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自然 保安康 攝影比賽


於自然 保安康 攝影比賽辦法

一、主辦單位:台灣醫學生聯合會人權與和平部(SCORP) 中國醫分部

二、協辦單位:行政院經濟部能源局、中國醫藥大學中醫系、學士後中醫系、醫學系系學會

三、指導單位:中國醫藥大學 總務處、學務處、行政院經濟部能源局

四、參加資格:全國各大專院校之在籍學生。

五、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2430日為止,以郵戳為憑。

六、得獎公布:將於評選結束後公布於活動網頁上。

七、頒獎日期:另行通知得獎者並公布於活動網頁上。http://goo.gl/LL2dZ

八、展覽日期:1026

九、展覽地點:中國醫藥大學  藝術中心

十、攝影主題:以「能源與環境」為主題拍攝。

十一、繳件地址:40402台中市北區學士路91 中國醫藥大學學士後中醫系SCORP

十二、參賽繳件內容:(繳交完整才算完成報名程序)

1.          參賽作品:

l   尺寸大小()一律 8" × 12" 彩色、黑白不拘,連作不收,參加張數不限。

l   作品不得裝裱、彩繪、翻拍、加色、加字、護貝、疊片、畫邊、護貝及任何形式之電腦後製,違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l   參賽作品須未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

2.          報名表(含授權書,需親自簽名,可於http://goo.gl/KEqCb下載。

3.          原始作品光碟檔

l   每件作品檔案須達800萬畫素以上。

l   檔案格式為TIFBMPJPG

十三、獎勵辦法:

  第一名,壹名,獎金壹萬元,獎狀乙張。

  第二名,壹名,獎金伍千元,獎狀乙張。

  第三名,壹名,獎金壹仟伍佰元,獎狀乙張。

  優選十名,各得獎金伍百元,獎狀乙張。

  佳作獎數名,各得獎狀乙張。

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十四、附則:

1.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2.          參賽作品如有抄襲、重製、侵權、誹謗或違反其他法令等情形,除取消入選資格,將由參賽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3.          前三名及優選獎項,每人限得壹獎,若作品未達到評審標準得從缺。

4.          凡參加本比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5.          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解釋、修正之。


官方網站: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334067270036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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