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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作品須為投稿截止日期前一年內所拍攝,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已入選者,取消入選資格,並追回已領取之權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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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數位檔案儲存命名規定:類組-作品名稱-攝影者
(例如:A環潭區寫真組-拉魯島-王大明;B潭區外寫真組-金龍山-王大明;C建設與活動寫真組-向山-王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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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文件:比賽照片、照片儲存光碟、報名表(請確實填寫報名表暨簽署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並黏貼於每張作品背面正中,若因填寫不完整致認定困難,以不合格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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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參選作品數量不限;作品正反面均不得做任何註記、塗色或簽名,違者視同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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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作品請以厚紙板自行完封包裝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選作品因郵遞或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作品滅失、損壞,主、承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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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選作品以電子信箱通知,入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入選日起讓與主辦單位所有,入選作品未繳交與參賽作品相符之原稿底片或數位原始檔光碟,一律取消得奬資格,不得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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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者」且「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
並不得翻攝、抄襲他人作品。如有不實,經評審發現,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已入選者,取消入選資格,並追回已領取之權利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選者自行負責,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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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組獎項視投稿狀況得從缺處理,凡經投件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入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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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須扣繳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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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入選作品(照片或數位檔案)均不予退回,原始檔案請參選者自行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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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參選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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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由主辦單位依照行銷需求進行評選作業,相關評選結果將公布於活動網站,並專函通知入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