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活動宗旨
「慢遊臺北攝影競賽活動」是臺北好設計展的前導暖身活動,目的是期望透過全民攝影競賽
活動,挖掘臺北市的創意好生活,捕捉臺北市的設計城市意象,紀錄臺北市街頭巷尾間的好
創意、好設計、好樂活,推廣「好設計在臺北」的信念,激發市民對臺北市爭取2016世
界設計之都的熱情與支持。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執行單位: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贊助單位:易禧創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競賽主題
慢遊臺北
慢步感受城市的氣息,體驗設計生命力的躍動
遊走巷弄角落間,對環境展開細微的觀察與品味
呼吸著設計帶來的樂活,編織最精采的設計漫遊好生活!
四、參賽資格
(一)凡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加。
(二)僅接受個人參賽,不得以公司名義或機關團體名義參加。
(三)本活動指導、主辦及執行單位之相關工作人員與評審委員不可參賽。
五、攝影範圍:臺北市。
六、作品規格
攝影作品電子檔,張數不限,不得疊片、加色、電腦合成。原始檔案為2000×3000像素以上
規格之JPG檔或TIFF檔。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後製作。
七、競賽活動期程
活動日期 |
內容說明 |
101年04月03日(二)~06月05日(二)
23:59(止) |
網路線上報名、上傳攝影作品 |
101年06月12日(二)~07月03日(二)
23:59(止) |
開放民眾網路票選 |
預計7月 |
評選 |
預計7月 |
網站公布網路人氣獎 |
將另行公布辦理時間 |
以電話個別通知入圍者,並於網站公告。 |
將另行公布辦理時間與地點 |
得獎公告:頒獎典禮暨臺北好設計展記者會現場宣布,並於網站公告。 |
將另行公布辦理時間與地點 |
頒獎典禮與「臺北好設計展記者會」結合辦理 |
將另行公布辦理時間與地點 |
在臺北好設計展辦理實體展示 |
將另行公布辦理時間 |
網站線上展覽 |
※備註:上述活動期程及內容安排,主辦單位得視實際狀況酌予調整。 |
八、競賽辦法
(一)報名日期
101年4月3日(二)
至101年6月5日(二)
23:59止。
(二)報名方式
1.採個別報名參賽。
2.參賽作品須符合以主題「慢遊臺北」為核心表現之攝影平面作品。
3.拍攝意涵除了呈現「慢遊臺北」的意象之外,其拍攝的背景地點須選擇自己認為最能
展現臺北市是世界設計之都的城市意象之處,如經由設計而規劃或改造的臺北市巷
弄、角落、店家、地標、水岸景觀等。
4.參賽者可提報1件或1件以上作品參加,每人參賽件數不限,但每1件參賽作品均需填
寫1份報名表說明該件作品之設計理念。
5.參賽作品的拍攝地點須在臺北市內。
6.參賽作品須為原創設計且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
7.本活動採線上報名,請至本競賽活動網站報名,填寫報名表、拍攝地點及文字說明
(約50-300字),並下載「慢遊臺北攝影競賽暨攝影著作著作權讓與、著作權授權同
意書」(以下簡稱授權同意書)(如附件二),簽署授權同意書後請掃描(或拍
照),將其電子檔連同攝影作品一同上傳,為傳送便利,照片檔案大小請壓縮至
1MB以內。
註:上傳資料時,作品圖片1為攝影作品電子檔;作品圖片2為授權同意書電子檔。
8.作品圖檔解析度300dpi以上,彩色與黑白影像均可。
9.作品文字說明:
(1)拍攝地點。
(2)請寫下你的「慢遊臺北」意涵,須說明為何此處是最能展現臺北市是世界設計
之都的城市意象,並描述設計所帶來的漫遊生活之感受。
(3)字數:約50-300字。
10.得獎者接獲通知後七天內必須繳交作品原始檔光碟(標明姓名與作品名稱)、
收據、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銀行帳戶影本以及授權同意書正本,掛號寄至:110臺北
市信義區光復南路133號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並註明「慢遊臺北攝影競賽」活動小
組收。
(三)評選活動
1.網路票選
(1 ) 網路票選投票請至本競賽活動網站。
(2)網路票選流程
A.網路票選日期:101年6月12日(二)~7月3日(二)23:59(止)。
B.網路票選辦法:
a.每人最多投5票。
b.參加票選民眾對於每件作品限投一票。
c.網路票選最高得票數前2名之作品為「網路人氣獎」。
d.網路人氣獎得獎名單預計於101年7月正式公布於活動網頁,並以電話或
e-mail通知。
e.線上展覽時間:將另行公布。
f.若發生攝影作品得票數相同,作品名次將會另由評審委員決議。
g.得獎者若經通知後一個月內仍未完成領獎手續,即視為自動放棄。
h.為確保票選活動之公平性與參賽者之權益,若發現有灌票或是影響參賽作品
等不當行為,主辦單位將會針對可能惡意行為人依循途徑追溯相關法律責
任。
i.主辦單位保有調整本活動辦法內容之權利,如有異動,將另行於相關活動網
站公告,恕不另行通知。
2.評選委員
邀請攝影、設計創意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
3.評分項目及標準
作品須符合「慢遊臺北」之主題意涵,慢遊在臺北好設計的氛圍中,體驗好設計在臺
北的生活,表達在你心中「最能展現臺北市是世界設計之都的城市意象之處」在哪?
及描述此處的設計所帶來的漫遊生活之感受是什麼?
※ 評選重點如下:
編號 |
評分項目 |
評分比重 |
評分說明 |
1 |
主題表達 |
30% |
須符合主題意涵。 |
2 |
構圖 |
20% |
|
3 |
攝影技巧 |
20% |
|
4 |
創意及美感藝術 |
20% |
|
5 |
文字表達 |
10% |
設計理念的敘述說明是否能表達出活動精神,須註明拍攝地點。 |
總計 |
|
100% |
|
(1)另由評審委員會選出「最佳創意獎」共2名。
(2)除評審委員會評選外,參賽作品將進行網路票選,由網友選出「網路人氣獎」共2
名。
九、獎項說明
獎項 |
名額 |
獎金 |
獎狀 |
(1)金獎 |
1名 |
20,000元(含稅) |
獎狀1紙 |
(2)銀獎 |
1名 |
10,000元(含稅) |
獎狀1紙 |
(3)銅獎 |
1名 |
5,000元(含稅) |
獎狀1紙 |
(4)佳作 |
3名 |
3,000元(含稅) |
獎狀1紙 |
(5)最佳創意獎 |
2名 |
2,000元(含稅) |
獎狀1紙 |
(6)網路人氣獎 |
2名 |
1,000元(含稅) |
獎狀1紙 |
合計 |
10名 |
|
|
※上述獎項與獎金金額、獎狀等相關內容,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權利。
十、注意事項
(一)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之獨立創作,並未曾於其他競賽得獎,亦不得違反公共秩序或
善良風俗,嚴禁翻拍、轉貼、剽竊或抄襲。如有侵害他人權利或相關爭議之情事,
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所產生之法律
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主辦、執行單位無關。
(二)
參賽作品及其原始檔案之著作權仍屬參賽者所有,為推廣本活動效益與創意成果,
參賽者同意將該作品授權「臺北市政府」,同意「臺北市政府」將該作品不限時地
無償用於重製、公開展示、公開傳輸、改作及散布等,以達宣傳之效並協助提升參
賽者知名度。
(三)
經公告得獎之作品,得獎人同意自公告得獎時起將得獎作品及其原始檔案之著作財
產權讓與「臺北市政府」所有,得獎人除保有姓名表示權外,同意不行使其他著作
人格權,「臺北市政府」得就得獎作品為一切使用及處分行為,均不另行通知。
(四)
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五)
參賽作品均不退件。
(六)
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七)
凡參賽者不得以夫妻、子女、朋友或任何關係,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
行冒名頂替參賽之實;違者經查證屬實得由承辦單位依競賽辦法取消其參賽資格,
其觸犯法律應負之責自行承擔,與指導、主辦及執行單位無關。
(八)
經取消參賽資格者,於評選前,不列入評選;於評選後,入選者不發給各該獎項,
已領得獎項者,應繳回獎金、獎狀。
(九)
凡參賽者須簽署著作權讓與、著作權授權同意書,並將其掃描(或拍照)上傳至本
競賽活動網站(http://www.taipeixdesign.org.tw)。
(十)
參賽獲選作品之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主辦、執行單位擁有改作、重製、於
各類型態媒體廣告公開發表、刊印、公開展示等權利,均不另行通知並為不限期間
無償使用。
(十一)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團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不
得有其他異議。獎項由評審團視決議,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
但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十二)得獎者及其作品應配合主辦、執行單位進行相關展覽及宣傳推廣活動。
(十三)得獎者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負擔稅金。
(十四)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競賽辦法之各項規定,並同意臺北市政府及本活動主辦
單位取得參賽人之個人資料,並同意臺北市政府及本活動主辦單位處理、使用與市
政作為及本活動行銷有關之個人資料;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更改之,
並請隨時注意活動網站之公告,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十一、聯絡窗口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劉貴榕小姐
電 話:02-27458199轉574
E-mail:
kueijung_liu@tdc.org.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