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 -2012 驚豔鳳梨果香之美」攝影比賽


2012 驚豔鳳梨果香之美」攝影比賽

活動主旨

嘉義縣民雄鄉、大林鎮與竹崎鄉內,田園山色美不勝收,

往往吸引許多喜好攝影的夥伴來到此地取景。有鑑於此,為捕捉嘉義鳳梨果香鄉田園之美、展現在地人文風情,期望透過攝影者的鏡頭加以捕捉本地的人文采風、生活影像、民宿與農園風情。

攝影主題

以嘉義鳳梨果鄉:民雄、大林與竹崎等地之在地與鳳梨相關的人文風情、田園山色、節慶活動、自然景觀生態與特色民宿等,亦或能充分代表本地其他人文風情景觀之美與感動為徵件題材。

主辦單位

指導單位: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嘉義縣政府

主辦單位:英二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作品規格

(一)作品以正片、負片或數位格式拍攝皆可,畫素需達600萬畫素(含)以上,解析度達300dpi,並一律沖洗成6x86x8.5英吋之彩色照片,報名張數每人限六張。

(二) 作品必須單張不連作,不得畫線、留邊、護貝、疊片、裱框、格放或人工加色彩繪,不得以任何軟體影像合成、增加或減少畫面任何元素。

(三) 報名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不予退件,請另行拷貝留存。

報名辦法

(一) 請於活動blog: http://chiayipineapple.blogspot.com/下載此份簡章,填寫報名表後,連同作品(實體照片、作品jpgtif-光碟)、著作財產權同意書一併寄出。

(二)報名作品必須包含報名表及參賽作品,請確實填寫報名表格及簽署著作財產權同意書,並將報名表黏貼於每張作品背面(每張作品請務必張貼,若因為標明清楚而造成作品遺失或作者認定困難,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三)參賽作品請以厚紙板自行完封包裝,若因包裝不當造成作品毀損之情形,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101420日止(參賽作品一律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活動收件地址,郵寄者以郵戳時間為憑)

收件地址

40667 台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834樓之2

英二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請於郵件信封著名參加「2012驚豔鳳梨果香之美」攝影比賽)

評審方式

預計於徵件截止後,邀請3位攝影專家進行公開評選,報名作品恕不退件。

(一)  評選原則:

    以意念與主題表達(20%)、創意(20%)、技巧(20%)、構圖(20%)、光影(20%)。

獎項

第一名:12千元之等值獎品

第二名:8千元之等值獎品

第三名:5千元之等值獎品

佳作兩名:1,000元之等值獎品

得獎公布

1101年五月中將公布於活動部落格與FaceBook

   【鳳梨果香、嘉義優鮮、好幸福~部落格】http://chiayipineapple.blogspot.com/

   【鳳梨果香、嘉義優鮮、好幸福~FaceBook

    FB搜尋【鳳梨果香、嘉義優鮮、好幸福】

參賽規則

1.   凡攝影愛好人士皆可參加,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著作財產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且不得翻拍拷貝、電腦改色重製等。

2.   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

3.   報名時請確實填寫報名表格及簽署著作財產權同意書(參附件),作品背面應粘貼『2012驚豔鳳梨果香之美』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資料不全不列入評選,不得有異議。

4.   前三名獎項每人限得壹獎(可與佳作重複乙次),若作品未達到評審標準得從缺,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5.   得獎作品之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參賽者報名起歸屬指導/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及本計畫所有。得獎作品,指導/主辦單位享有全部或局部編輯使用於計畫相關應用(例如:文宣、產品等)之著作使用權,不另給酬,參賽者亦保有作品使用權。

6.   參賽者視為認同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者,不列入評審,得獎作品如經檢舉屬實,取消該獎位(獎位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項。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7.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主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項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官方網站: http://chiayipineapple.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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