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島好攝攝影比賽簡章
前言
人手一台相機已經是台灣相當普遍的現象,加上網路分享平台的興起,用影像分享生活或故事,更是多數人的習慣與興趣。而素人的創意與創作,往往會引起驚艷及話題。寶島時代村特別規劃寶島好攝攝影比賽,期望透過參賽者的鏡頭發現更多寶島時代村之美,以最真誠感動的作品行銷寶島時代村,並吸引民眾上網瀏覽優秀作品欣賞,而使特色傑出作品發酵,進而帶動更多的造訪人潮。
一、主辦單位:寶島時代村股份有限公司
二、報名日期:101年10月21日至101年11月18日
拍攝日期:101年10月30日至101年11月18日
徵件日期:101年10月30日至101年11月30日
頒獎日期:101年12月30日
星期日
三、攝影主題:
1.以101年10月21日至101年11月18日寶島時代村全區對外開放時間之寶島時代村十月國慶系列活動。
2.101年10月30日至101年11月4日之萬聖節變裝活動。
2.以11月10日納智捷車隊與賽車女郎。
3.以11月18日復古車隊為題,共60台金龜車與400台偉士牌,模特兒穿著50、60年代舊時台灣裝扮。
以上每張參賽作品,均需以精簡合宜之文字,表達創作時之時空情境和內心感受,文字作品列入評分項目。無附上文字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四、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拍攝當天至寶島時代村村長辦公室辦理報名手續。
2.通訊報名:電洽寶島時代村企劃部049-2305000轉303。
3.郵件報名:將報名資料郵寄至service@twtimes.tw
以上入村拍攝時皆需要購票入場。
五、參賽對象:凡對本活動有興趣之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不分組評選(若未滿20歲之參賽者須經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
六、作品規格:參賽作品需以彩色135或120規格以上正負片或800萬畫素以上數位相機拍攝,不得留白邊,作品不可插點加大檔案、裝裱、格放、加色、加字、彩繪、翻拍、疊片、護貝、畫邊、不收連作及任何形式之電腦合成,違者作品不予評審,取消參賽資格,亦不退件。
七、收件方式:
將照片原檔寄至E-Mail信箱:service@twtimes.tw,另附上報名表、肖像權使用同意書、照片授權同意書。
八、活動獎勵:
第一名一名:寶島時代村村民卡2張、寶島時代村入場券10張、寶島時代村現金抵用券3000元,獎金7000元。
第二名一名:寶島時代村村民卡一張、寶島時代村入場券6張、寶島時代村現金抵用券2000元,獎金4000元,
第三名一名:寶島時代村入場券3張,寶島時代村現金抵用券1000元,獎金2000元。
入選十名:寶島時代村入場券1張,寶島時代村現金抵用券1000元。
頒獎於101年12月30日星期日於寶島時代村。
九、參賽規則:
(一)一件作品附一張報名表,肖像權使用同意書、照片授權同意書,否則恕不予評審。
(二)參賽作品應符合比賽題材規定,且須實地拍攝,不得以翻拍作品參賽,並以未參加其它比賽公開發表為限。
(三)參賽作品均不做任何註記、塗色或簽名,違者恕不予評審。
(四)參賽作品以101年10月21日至101年11月180兒供參賽者拍照00十一月五一千季軍一千元。日寶島時代村對外開放時間所拍攝為限,若投稿者經查非前述時間作品,則取消參賽資格。
(五)參賽作品需未曾於任何競賽活動中獲獎或發表,嚴禁抄襲或盜用他人作品,違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遺缺不予遞補,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得獎者已獲獎金及獎狀將全數追回,得獎者不得異議,其涉及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負責,主辦單位不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不限,唯銅牌獎(含)以上,每人限得1件獎項(以名次高位為準),得獎獎金均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辦理。
(七)參賽作品若未達評審水準,獎額得予從缺。
(八)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
(九)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有出版、著作、重製、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均不另通知及致酬。
(十)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活動計畫之各項規定,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參賽者不得另議。
(十一)評分標準:故事性30%;專業評審40%;網友票選30%。
(十一)本次活動相關訊息將隨時透過寶島時代村網站公布,請參賽者即時留意活動相關訊息之異動。
寶島時代村官網:http://www.twtimes.tw/
寶島時代村粉絲頁:http://www.facebook.com/twtimes?fref=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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