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台灣人壽創藝獎 「愛在台灣」攝影比賽


2012 年台灣人壽創藝獎 「愛在台灣」攝影比賽 徵件簡章

壹、 活動目的

台灣人壽創藝獎之設立,是為推動藝術文化,鼓勵青年創作,並以「台灣」為主題,表達對台灣的在地關懷,讓更多人體會台灣人、事、物及景色之美好。繼第一屆舉辦油畫比賽後,今年特舉辦第二屆創藝獎─「愛在台灣」攝影比賽,以不同形式詮釋台灣之美好外,也協助推廣攝影藝術,提供攝影同好彼此交流及作品發表機會。

貳、主辦單位: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台灣攝影學會

參、參賽資格:凡年滿15 歲(含)以上,對攝影有興趣者,均可參加。

肆、活動時程:(各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徵件期間 2012 10 25 ~11 26

評審作業 2012 12 3 ~12 7

得獎公告 得獎名單將於12 月底前在主辦單位台灣人壽及協辦單位台灣攝影學會網站公布,另將專函通知。

伍、獎項:

(一) 金牌獎: 1 名,獨得獎金新台幣30,000 元整,獎座1

(二) 銀牌獎: 1 名,獨得獎金新台幣20,000 元整,獎座1

(三) 銅牌獎: 1 名,獨得獎金新台幣10,000 元整,獎座1

(四) 優選獎:10 名,每人各獲得獎金2,000 元,獎牌1

(五) 佳作獎:20 名,每人各獲得獎金1,000 元,獎牌1

陸、作品送件暨審查辦法

(一)以「愛在台灣」做為拍攝主題,透過攝影鏡頭之詮釋,以照片展現出台灣人、事、物、景色及特有文化之美好。

(二)收件日期及地址:2012 10 25 日起至2012 11 26 日止。參賽作品請親送或寄至協辦單位:新北市三重區捷運路55 號《台灣攝影學會》收(採郵寄方式,收件期限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參加「2012 年台灣人壽創藝獎「愛在台灣」攝影比賽」。

(三)參賽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者,作品一律以8×12 (短邊不限)為準,彩色照片,以數位相機或傳統相機拍攝皆可。

(四)不得裝裱、相片不得留白邊,不得翻拍,人工加色或電腦合成,並請撰寫簡單創作心得(100-300 )與攝影地點(參加表粘貼作品背面)。

(五)得獎之作品必須將圖檔燒錄於光碟並寄至協辦單位:新北市三重區捷運路55 號《台灣攝影學會》收,畫素必須達實際1000 萬畫素以上,檔案格式必須是JPG 5M 以上,凡未交付者,取消得獎資格。

(六)拍攝期間:自2012 1 1 日起至繳件期間拍攝之作品。

柒、徵選規則:

(一)金、銀、銅牌獎,每名參賽者限得一獎;評定成績未達標準時,錄取名額得從缺或減之。

(二)正式參賽文件必須包括報名表及參賽作品,請將報名表格黏貼於每張作品背面。若因未標明清楚而造成作品遺失或作者認定困難,主、協辦單位恕不負責。

(三)參賽作品請自行妥善包裝,建議以厚紙板自行完封包裝。若郵寄過程因沾黏困難或因繳交作品尺寸過大、造成作品毀損之情形,主、協辦單位恕不負責。

(四)報名表需確實填寫該作品的主題名稱、創作心得、拍攝地點、連絡地址電話、簽署出具著作財產權讓與授權書,填寫不全,不另行通知,視同不符合參賽資格。主辦單位(台灣人壽)擁有所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含公開展示權、重製權、出租權、編輯權、改作權、散布權、公開上映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播送權、相關文宣品與衍生品發行及販售,及提供網路下載、刊登等權利),且得獎作品將由台灣人壽收藏。

(五)每人限以三張作品參賽,曾經參加國內外其他任何展覽或比賽之得獎作品(含攝影學會影展、文化機構團體美展),不得重複參賽,若經查明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獎位不遞補。

(六)參賽者應擔保對其參賽作品擁有合法著作權利,若有抄襲或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除應自負相關責任外,如有得獎,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如致主辦單位受有損害者,應負賠償之責任。得獎作品其著作財產權由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或其他商業使用之權利,均不予通知或致酬。

(七)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八)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

(九)凡參賽者即視同同意比賽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說明之。

(十)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總價值如超過20,000 元,獎項須扣繳獎品總價值10%之稅額(外國人為20%),須由得獎者自行負擔,請得獎者檢附本人身分證明文件,以利本公司後續申報所得稅作業。

(十一)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本公司向您蒐集之個人資料將僅用於與此次活動,我們將依法保護您的個資( 包含姓名、地址、電話及電子郵件地址等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個人的相關資訊 )自即日起至活動頒獎公告終止為止。權利主張管道為0800-099850,若拒絕提供可能無法享有本公司提供相關活動與資訊之權利。

捌、評審作業:由主辦單位與攝影專家組織評審會進行評選,評審時間將公布於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網站。

玖、得獎公布:得獎名單公布於主辦單位台灣人壽及協辦單位台灣攝影學會網站,另將專函通知。

拾、報名資訊:可於台灣人壽官網及台灣攝影學會網站下載比賽簡章及報名表。

官方網站:http://www.twlife.com.tw/ad/20121018_lovetw/lovetwpicture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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