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遊臺中,夏日繽紛樂-空品淨化區攝影比賽
活動簡章
一、活動宗旨
臺中市經行政院環保署遴選為中區低碳示範城市,臺中市政府為了落實低碳措施,鼓勵民眾從日常生活中的小地方做起,如城市綠美化、生態永續保存及設置空氣品質淨化區。去年環保局曾針對空氣品質淨化區辦理攝影比賽得到熱烈迴響,為了讓更多民眾能透過鏡頭分享臺中之美,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特地舉辦「悠遊臺中,夏日繽紛樂
-
空品淨化區攝影比賽」;不同以往,今年度除了以淨化區為攝影主題外,還另外增加了低碳城市綠美化及環保生態兩個攝影主題,讓參賽者能盡情揮灑創意,呈現個人對樂活臺中的獨特見解。
二、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三、 執行單位
台灣曼寧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四、 活動訊息
(一)
拍攝期程:101年7月15日起至101年10月15日。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
得獎公布:將於評選結束後公布於活動網頁上。
(三)
頒獎日期:另行通知得獎者並公布於活動網頁上。
(四)
展覽日期:101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
(五)
展覽地點:臺中市火車站月台處
五、參加對象:凡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參加,不限年齡、不分組別。
六、攝影主題:
凡符合臺中市內與u低碳城市綠美化之相關設施、建築及地點(如綠屋頂、綠圍牆、綠建築、低碳社區…等),或符合v生態永續相關之景點(如臺中平溪魚類生態環保示範區、梨山生態環保步道、高美濕地…等),及臺中市之w空氣品質淨化區(參見附錄一)皆可拍攝。
(註:本巿淨化區共35處,因南屯區復育公園及寶文段綠化兩處位於較偏遠且平日有管制的文山垃圾焚化廠區內,另公1-3及公七公園因施工因素,故建議排除。)
七、報名方式
(一)
請至臺中巿政府環保局活動網站http://202.3.189.133/airquality/下載簡章及報名表。
聯絡窗口:(04)2329-3771轉511
洽
陳小姐。
(二)
收件方式:請於
101年10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
掛號郵寄至40758臺中市西屯區大墩19街186號3樓之1號;
信封上請註明「淨化區攝影比賽工作小組
收」。
(三)
繳件內容(資料需繳交完整才算完成報名程序):
1.
參賽作品規格
請沖洗成8×12吋之相片一張。
作品不得後製、裝裱、合成、留白邊,連作不收。
比賽繳交之作品需為比賽活動期程間所拍攝。
2.
報名表(含授權書)
3.
原始檔光碟(所有檔案請儲存於乙張光碟中繳交並註明j姓名k「淨化區攝影比賽」字樣)
每件作品檔案須達800萬畫素以上。
檔案格式為TIF、BMP或JPG
。
八、評選方式
1. 邀請專家、學者共同組成評審小組。
2. 評選過程分初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
初審:參賽作品規格審查。
複審及決審:
評選標準-主題表達(40%)、創意(20%)、技巧(20%)、構圖(20%)
*若名次相同則由評審委員共同投票選出得獎者。
九、獎項
第1
名-獎狀乙只,獎金20,000
元
第2
名-獎狀乙只,獎金15,000
元
第3
名-獎狀乙只,獎金10,000
元
優選(5
名)-獎狀乙只,獎金5,000
元
佳作(30
名)-獎狀乙只,獎金2,000
元
※
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十、注意事項:
(一) 凡獲選(含佳作)作品,作者需親自或委託(出具委託書)領獎;若未能出席領獎者,請於頒獎典禮結束後7日內親自至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領取。
(二) 参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限未參加其他比賽、未經發表或出版者,且無發生侵害第三人著作權、肖像權、人格權、隱私權之情事;如有抄襲、重製、侵權、誹謗或違反其他法令等情形,除取消入選資格,將由參賽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若評定獲獎後之作品發現有前述情形,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追回所頒發之獎項、獎金,並公告於主辦單位網站。
(三)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退件。
(四) 参賽作品所有權歸主辦單位所有,有公開展示或刊登於網站、產品印刷及相關刊物上等權利,參賽者需於報名時填寫作品同意授權書,本活動得獎人為著作人,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得獎人並授權主辦單位使用該著作,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得獎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主辦單位不須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五) 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六) 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解釋、修正之。
(七) 參賽者不重複得獎,依最高名次為主。
(八) 直接或間接參與本案之工作人員不得參與,以示公允。
附錄1
編號 |
行政區 |
空品淨化區名稱 |
位置 |
座標 |
1 |
西屯區 |
惠來公園 |
文心一路與惠來路口 |
N 24°
09'17.1" E120°38'26.9" |
2 |
潮洋環保公園 |
環河路與朝貴路口 |
N 24°
09'57.2"
E120°38'00.5" |
3 |
南區 |
興大周遭(園道二) |
五權南路與五權南路380巷交叉口 |
N 24°
07'15.7" E120°40'13.7" |
4 |
廣12綠地 |
復興路與三民路交叉口 |
N 24°
07'40.6" E120°40'02.3" |
5 |
北屯區 |
兒1-3(原住民環保公園) |
景賢路與景賢三路口 |
N 24°
10'04.6" E120°42'57.1" |
6 |
石頭公公園 |
松竹一路及正道街路口 |
N 24°
10'49.4" E120°43'26.7" |
7 |
軍功公園 |
軍功路與松竹路口 |
N 24°10'53.39"
E120°43'13.68" |
8 |
公21(景福公園) |
軍福十一路與景賢二路口 |
N 24°
10'18.2" E120°43'01.4" |
9 |
三甲公園 |
景賢十路與景賢南一路口 |
N 24°
09'59.7" E120°42'26" |
10 |
景美公園 |
旱溪東路三段與軍福十八路口 |
N 24°10'40.84"
E120°42'41.32" |
11 |
仁德公園 |
后庄路980巷與崇德十路二段310巷路口 |
N
24°11'29.9" E120°40'42.9" |
12 |
三分埔公園
(公兼兒二公園) |
崇德路與崇德六路口 |
N
24°10'48.7" E120°41'06.4" |
13 |
陳平營區-清淨園區 |
后庄路與中平路口 |
N
24°11'11.9" E120°39'37.4" |
14 |
大里區 |
塗城里裸露地綠化 |
塗城路塗城里活動中心旁 |
N 24°
05'11.9" E120°43'18.9" |
15 |
石岡區 |
東豐綠廊自行車道 |
朴子口舊火車站到東勢區舊火車站 |
N
24°16'32.1" E120°46'45.4" |
16 |
豐原區 |
葫蘆墩公園 |
圓環北路及西三豐路及豐中路間 |
N
24°15'35.1" E120°43'16.9" |
17 |
北陽公園及三陽段212等地號 |
北陽公園(中陽路與外環道旁) |
N
24°14'59.05" E120°44'11.13" |
212地號(中陽路與北陽街交接處) |
N 24°15'2.50"
E120°44'10.86" |
18 |
新社區 |
新社鄉環保公園 |
復興社街二段28之1號
(新社區公所正後方) |
N
24°13'43.1" E120°48'36.4" |
19 |
潭子區 |
都計公三環保公園 |
新興路一段299巷52號 |
N
24°12'17.70" E120°42'29.20" |
20 |
烏日區 |
鄰公七公園 |
德芳路二段永隆路口 |
N 24°6'44.16"
E120°37'43.03" |
21 |
烏日區 |
烏日鄉兒三公園 |
光日路與南屯區交界 |
N 24°
06'47" E120°37'39.8" |
22 |
龍井區 |
龍井大排自行車道 |
觀光路龍井國中前至中央路 |
N
24°11'40.9" E120°32'6.3" |
23 |
后里區 |
后里環保公園 |
后里焚化爐廠區周邊 |
N
24°17'17.3" E120°42'20.6" |
24 |
太平區 |
麗園公園 |
屯區藝文中心後方 |
N
24°09'29.48" E120°44'0.73" |
25 |
麗園公園(二期) |
太平區長安八街旁 |
26 |
太平市資源回收場 |
永隆里資源回收場周邊 |
N
24°05'58.5" E120°44'12.4" |
27 |
神岡區 |
潭雅神自行車道綠美化 |
民生路50巷18號 |
N
24°14'44.32" E120°40'42.94" |
28 |
潭雅神自行車道(二期) |
潭雅神自行車道6.7K與8.7K間 |
29 |
大雅區 |
大雅鄉忠義村汝鎏公園 |
大雅區信義路87號 |
N
24°14'03.3" E120°37'20.2" |
30 |
清水區 |
海風里環保公園 |
頂三庄路10之1號(舊大楊國小) |
N
24°17'43.9" E120°36'54.8" |
31 |
外埔區 |
幸福環保公園 |
興仁巷與幸福1巷間
(第二公墓納骨塔對面) |
N 24°20'27.87"
E120°38'1.01" |
(註:本巿空品淨化區共35處,因南屯區復育公園及寶文段綠化兩處位於較偏遠且平日有管制的文山垃圾焚化廠區內,另公1-3及公七公園因施工因素,故建議排除。)
附錄2

《悠遊臺中,夏日繽紛樂-空品淨化區攝影比賽》報名表
參賽者基本資料 |
姓
名 |
|
性
別 |
□男 □女 |
出生日期 |
民國
年
月
日 |
身分證字號 |
|
連絡電話 |
( ) |
(手機) |
通訊地址 |
□□□
_______縣(巿)______鄉.鎮(巿)區_____村(里)
______路(街)
段
巷
弄_____號_____樓 |
電子信箱 |
|
參賽作品資料 |
作品名稱 |
|
拍攝日期 |
101年 月 日 |
拍攝主題 |
□低碳城市綠美化
□生態永續
□空氣品質淨化區 |
檢附資料 |
□參賽作品 □報名表(含授權書)
□原始檔光碟1片 |
作品編號 |
(由主辦單位填寫) |
|
|
|
|
|
授權書 |
本人茲同意無償、非專屬授權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將本人於101年7月至9月間參與「空品淨化區攝影比賽」之參賽作品公開展示、刊登網站、產品印刷及刊登於相關刊物上。
立授權書人聲明並保證授權使用之著作,並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隱私權及其他權利之情事,如有侵害第三人之權利者,悉由授權人自負法律上之責任。本件授權不影響著作人對原著作之著作權及衍生著作權,並得為其他之專屬授權。
*若參賽者年齡低於20歲,需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報名。
授權人:
(請簽名)
法定代理人:
(請簽名)
被授權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地址: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
電話:(04)2228-9111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
附錄3
委
託 書
本人
(得獎人),參加臺中市政府環保局於101年7月至9月間舉辦之「空品淨化區攝影比賽」,獲得
(獎項),101年
月
日當天因故未能出席領獎,特此委託
(委託人)代為出席領獎,特此聲明。
立書人:
(簽名)
委託人:
(簽名)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