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桃園觀光工廠短片徵選比賽-觀光工廠代言人就是你!!
壹、
報名時程:即日起~2012年0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貳、
比賽資格:不限
參、
攝影主題:尋找觀光工廠代言人(拍攝地點限桃園縣內21家觀光工廠)
肆、
作品規格:
一、影片格式:數位相機、DV及各式攝影機拍攝之影片,惟顧及拍攝影片
之清晰度,至少720×480像素以上,並繳交Avi或Mov檔。
二、影片長度:5分鐘以內。
三、影片數量:個人或小組參賽皆可,每人限參賽作品兩件。
四、影片中的音樂、文字及肖像須由作者自行取得合法使用權利,作品如涉
及著作權之侵權(例:音樂等)或其他不法行為,且作品應為原創性影片,
所有影音無仿冒、侵犯他人著作權與肖像權者,若有侵權問題,概由本
人自行負責,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座。
伍、
通訊報名: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2012年9月30日止,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親送者
應於上班時間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收件地點:台北市中山區松江
路17號6樓(2012桃園觀光工廠短片徵選比賽活動小組收)。報名時須檢附
報名表、著作權授權同意書、作品光碟一份(光碟上需標明姓名與作品名稱),
附100字以下作品簡介。
陸、
評審方式:
一、
由本主辦單位邀請相關專業公正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創意與內容正確性40%,分鏡構圖20%,整體美感20%,攝影技巧20%。
二、
計分方式及結果揭曉詳情請見
Facebook:「桃好您的心」http://www.facebook.com/EDB.TYCG,或上
網站:「桃園MIT」http://vsip.tycg.gov.tw/home.aspx
柒、
獎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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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30,000元,獎座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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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牌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20,000元,獎座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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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牌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10,000元,獎座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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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作二名 ,獎金新台幣 3,000元,獎座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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