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林內。卡水」攝影比賽


102林內。卡水 攝影比賽 報名簡章

活動主旨

林內鄉的自然生態、田園農作、宗教建築與地方人情都充滿著台灣地方的活力,為了讓更多人看見林內鄉的自然、人文之美,期望透過攝影者的鏡頭從不同的視角與創意,捕捉、發掘林內鄉自然與人文之美,讓民眾可以藉由照片對林內鄉留下深刻的意象。

攝影主題

以林內鄉地方產業、自然生態(如紫斑蝶、八色鳥等)、小吃美食、宗教廟宇、商圈、風景等為攝影主題,充分表現林內鄉地方風情之美與幸福感動為徵件題材。

主辦單位

指導單位: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 建設處

協辦單位:林內鄉公所

執行單位:展智創意策略設計有限公司

作品規格

1. 報名張數每人限十張作品以正片、負片或數位格式拍攝皆可,畫素需達600萬畫素(含)以上,解析度達300dpi,並一律沖洗成6x86x8.5英吋之彩色照片

2. 作品必須單張不連作,不得畫線、留邊、護貝、疊片、裱框、格放或人工加色彩繪,不得以任何軟體影像合成、增加或減少畫面任何元素。

3. 報名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不予退件,請另行拷貝留存。

報名辦法

1. 請於活動網站:http://www.knowledgepc.com.tw/news/list 或林內鄉公所::http://www.linnei.gov.tw/,下載報名簡章,填寫報名表後,連同作品(實體照片、作品jpgtif-光碟)、著作財產權同意書一併寄出。

2. 報名作品必須包含報名表及參賽作品,請確實填寫報名表格及簽署著作財產權同意書,並將報名表黏貼於每張作品背面(每張作品請務必張貼,若因為標明清楚而造成作品遺失或作者認定困難,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3. 參賽作品請以厚紙板自行完封包裝,若因包裝不當造成作品毀損之情形,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102315日止(參賽作品一律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活動收件地址,郵寄者以郵戳時間為憑)

收件地址

台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834樓之1

展智創意策略設計有限公司 劉虹妏小姐收

TEL: 04-2293-0839請於郵件信封著名參加102林內。卡水-攝影比賽

評審方式

預計於徵件截止後,邀請3位攝影專家進行公開評選,報名作品恕不退件。

1. 評選原則:以意念與主題表達(20%)、創意(20%)、技巧(20%)、構圖(20%)、光影(20%)。

獎項

第一名:Apple ipad 16G獎狀一張一名。

第二名:平板電腦一台與獎狀一張一名

第三名:電子防潮箱與獎狀一張一名

  作:8G隨身碟一隻獎狀一張,兩名

得獎公布

1. 1023月底前將公布於活動FaceBook與鄉公所網站。

林內鄉公所網站:http://www.linnei.gov.tw/

活動FaceBookFB搜尋【紫在林內。卡好憩迌】

參賽規則

1. 凡攝影愛好人士皆可參加,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著作財產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且不得翻拍拷貝、改色重製等。

2. 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

3. 報名時請確實填寫報名表格及簽署著作財產權同意書(參附件),作品背面應粘貼:『102林內。卡水-攝影比賽』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資料不全不列入評選,不得有異議。

4. 前三名獎項每人限得壹獎(不可與佳作重複),若作品未達到評審標準得從缺,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5. 得獎作品之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參賽者得獎起歸屬指導/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及本計畫所有。得獎作品,指導/主辦單位享有全部或局部編輯使用於計畫相關應用(例如:文宣、產品等)之著作使用權,不另給酬,參賽者亦保有作品使用權。

6. 參賽者視為認同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者,不列入評審,得獎作品如經檢舉屬實,取消該獎位(獎位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項。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7.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主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項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102『林內。卡水』攝影比賽 報名表:


 

紫在林內 .卡好憩迌

102「林內。卡水」攝影比賽

作品主題

 

拍攝故事

(200字內)

 

作者

 

性別

□男     □女

聯絡電話

 

E-mail

 

身份證字號

 

拍攝地點

 

聯絡地址

 

   ※  以上資料請確實填寫,並黏貼於參賽照片背後。
     身份證字號僅提供得獎後身份之核對,絕不做其他用途。

官方網站: http://www.knowledgepc.com.tw/news/list      http://www.linne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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