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度花蓮地區農村再生培根計畫
農村攝影比賽報名簡章
一、活動名稱:
愛在洄瀾 看見蔚藍-第二屆「農情覓憶攝影比賽」
二、活動目的:
為展現農村社區特色風貌,並推廣花蓮多樣農村風情,鼓勵喜好攝影及花蓮農村社區的朋友參與攝影比賽,透過您的鏡頭看見不同的農村生活,體會不同的農村風情,在您踏遍花蓮農村社區的同時是否會發生有趣的故事呢?無論是不是花蓮在地的朋友都歡迎您,用您的角度看農村,並紀錄農村大小事。
三、活動日期:
即日起至101年8月31日止。
四、活動對象:
凡愛好攝影之個人,不限性別、年齡。
五、拍攝主題:
以花蓮縣內農村社區為拍攝範圍,題材包括人物、動物、花草、建築、祭典活動、各種人文及自然風景……等,用以傳達拍攝者心情故事,利用影像及文字的搭配呈現。
六、參選方式:
(一) 完整作品須包含影像實體作品、數位原始檔案及報名表(含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二)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1年8月31日止(郵寄作品以郵戳為憑)。
(三) 收件方式
1.實體作品與報名表
請以掛號郵寄、快遞、親送方式投遞。
地點:970花蓮市府前路408巷18弄6號「麥邁景觀設計顧問有限公司」收,並在信封外註明「愛在洄瀾
看見蔚藍-第二屆「農情覓憶攝影比賽」。
※來件請彌封完整包裝,若有黏貼或作品過大造成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或延遲之情形,概由寄件人自行負責,主、承辦單位概不負賠償責任。
2.數位影像原始檔案
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
ihualienphoto@gmail.com
主旨:愛在洄瀾 看見蔚藍-第二屆「農情覓憶攝影比賽」-○○○(拍攝者),以主辦單位回覆之確認信為憑。
(四) 簡章報名表:請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http://eng6.swcb.gov.tw/index1.aspx)網站下載列印。
七、作品格式:
參選影像作品一律沖洗成
6×8吋之照片(不限彩色或黑白),不得留白邊。
(一) 傳統相機作品:需為彩色135或120規格以上之正負片拍攝,軟片相紙不限廠牌。
(二) 數位作品至少為80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原始圖檔大小需為3200×2500以上規格之JPG或TIFF檔。
(三) 參選作品限近2年內拍攝作品。其作品不得插點或加大檔案、加框、翻拍拷貝、人工加色、加字及電腦合成等。已獲得國內外獎項之作品,均不得參賽。
(四) 文字說明亦列入評分,請於報名表中填寫,以抒發故事、個人情感者為佳,型式不拘,可以短文、短詩等,避免直接陳述影像作品。
(五) 每件作品限用一份報名表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請務必填寫完整。
(六) 不符合上述規定之作品不予評選。
(七)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八、評分標準:
由承辦單位邀請攝影學者、專家及主辦單位派員,共同組成評選小組,以公平、公正、公開方式評選,評選標準如下:
(一)文字表現(60%):文字或故事的趣味與感動。
(二)影像表現(40%):攝影構圖的表現、攝影技巧、光線、取景等。
九、獎項及名額:
第一名:iPhone
4s 16GB,獎座1座
第二名:new
ipad,獎座1座
第三名:ipad2,獎座1座
佳作〈9名〉:花蓮地區旅遊住宿卷,獎狀1幅
十、其他注意事項:
(一)
評選結果公布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網站。並專函通知得獎人。
(二)
入選者應於承辦單位通知後一周內簽收領據,併同繳交原稿底片或數位影像檔原始檔案,逾期未繳交者視為棄權。
(三)
獎品均以簽收領據後領取,以利辦理年度扣款憑單使用。入選者所獲之酬金,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除所得稅。
(四)
本單位對作者資料及展出作品有研究、攝影、出版、宣傳及不限地域,時間與次數公開展示及以數位化方式重製之權利,並得將數位化之上述作品以上載網路或其他數位軟體方式提供不特定之人基於非營利性質之線上檢索、閱覽、下載或列印。
(五)
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逕取消獲獎資格,收回獎勵(如經檢舉、評審確認、即取消參賽資格,不予遞補名次),如因而造成對第三人之損害,該作者應自負全部損害賠償之責任。
1.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者。
2.曾於公開徵件美展比賽獲獎之作品(含參考作品)不得參賽。
3.不願接受本局安排之展出或放棄得獎獎項者。
4.其他違反簡章情節重大者。
(六)
本案相關時程將視參選狀況調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主。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承辦單位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
聯絡資訊
主辦單位 |
承辦單位 |
行政院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
承辦人:林奕岑
聯絡電話:03-8221141#6304 |
麥邁景觀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承辦人:林秀琴
聯絡電話:03-8228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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