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詩入扣-2012新北市人工濕地攝影比賽簡章
一、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
二、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三、執行單位:台商資源國際有限公司
四、活動宗旨:為號召社會大眾共同參與認識及推廣新北市人工濕地,透過鏡頭紀錄人工濕地豐富多樣風貌及充沛生命力,提高民眾對人工濕地的認識,進而強化環境保護、生態保育的重要性,特舉辦本攝影比賽。
五、攝影主題:拍攝新北市人工濕地生態景觀與風景之美。
六、比賽辦法:
甲、拍攝範圍:限於新北市人工濕地
乙、參賽資格:愛好攝影人士
丙、徵件時間:2012年7月01日(二)-8月15日(三)止,以郵戳日期為憑。
丁、參賽規格:
i.
任何傳統或數位相機拍攝(數位相片畫質500
萬畫素以上)皆可。
ii.
需撰寫作品拍攝概念意涵簡介,字數100字以內。
iii.
參賽作品皆不得裝錶、格放著色,翻拍、電腦合成、加色、加字、疊片、護貝、畫邊、不收連作,不得電腦軟體補插點。
iv.
參賽作品限一年內拍攝之作品。
v.
軟片相紙不限廠牌,一律沖印或輸出8X12
吋彩色照片,並附作品底片或原始檔案光碟(數位作品須繳交原始檔案光碟,若係使用軟片拍攝,但以數位輸出時,應附原始輸出電子檔及原稿底片)。照片及原始底片、原始檔案必須於報名時併同繳交,無法繳交或繳交不全者,恕不接受報名。
vi.
作品背面應貼妥簡章所附報名表,並詳填報名表資料及聲明書,未符合規定者不予以受理。
vii.
參賽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者」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作品著作權如為爭議、所有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加本活動,
viii.
凡參賽者不得以夫妻、子女、朋友或任何關係,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行冒名頂替參賽之實。
ix.
參賽作品如不符合以上參賽規格規定,資格審查中將予以淘汰,並且不予退件。
戊、報名方式:
i.
採郵寄方式以郵戳日期為憑收件,逾時概不受理。
ii.
信封正面請書寫『參加濕絲入扣-2012
新北市人工濕地攝影比賽』。
iii.
信封內請加硬紙板保護,因外力或不可抗力之意外於寄送途中造成損害,主辦及相關單位恕不負責。
iv.
參賽件數限制:每位參賽者至多5件,超過不予評審。
v.
收件地址:台商資源國際有限公司 TEL:(02)2509-5279謝小姐
104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7號6樓
七、評選辦法:
甲、由承辦單位及聘請攝影專家與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負責參賽作品評審。
乙、截止收件後10日內,於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評審。
丙、評分標準:主題創意(20%)、意境表達(20%)、構圖(20%)、攝影技巧(20%)、特色(20%)
丁、前3
名得獎者不得重覆,優勝、佳作不在此限,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賽作品未達評審委員會共同認定之標準者,獎勵名額可視參賽水準予以從缺。
八、成績公布:得獎名單於成績確認後,公布於活動網站,並專人通知得獎者。
九、獎項:
名次 |
人數 |
獎金 |
獎狀 |
獎座 |
金牌 |
1名 |
10,000 |
ü |
ü |
銀牌 |
1名 |
8,000 |
ü |
ü |
銅牌 |
1名 |
6,000 |
ü |
ü |
優勝 |
10名 |
3,000 |
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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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作 |
20名 |
1,500 |
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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