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臺北設計獎
競賽辦法
一、活動目的
本競賽邀請全世界創意及設計工作者、設計科系師生、以及熱愛設計的人士,針對年度主題進行設計,透過設計美學的轉化,發掘創新的概念或是具有商機潛力設計,將臺北設計獎推向國際,與世界接軌,成為產業及設計師重要的交流平台。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贊助單位:易禧創意
三、競賽主題
彼此
You I
一座充滿感染力及適應力的城市,揉合新舊文化,百納全球觀點,讓設計發生在人群之間,由小地方慢慢擴大,懷著感恩的心,展開友善的雙臂,給對方一個真心地擁抱,串聯成一個群體,原來我們並不疏遠,因為設計,拉近了你我的距離,因為設計,走進彼此的生命裡。
四、參賽資格
由設計師、設計相關系所師生及自由創作者個人或團隊報名參加(團體報名以5名為限),以競賽主題為核心,進行相關設計,參賽件數不限。參加競賽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於報名前未獲其他競賽評比獎項。
五、參賽類別
(一)工業設計類
可供量產之工業產品設計,如消費性電子通訊產品、電腦及週邊設備、辦公室用品、照明設備、家居用品、家具、運動用品、衛浴設備、工業用品、醫療設備、交通工具、玩具、休閒設備、流行時尚產品等。
(二)視覺傳達設計類
以視覺作為溝通和表現的方式之平面設計,如年鑑類、宣傳小冊/目錄/傳單、封面/封套(書、雜誌或唱片等)、美術編輯(書或雜誌)、背景圖案、大型海報、壁畫、邀請函/賀卡/通知函、信頭/識別證、LOGO、海報等,不含數位、媒體、動畫、網頁等設計。
(三)公共空間設計類
供公眾使用之空間設計,如公園、學校、車站、停車場、候車亭、醫院、博物館、美術館、劇院、圖書館、運動館、文化中心、會議中心、展覽中心、廣場、公廁等。
六、參賽時程
活動時程 |
日期/時間 |
說明 |
報名開始 |
4月3日(二) |
|
報名截止 |
7月3日(二)臺北時間23:59(GMT+08:00) |
|
入圍名單公布 |
7月下旬 |
|
入圍者作品送件截止 |
9月21日(五),臺北時間17:00(GMT+08:00)前截止收件 |
寄送或親送作品至松山文創園區(臺北市110信義區光復南路133號),請註明台灣創意設計中心臺北設計獎工作小組收。
*本競賽以寄達時間為準
*親送者請由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553巷進入松山文創園區 |
決選評選 |
9月26日(三)
工業設計類
9月27日(四)
視覺傳達設計類
9月28日(五)
公共空間設計類 |
地點訂於松山文創園區(臺北市110信義區光復南路133號),前往參加決選者請由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553巷進入松山文創園區。 |
頒獎典禮 |
辦理時間另行通知 |
得獎名單於頒獎典禮當天並同時在網路上同步公布,辦理地點另行通知。 |
*上述時間地點會依照主辦單位實際情況有所調整,請以網路公布為主。
七、報名費用
本競賽免費報名參加
八、參賽程序
(一)報名方式
1.參賽者請至本競賽官網(www.taipeidaward.org.tw)取得個人帳號,依規定填寫報名資料完成後,系統將自動寄發「帳號確認通知」至報名者之電子郵件信箱。
2.
參賽者取得帳號後,可於報名截止日前,自行登入,進行上傳裱板檔案(工業設計類及視覺傳達設計類以2張為限、公共空間設計類以4張為限)。
3.
參賽者上傳裱板檔案,並於線上填寫問卷後,即完成報名程序,系統將自動寄發「報名成功通知」至報名者之電子郵件信箱。
註1:為使資料傳送無誤,請於報名時填入經常使用之電子郵件信箱,執行單位將以此信箱傳送比賽相關消息。
註2:上傳檔案一律為jpg檔案格式,尺寸小於800*600/1.5MB以下。
註3:作品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公司名稱或其他影響評選公正性之代號,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二)初選
為減少紙張油墨印刷以及郵寄空運的資源浪費,以e化平台進行收件及評選,參賽者無需寄送實體裱板。
(三)決選
皆採實體作品審查,詳細規定如下:
1.
工業設計類
(1)
繳交1:1或等比例縮小之精密模型,若為縮小之模型不得小於60*60*60(cm3)之總體積範圍。
(2)
作品資料光碟:作品資料光碟包含文字說明(300字以內)、簡報說明(檔案格式為ppt或pdf檔)、作品照片(2張為限)、設計者照片(1張為限)、作品模型規格(包含模型材質、模型長寬高及模型成本費用)。
(3)
繳交產品企劃書:產品企劃書包含A4尺寸,正反列印,含封面以5頁為限,總份數5份,可包含:產品目標對象、產品定位、預計售價、通路設定等資訊。
2.
視覺傳達設計類
(1)
繳交A1海報規格84.1*59.4(cm2),以2張為限。
(2)
作品資料光碟:作品資料光碟包含文字說明(300字以內)、簡報說明(檔案格式為ppt或pdf檔)、作品照片(2張為限)、設計者照片(1張為限)。
3.
公共空間設計類
(1)
繳交以1:1或等比例縮小之精密模型,製作長寬高限制在40*40*40(cm3)-100*100*100(cm3)之總體積範圍內。
(2)
繳交A1海報84.1*59.4(cm2),以4張為限。
(3)
作品資料光碟:作品資料光碟包含文字說明(300字以內)、簡報說明(檔案格式為ppt或pdf檔)、作品照片(4張為限)、設計者照片(1張為限)、作品模型規格(包含模型材質、模型長寬高及模型成本費用)。
註1:作品資料光碟中文字說明及產品企劃書請以英文為主,中文為輔。
註2:作品資料光碟中作品照片、設計者照片格式一律為jpg檔案格式,解析度為300dpi。
註3:作品資料光碟中作品模型規格目的為日後保險之用。
註4:為避免運送過程中損壞,請自行提供可容納作品的紙箱或海報筒等並包裝完善。
註5:入圍者作品請於9/21(五)臺北時間17:00(GMT+08:00)前親送或郵寄至臺北市110信義區光復南路133號,註明台灣創意設計中心臺北設計獎工作小組收即可。
註6:親送作品者請由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553巷進入松山文創園區。
註7:入圍者作品收件截止日期以寄達時間為準。
九、評選作業
(一)本競賽分為初選及決選2階段。
1.初選
為減少紙張油墨印刷以及郵寄空運的資源浪費,以電子化平台進行評選,評審團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作品檔案為依據,由三項競賽類別中各選出20件作品晉級決選。
2.決選
(1)
工業設計類以模型進行評選,視覺傳達設計類以A1海報輸出品進行評選,公共空間設計類以模型及A1海報輸出品進行評選。
(2)
簡報時間:10分鐘(含器材設定2分鐘,3分鐘簡報,5分鐘統問統答)。
(3)
簡報地點(暫定):台灣創意設計中心西201會議室
(臺北市110信義區光復南路133號)。
(4)
簡報形式:進入決選者以口頭或製作簡報進行作品說明。
(5)
注意事項:
i.
不克出席簡報者,可提供3分鐘以內之MPG檔案,並可輔以書面資料,評審將以此作為評分依據,入圍者需提前在9/21(五)臺北時間17:00(GMT+08:00)前將檔案以親送或郵寄至松山文創園區(臺北市110信義區光復南路133號),請註明台灣創意設計中心臺北設計獎工作小組收。
ii.
親送檔案者請由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553巷進入松山文創園區。
(二)評審標準
1.
工業設計類
初選線上審 |
評分項目 |
百分比 |
說明 |
創意 |
40% |
設計創意及原創性說明 |
設計完整性 |
40% |
競賽主題表現、設計完整及切題性 |
技術可行性及市場性 |
20% |
技術應用成熟度及市場接受度,並於未來1年內可實現量產之產品 |
決選實體作品審 |
創意 |
30% |
設計創意及原創性說明 |
設計完整性 |
30% |
競賽主題表現、設計完整及切題性 |
技術可行性及市場性 |
20% |
技術應用成熟度及市場接受度,並於未來1年內可實現量產之產品 |
模型精緻度 |
10% |
模型製作精緻度 |
簡報表現 |
10% |
充分表現作品設計概念之能力及簡報呈現技巧 |
2.
視覺傳達設計類
初選線上審 |
評分項目 |
百分比 |
說明 |
創意 |
40% |
設計創意及原創性說明 |
美感 |
30% |
設計的美感與構圖、技巧 |
設計完整性 |
30% |
競賽主題表現、設計完整及切題性 |
決選實體作品審 |
創意 |
30% |
設計創意及原創性說明 |
美感 |
30% |
設計的美感與構圖、技巧 |
設計完整性 |
30% |
競賽主題表現、設計完整及切題性 |
簡報表現 |
10% |
充分表現作品設計概念之能力及簡報呈現技巧 |
3.
公共空間設計類
初選線上審 |
評分項目 |
百分比 |
說明 |
創意 |
40% |
設計創意及原創性說明 |
設計完整性 |
40% |
競賽主題表現、設計完整及切題性 |
技術可行性 |
20% |
技術應用成熟度 |
決選實體作品審 |
創意 |
30% |
設計創意及原創性說明 |
設計完整性 |
30% |
競賽主題表現、設計完整及切題性 |
技術可行性 |
20% |
技術應用成熟度 |
模型精緻度 |
10% |
模型製作精緻度 |
簡報表現 |
10% |
充分表現作品設計概念之能力及簡報呈現技巧 |
註:不克出席簡報者,評分項目中的「簡報表現」將以影片檔案取代。
十、獎項
(一)
工業設計類
獎項 |
名額 |
獎金 |
獎狀 |
獎盃 |
(1)金獎 |
1名 |
50萬(含稅) |
獎狀1紙 |
獎盃1座 |
(2)銀獎 |
1名 |
30萬(含稅) |
獎狀1紙 |
獎盃1座 |
(3)銅獎 |
1名 |
15萬(含稅) |
獎狀1紙 |
獎盃1座 |
(4)優選 |
3名 |
各5萬(含稅) |
獎狀1紙 |
|
(5)佳作 |
14名 |
獎狀1紙及模型補助費8,000元 |
(二)
視覺傳達設計類
獎項 |
名額 |
獎金 |
獎狀 |
獎盃 |
(1)金獎 |
1名 |
35萬(含稅) |
獎狀1紙 |
獎盃1座 |
(2)銀獎 |
1名 |
20萬(含稅) |
獎狀1紙 |
獎盃1座 |
(3)銅獎 |
1名 |
10萬(含稅) |
獎狀1紙 |
獎盃1座 |
(4)優選 |
3名 |
各5萬(含稅) |
獎狀1紙 |
|
(5)佳作 |
14名 |
獎狀1紙 |
(三)
公共空間設計類
獎項 |
名額 |
獎金 |
獎狀 |
獎盃 |
(1)金獎 |
1名 |
50萬(含稅) |
獎狀1紙 |
獎盃1座 |
(2)銀獎 |
1名 |
30萬(含稅) |
獎狀1紙 |
獎盃1座 |
(3)銅獎 |
1名 |
15萬(含稅) |
獎狀1紙 |
獎盃1座 |
(4)優選 |
3名 |
各5萬(含稅) |
獎狀1紙 |
|
(5)佳作 |
14名 |
獎狀1紙及模型補助費8,000元 |
註:前述工業設計類及公共空間設計類獲佳作者,每組提供模型補助費新台幣8,000元整。
十一、注意事項
(一)
關於參賽者
1.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退件。
2.
參加競賽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於報名前未獲其他競賽評比獎項。
3.
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圖文資料,作為日後報導與展示之用。
4.
為維護參賽者之智慧財產權,建議入圍者繳交作品前,先自行申請專利。
5.
本中心提供智慧財產權輔導,輔導辦法及機制將另行公布於網路上。
6.
寄件作品為參賽作品,請自行負責繳納通關時所產生之所有費用。
(二)
關於得獎者
1.
得獎者請自付參加頒獎典禮之旅費及來台簽證等相關費用。
2.
得獎者於公告得獎2年內,獲獎者及其作品應配合參加相關展示活動。
3.
本競賽所有獲選之作品,及所產生的圖片、說明文字及作品等,臺北市政府有權以主辦單位名義,進行公開展覽、宣傳及出版等活動。
4.
得獎者之獎金或獎品金額在新台幣20,000元(含)以上者,須依稅法規定扣除10%之所得稅(其他國家參賽者須扣除20%之所得稅)。
5.
寄件作品均不退件,作品所有權均歸屬於臺北市政府。
(三)
資格取消
1.
報名繳交裱板檔案經人檢舉或告發標示創作者姓名、公司名稱或其他影響公正性之代號,將會取消入圍資格。
2.
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報名前已獲其他競賽評比獎項,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及獎座。
3.
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及獎座。
4.
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及獎座。
(四)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執行單位得隨時修正,並公布於官網。
十二、聯絡方式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2012臺北設計獎工作小組」
聯絡人:蕭宇伶小姐
電話:02-2745-8199分機573
電子信箱:karen_hsiao@tdc.org.tw
傳真:02-2745-8306
地址:臺北市110信義區光復南路133號(松山文化創意園區地圖位置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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