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建築及公共藝術之美 攝影比賽
苗北藝文中心公共藝術系列活動
活動宗旨:
為增進民眾對苗栗縣建築特色及公共藝術的認識及欣賞,透過『苗栗縣建築及公共藝術之美攝影比賽』,使民眾有機會發揮創意,透過鏡頭用自身的語彙詮釋建築與公共藝術。
攝影主題:
(一)
苗栗縣特色建築物之美
(二)
苗栗縣公共藝術作品之美
參賽資格:
凡喜愛攝影人士均可參加。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101年7月26日止(以郵戳為憑)
作品規格:
傳統或數位相機作品皆可參加,軟片、相紙不限廠牌,作品一律以底片或數位沖洗成8X10
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不得錶框、翻拍拷貝,並於作品背面貼妥報名表。(得獎者請於收到得獎通知後提供電子檔800萬畫素以上,原始檔2480*3508dpi以上之jpg或tif檔)
獎勵辦法:
第一名:獎金壹萬元及頒發獎狀乙份
第二名:獎金伍仟元及頒發獎狀乙份
第三名:獎金參仟元及頒發獎狀乙份
優選5名:獎金壹仟元及頒發獎狀乙份
收件地址:114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四段
28號11F-2『苗栗縣建築及公共藝術之美攝影比賽
活動小組收』。
活動洽詢專線:喜恩文化藝術有限公司02-27910052*15
徐小姐
活動網址:http://www.mlc.gov.tw/
主辦單位:
苗栗縣政府
承辦單位:
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
執行單位:
喜恩文化藝術有限公司、繁體誌藝術事業工作室
報名表與參賽規則如附件,謝謝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