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電子「我愛竹北 足感心」攝影比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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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旨 |
全國電子歡慶中秋節,同時歡慶竹北數位家電體驗館開幕,獎勵大家透過鏡頭記錄下竹北中秋夜的溫馨,希望藉此活動,讓大家感受「竹北」-這個城市在中秋團圓夜的溫情。另外也邀請您到全國電子竹北數位家電體驗館,用選票為您欣賞的作品加油打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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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辦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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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活動日期 |
收件日期:自101年9月25日起至10月14日止,作品一律上傳活動官網,逾期不予受理。
評選結果公告日期:101年10月19日。
門市票選日期:101年10月20日起至11月4日。
票選結果公佈時間:
101年11
月6日公布於活動官網
。
頒獎時間:暫定101年11月上旬。
頒獎地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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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參賽資格 |
凡攝影愛好者均歡迎參加,需持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國民或中華民國外僑居留證之外籍人士
(填寫居留證號報名者,請採傳真方式報名02-2299-9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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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攝影題材 |
攝影主題以新竹縣竹北市中秋夜時,與中秋節相關的主題皆可,如閤家賞月、遊子還鄉…等。
※作品拍攝地點限新竹縣竹北市,交件時需註明拍攝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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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參賽規則與作品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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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限投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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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件單張照片請提供「作品名稱」,並附50~100字的文字,敘述照片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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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需為使用數位相機拍攝之數位格式照片,使用其他具照相功能之3C產品所拍攝之作品恕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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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本人獨立之創作,且須擁有完全之著作權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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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作品的數位檔案須符合以下要求:
(1)800萬-1500萬像素(8M-15M)。
(2)參賽檔案大小請先自行壓縮至3MB以下,以利上傳官網。
(3)JPG格式,需保留檔案之原始
EXIF (可交換圖像文件資料)
。
(4)請保留原始檔,入選後會通知上傳原始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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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符合規定者及逾期交件者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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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者須將參賽作品上傳並刊登於全國電子官網活動網頁,經投稿者即視為參賽者同意並授權全國電子得於活動期間內無償刊登並公開展示參賽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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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比賽作品獲選任何獎項,全國電子活動小組將主動聯絡參賽者,上傳原始作品檔案並簽署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若資料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將有權取消其獲獎資格。
※參賽者請自行確認參賽作品之肖像權授權,經投稿即視為已具有肖像權之授權,日後若因此產生任何法律糾紛、訴訟及一切損失,均由投稿者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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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作品需未曾公開發表(公開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網路發表包含部落格、參加攝影比賽入選佳作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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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對於本活動之評選及判定,具有最終決定權,有關活動進行過程相關之判定,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11.主辦單位保留以上活動及獎項內容修改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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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洽詢電話: |
0800-07-9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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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評選辦法 |
作品評選:
(一)由全國電子聘請社會公正賢達人士組成評審小組。
(二)評審標準包含:足感心意念(包括切題度)40%、拍攝技巧(包括構圖)30%、創意30%等三項目,並且依照評審結果之分數高低,依次獲選為金牌獎(1名)、銀牌獎(1名)、銅牌獎(1名)、佳作(7名)。
(三)
獲選為前10名,可晉級參與門市票選活動,依票選得票數高者,頒發人氣獎(1名)。
(四)
確定之評審小組委員名單與評審日期將另行公佈。
門市票選:
邀請你一起為優秀作品加油,
投票給你最喜愛的參賽作品,票選出人氣獎得主。所有投票人有機會獲得好康的感心投票獎!
(一)票選日期:101年10月20日至11月4日。
(二)票選方式:票選期間內,於全國電子竹北數位家電體驗館消費者,不論金額,單筆交易可獲得一張投票券,填上您喜愛的作品編號及個人基本資料後,投入票箱即可。每筆交易僅能針對一件作品投以一票為限。
(三)
感心投票獎:由主辦單位由投票箱中,隨機抽出「感心投票獎」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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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獎勵辦法 |

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獎牌乙面
CANON EOS 650D +KIT變焦鏡頭18-55mm(市價28,900)。
銀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3,000元、獎牌乙面。
SAMSUNG EX2F大光圈
WIFI分享機(市價16,990)。
銅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2,000元、獎牌乙面。
FUJIFILM XP50四防隨身相機(市價6,690)。
佳作獎7名:獎金新台幣1,000元、獎狀乙紙。
人氣獎1名:FUJIFILM
MINI7S
即拍馬上看樂趣分享機超值組合包 市價
2,990元 獎狀乙紙。
感心投票獎20名:全國電子形象大使黃韻玲2012最新專輯「永恆。承諾」一張市價380元
(專輯內附全國電子獨家贈品「小家電終身免費維修金幣貼紙」一張)
*除人氣獎外,得獎人不得重覆得獎。
*以上得獎者請務必出席頒獎典禮,若因故無法出席,請指派代理受獎人出席頒獎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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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附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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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者必需擁有參賽作品的完整著作權,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比賽,違者除取消得獎資格,其獎位不另遞補。獎金或獎券及獎狀、獎品如數繳回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須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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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參賽者有義務確保主辦單位擁有該得獎作品的出版權利,並需擔保得獎作品無智慧財產等相關爭議產生,若有任何爭議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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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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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作品及最原始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全部歸「全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參賽人並承諾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可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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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前,若遇不可得抗力之天災、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作品滅失、損壞,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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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獎金均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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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事者,將取消資格及獎金。
(1)抄襲或偽冒之作品。
(2)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者。
(3)曾在公開競賽獲首獎之得獎作品。
(4)不願接受本活動相關規定要求或放棄得獎獎項者。
(5)其他違反簡章情節重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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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參賽者報名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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