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  2013年「佛館之美」攝影比賽


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

 2013年「佛館之美」攝影比賽簡章

 

一、活動宗旨:本著淨化人心,帶動社會安定、秩序和諧、道德提昇的宗旨,藉由鏡頭捕捉佛塔藝術之美,讓佛塔普照世間,永垂不朽,帶來光明與希望,特舉辦2013年「佛館之美」攝影比賽。

 

二、主辦單位: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佛光山佛陀紀念館

 

三、協辦單位:台灣攝影學會、人間福報、佛光緣美術館總部

 

四、主題方向:以佛陀紀念館為主題架構,從建築、人文、晨昏、自然景觀等

為素材,以呈現莊嚴肅穆、宏偉藝術殿堂之美。

五、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報名參加(每人參賽件數不可超過8件)

 

六、收件辦法:請參考附件一評選說明或至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網站查詢。

 

七、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2013531日截止 (以郵戳為憑)

 

八、獎項內容:各獎項每名各得獎金及獎狀乙張,作品品質經專業評審委員研議,未達獎項者得以從缺,銅牌以上(含銅牌)之獎項不得重複獲獎

A(寫實組)

1.佛光獎:1名,新台幣100,000元及獎狀乙張

2.銀牌獎:2名,每名新台幣 50,000元及獎狀乙張

3.銅牌獎:3名,每名新台幣 20,000元及獎狀乙張

4.佳作獎:10名,每名新台幣10,000元及獎狀乙張

B(藝術創作組)

1.佛光獎:1名,新台幣30,000元及獎狀乙張

2.銀牌獎:2名,每名新台幣20,000元及獎狀乙張

3.銅牌獎:3名,每名新台幣 10,000元及獎狀乙張

4.佳作獎:10名,每名新台幣3,000元及獎狀乙張

 

九、佛陀紀念館近期活動:

1.2012年佛館周年慶祝系列活動

2.2013年春節平安燈會系列活動

3.2013年南區禪淨密三修法會

4.2013年國際水果節

 

十、參賽作品之光碟及報名表可親送或掛號郵寄至本會,信封上註明

2013佛館之美攝影比賽字樣。

收件地址: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 11087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8

聯絡人:吳翊瑄小姐   電話: 02-2762-0112 2545

 

十一、得獎公佈:除具函通知各得獎人之外,並於台灣攝影學會、人間福報及本會網站公佈得獎名單及作品。

 

 

2013年「佛館之美」攝影比賽報名表

 

姓 名

 

組 別:□ A    B

電 話

 

編 號:

作品題名

 

手 機:

傳 真:

Email

文字說明

 

聯絡地址

 

身份證字號

〈務必填寫〉

備註:1.以上資料請確實填寫,若不完整則取消參賽資格。

      2.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本人參賽得獎作品同意將該作品光碟

(或原底片)之著作權讓與佛光山寺,謹此聲明。

著作權讓與人:                              簽章認可

----------------------------------

 

※若使用光碟檔案者,請將姓名、作品名稱及拍攝地點複製於光碟上(可用油性筆書寫於光碟上或使用印表機列印於光碟上),並連同沖洗照片一併繳交。

2013年「佛館之美」攝影比賽評選說明

 

一、每人限8件作品,參賽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收回獎金、獎狀並保有法律追訴權:

() 參賽作品不得侵犯他人之著作權、肖像權、冒名頂替參加。

() 作品曾於公開媒體發表或獲獎者。

() 作品正在參加其他相關比賽者。

() 作品涉及暴力、色情、詆毀或與本主題無關等不當的內容。

() 報名資料填寫不完整。

 

二、參賽作品需於截止日為止,一年內所拍攝之作品為限。

 

三、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本競賽辦法,對評審小組之決議不得有異議。

 

四、由本會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若評審認為作品未達水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酌減錄取名額,作品入選及未入選者均不退件

 

五、參加本競賽之作品一經評審入選者,不得自行放棄且視為同意遵循本競賽辦法之各項規定。得獎作品經公佈,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銅牌以上(含銅牌)之獎項不得重複獲獎

 

六、參賽作品:

  ()A組: 寫實組(除了基本的銳利化、對比、格放、色偏修正之外,不

可經電腦後製諸如:改色、變形、合成等處理)

        () B組:藝術創作組(可經電腦後製、合成等創意發揮處理)

 

七、參賽作品以單張為限,連作不收,黑白彩色不拘。

 

八、寄件時請將參賽作品、報名表、原始檔案(請燒錄成光碟,以便開啟),

    同時一併繳交至主辦單位。但原始檔案規格,須在800萬畫數以上。

 

九、參賽作品須輸出為10x12英吋之相片(長邊須為12英吋,短邊可小於或等於,但不得超過10英吋),並附上主題及圖片說明。

 

十、參賽作品之完整著作權均歸屬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所有,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擁有在任何地點展出,以任何形式及轉授權與第三者使用之權力,以上所述均為永續無償使用,得獎人不得有議及徹銷此項授權。

 

十一、本會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

 

十二、本會使用得獎作品時,均加註拍攝者之中文全名(如需加註英文稱呼,則

由本會逕行以羅馬拼音自行處理)

 

十三、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於本會網站以最新消息說明公佈,

不再另行通知。

 *獎金超過新台幣2萬元(含)以上,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需扣繳10%

  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扣繳20%稅金。

 

 

十四、參賽者需繳交下列資料:

() 報名表:詳填作者姓名、身份證字號、聯絡電話、地址、電子信箱

             及著作權轉讓同意書,請黏貼於作品背面。

() 作品光碟:請將參賽之影像檔案以作品名稱存檔,一式乙份。

 

十五、參賽作品光碟及報名表可親送或掛號郵寄至本會,信封上註明

2013佛館之美攝影比賽字樣。

收件地址: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

11087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8

 

聯絡人:吳翊瑄小姐   電話: 02-2762-0112 2545

十六、相關活動訊息請至主辦或協辦單位網站查詢:

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 http//www.blia.org.tw

佛陀紀念館 http://www.fgs.org.tw/BMC/

       台灣攝影學會http://www.twphoto.org.tw/main.aspx

 

官方網站:   http://www.blia.org.tw/main/chap_news_in.aspx?mnuid=1221&nid=110&src=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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