作權法事項或爭議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本會無關。

〈九、〉參加本影賽,即視同承認本簡章規定。

〈十、〉得獎獎金均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十一、〉如有未盡事宜,本會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2013年「桃園攝影藝術獎」攝影比賽報名表

姓名

 

編號:

住址

 

電話

 

E-mail

 

題名

 

【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本人參賽作品如獲獎,同意將得獎作品之著作權讓與「桃園縣攝影藝術協會」,僅此聲明。

 著作權讓與人:                         (簽名)日期:                  

 

 

(參賽寄件人住址、姓名)

 

 

32048中壢市民族路二段114

  桃園縣攝影藝術協會

      桃園攝影藝術獎主席 施美鈴 小姐

 

 

 

 

2013年桃園攝影藝術獎 Calendar

收件截止日期/Closing Date

 1021115

評審日期/Judging Date

 1021123 PM1:00

頒獎日期/Prize Presentation

 103314  AM10:00

 

桃園縣攝影藝術協會

理事長: 邱瑞宏

副理事長: 徐增文

桃園攝影藝術獎主席: 施美鈴

執行長: 邱清鐵

展覽委員會主委: 簡茂松

 

名譽顧問

行政院文化部部長: 龍應台

桃園縣縣長: 吳志揚

立法委員: 陳學聖呂玉玲

中壢市長: 魯明哲

平鎮市市長: 陳萬得

 

  

劉祥睦 鄭育宏  陳永鑑  金 露 連通善  高源彬 洪春梅 王古山 

王派健  王傳信  江村雄 呂欽宏  沈文裕 周志剛  周鑫泉 林再生

林進成 邱獻欽  洪政武 洪曉明 徐俊德 徐添福 張明芝  張瑞蓉

張慶祥  許增輝  連世仁  陳立人 陳俊昇 陳春隆  陳彬權 陳鼎鑫 

曾秀誕 曾慶順 游家相 黃顯明 楊文博 劉燕南 蔡士垚  鄭添峻 

鄭瑞增 駱崇賢  應文進 戴列宏 顏仕玲 顏秀婷  羅水炎 孔繁鐸

 

籌備委員本會博學會士 碩學會士 理監事幹部 (名單另擬)

 

 

桃園縣攝影藝術協會  32048中壢市民族路二段1103F  電話(03)4916819

官方網站: http://www.uart.org.tw/ps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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