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喬山盃東吳國際超級馬拉松攝影比賽」報名簡章
一、
緣由:1999年11月東吳大學第一次在田徑場內舉辦24小時馬拉松比賽,至今已形成本校每年的盛事,今年特別舉辦攝影比賽來記錄與頌揚參與選手的堅毅不拔與努力不懈之高貴情操與精神。
二、
主辦單位:東吳大學。
三、
參加對象:凡國內愛好攝影人士。
四、
攝影主題:以東吳國際超級馬拉松比賽暨周邊相關活動之主題。
五、
作品規格:
1.
限本人之創作,一次拍攝完成,且擁有完全之著作權等權利,不得以任何方式做修改與合成,經查不實即取消資格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狀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2.
拍攝方式以正片、負片或是數位相機皆可,參賽需繳交作品底片或原始數位檔案備份燒成光碟。繳交之作品不限軟片及相紙廠牌,一律沖洗放大或輸出至5×7吋,並不得留白邊。數位相機拍攝作品需以700萬(3264×2448)畫素以上,原始檔為NEF或RAW者需增加轉存之TIF及
JPG 檔(最佳品質),不得插點加大檔案。
3.
作品需未曾公開發表。
4.
每件作品背面應貼妥報名表(★請自行將報名表縮小印出),請詳實填寫表內各項資料,並於報名表上親筆簽署著作財產轉讓同意書。未符合規定者及逾期交件者皆不受理。
5.
凡參賽作品及光碟(不論得獎否)一律不予退件。
6.
勿將照片裱褙。若使用厚板維護照片,勿將照片黏貼於厚板上。
7.
參賽作品請自行包裝完整,若因包裝不良造成作品毀損,請參賽者自行負責。
六、
收件時間:2012年12月12日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請以掛號郵寄)。親自送件者,應於上班時間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請參賽者將作品與光碟裝袋,封面註明「2012喬山盃東吳國際超級馬拉松攝影比賽」,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方式,寄至台北市中正區100貴陽街1段56號東吳大學城中校區游藝廣場賴原先生收。
七、
評審方式與時間:由主辦單位邀請攝影專家於2012年12月14日前完成評審。(題材40%、創意30%、技巧30%)
八、
成績公佈時間與地點:2012年12月17日於體育室與游藝廣場網頁。
九、
領獎時間:2012年12月18∼20日上班時間至城中校區游藝廣場賴原先生領取,逾期視同放棄。
十、
展覽日期:擇期公告。
十一、報名方式:請上東吳大學體育室或游藝廣場網頁下載攝影比賽簡章或親至體育室或游藝廣場辦公室索取簡章。
十二、
獎項:第一名壹名
新台幣6,000元與獎狀乙紙。
第二名壹名
新台幣
4,000元與獎狀乙紙。
第三名壹名
新台幣
3,000元與獎狀乙紙。
優選十五名 新台幣
1,000元與獎狀乙紙。
入選若干名 獎狀乙紙。
十三、參賽規則:
1.
參賽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且為拍攝時限內拍攝之作品,作品須符合規格。違反者,不予評審。且限「未曾公開發表者」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
2.
參賽作品須與「2012喬山盃東吳國際超級馬拉松攝影比賽報名表」一併交件,並詳填各項資料。
3.
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4.
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以20張為限。
5.
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讓與主辦單位。前開所稱著作財產權,依著作權
法第三章第四節之規定。
6.
前三名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件,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7.
得獎獎金依據我國稅法規定開立扣繳憑單。
8.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9.
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本校所有。本校享有無限次數使用於報章雜誌及本校刊物文宣、月曆、網站等之著作使用權,且不須另給報酬。
10.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主辦單位並有視情況修正之權利。
11.
為不影響馬拉松賽事,攝影參賽者若欲進入田徑場內拍攝,需至「大會服務組」以私人證件借取場內攝影證,限額30張。
◎活動聯繫人:東吳大學社會資源處資源拓展組/游藝廣場
賴原2311-153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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