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在原鄉,擁抱巴塱」照片徵選活動
「愛在原鄉,擁抱巴塱」照片徵選活動
為有效推廣仁愛鄉在地特色,特舉辦「愛在原鄉,擁抱巴塱」照片徵選活動,並將獲選照片製作具有導覽功能之導覽文宣品(明信片6張),以及製作特色網站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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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主題:限南投縣仁愛鄉境內人文、自然景觀、古蹟、社區營造、生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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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時間:即日起至101年12月12日(星期二)下午五時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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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對象:凡愛好攝影之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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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規格:
●作品以數位格式拍攝。
●作品拍攝日期不限,惟需與仁愛鄉現況符合。
●入圍作品須依照主辦單位通知期限內繳交數位作品原始檔案,經主辦單位審核符合規格後,方取得獲獎資格。若無法於限期內繳交則取消獲獎資格。
●數位作品原始檔案須符合以下要求:
(1)1000萬像素以上
(2)檔案大小2M以上
(3)JPG格式(壓縮比之影像品質須達12”最大)
(4)照片標明主題人文、自然景觀、古蹟、社區營造、生態等,請自行下標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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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辦法:
●填妥「報名與同意書」後,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balang.tea@gmail.com,本社將以回復參賽編號後,即表示報名參賽程序完成。
●徵選不限次數,惟重新填寫「報名與同意書」,本社將予給予新的參賽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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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比方式:
●評選委員由本社理、監事共計八人組成。
●於101年12月15日進行審查後,另行網站公告及電子郵件方式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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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三千元,獎牌乙座,明信片,一套6張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二千元,獎牌乙座,明信片,一套6張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一千元,獎牌乙座,明信片,一套6張
佳 作:獎牌乙座(取七名),明信片,一套6張
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自行創作,未曾得獎者為限,嚴禁抄襲、盜用他人作品,違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參賽資格,得獎者追回已獲獎金及獎狀。
2.
參賽得獎者,並配合主辦單位要求提供數位作品原始檔案及相關文字資料,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3.
參賽者均應簽署本簡章所附《「愛在原鄉,擁抱巴塱」明信片徵選活動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並遵守同意書之內容。如有違反,主辦單位並得取消參賽資格,得獎者追回已獲獎金及獎狀。
4.
參加者擔保參賽作品無侵害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隱私權、肖像權與其他權利之情事,若違反致生法律責任,概由參加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並應賠償主辦單位因此所受之損失以及律師費、訴訟費等相關費用。主辦單位並得取消參賽資格,得獎者追回已獲獎金及獎狀。
5.
得獎者需提供本人之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郵局(或銀行)存摺影本予主辦單位,經主辦單位核對身份無誤後,始發予獎金至得獎者本人之帳戶。
6.
凡參加者均視同同意遵守本簡章之規定,並同意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並公告於本社網站(http://www.balang-tea.org.tw)最新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