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
2013年「佛館之美」攝影比賽簡章
一、活動宗旨:本著淨化人心,帶動社會安定、秩序和諧、道德提昇的宗旨,藉由鏡頭捕捉佛塔藝術之美,讓佛塔普照世間,永垂不朽,帶來光明與希望,特舉辦2013年「佛館之美」攝影比賽。
二、主辦單位: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佛光山佛陀紀念館
三、協辦單位:台灣攝影學會、人間福報、佛光緣美術館總部
四、主題方向:以佛陀紀念館為主題架構,從建築、人文、晨昏、自然景觀等
為素材,以呈現莊嚴肅穆、宏偉藝術殿堂之美。
五、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報名參加(每人參賽件數不可超過8件)
六、收件辦法:請參考附件一評選說明或至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網站查詢。
七、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2013年5月31日截止
(以郵戳為憑)
八、獎項內容:各獎項每名各得獎金及獎狀乙張,作品品質經專業評審委員研議,未達獎項者得以從缺,銅牌以上(含銅牌)之獎項不得重複獲獎。
A組(寫實組):
1.佛光獎:1名,新台幣100,000元及獎狀乙張
2.銀牌獎:2名,每名新台幣
50,000元及獎狀乙張
3.銅牌獎:3名,每名新台幣
20,000元及獎狀乙張
4.佳作獎:10名,每名新台幣10,000元及獎狀乙張
B組(藝術創作組):
1.佛光獎:1名,新台幣30,000元及獎狀乙張
2.銀牌獎:2名,每名新台幣20,000元及獎狀乙張
3.銅牌獎:3名,每名新台幣
10,000元及獎狀乙張
4.佳作獎:10名,每名新台幣3,000元及獎狀乙張
九、佛陀紀念館近期活動:
1.2012年佛館周年慶祝系列活動
2.2013年春節平安燈會系列活動
3.2013年南區禪淨密三修法會
4.2013年國際水果節
十、參賽作品之光碟及報名表可親送或掛號郵寄至本會,信封上註明
2013年「佛館之美」攝影比賽字樣。
收件地址: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
11087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號8樓
聯絡人:吳翊瑄小姐
電話:
02-2762-0112
轉2545
十一、得獎公佈:除具函通知各得獎人之外,並於台灣攝影學會、人間福報及本會網站公佈得獎名單及作品。
2013年「佛館之美」攝影比賽報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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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別:□
A組
□
B組 |
電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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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號: |
作品題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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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機:
傳 真:
Email: |
文字說明 |
|
聯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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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字號 |
〈務必填寫〉 |
備註:1.以上資料請確實填寫,若不完整則取消參賽資格。
2.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本人參賽得獎作品同意將該作品光碟
(或原底片)之著作權讓與佛光山寺,謹此聲明。
著作權讓與人:
簽章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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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使用光碟檔案者,請將姓名、作品名稱及拍攝地點複製於光碟上(可用油性筆書寫於光碟上或使用印表機列印於光碟上),並連同沖洗照片一併繳交。
2013年「佛館之美」攝影比賽評選說明
一、每人限8件作品,參賽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收回獎金、獎狀並保有法律追訴權:
(一)
參賽作品不得侵犯他人之著作權、肖像權、冒名頂替參加。
(二)
作品曾於公開媒體發表或獲獎者。
(三)
作品正在參加其他相關比賽者。
(四)
作品涉及暴力、色情、詆毀或與本主題無關等不當的內容。
(五)
報名資料填寫不完整。
二、參賽作品需於截止日為止,一年內所拍攝之作品為限。
三、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本競賽辦法,對評審小組之決議不得有異議。
四、由本會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若評審認為作品未達水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酌減錄取名額,作品入選及未入選者均不退件。
五、參加本競賽之作品一經評審入選者,不得自行放棄且視為同意遵循本競賽辦法之各項規定。得獎作品經公佈,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銅牌以上(含銅牌)之獎項不得重複獲獎。
六、參賽作品:
(一)A組:
寫實組(除了基本的銳利化、對比、格放、色偏修正之外,不
可經電腦後製諸如:改色、變形、合成等處理)
(二)
B組:藝術創作組(可經電腦後製、合成等創意發揮處理)
七、參賽作品以單張為限,連作不收,黑白彩色不拘。
八、寄件時請將參賽作品、報名表、原始檔案(請燒錄成光碟,以便開啟),
同時一併繳交至主辦單位。但原始檔案規格,須在800萬畫數以上。
九、參賽作品須輸出為10x12英吋之相片(長邊須為12英吋,短邊可小於或等於,但不得超過10英吋),並附上主題及圖片說明。
十、參賽作品之完整著作權均歸屬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所有,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擁有在任何地點展出,以任何形式及轉授權與第三者使用之權力,以上所述均為永續無償使用,得獎人不得有議及徹銷此項授權。
十一、本會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
十二、本會使用得獎作品時,均加註拍攝者之中文全名(如需加註英文稱呼,則
由本會逕行以羅馬拼音自行處理)。
十三、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於本會網站以最新消息說明公佈,
不再另行通知。
*獎金超過新台幣2萬元(含)以上,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需扣繳10%稅
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扣繳20%稅金。
十四、參賽者需繳交下列資料:
(一)
報名表:詳填作者姓名、身份證字號、聯絡電話、地址、電子信箱
及著作權轉讓同意書,請黏貼於作品背面。
(二)
作品光碟:請將參賽之影像檔案以作品名稱存檔,一式乙份。
十五、參賽作品光碟及報名表可親送或掛號郵寄至本會,信封上註明
2013年「佛館之美」攝影比賽字樣。
收件地址: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
11087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號8樓
聯絡人:吳翊瑄小姐
電話:
02-2762-0112
轉
2545
十六、相關活動訊息請至主辦或協辦單位網站查詢:
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
http://www.blia.org.tw
佛陀紀念館
http://www.fgs.org.tw/BMC/
台灣攝影學會http://www.twphoto.org.tw/main.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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