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為展現保安宮宗教建築與民俗活動之美,提倡攝影風氣,推廣全民攝影藝術水準。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保安宮
三、承辦單位:財團法人保生文教基金會
四、收件日期:101年4/10日起至4/18日止,作品以封套裝好,註明「參加攝影比賽作品
件」,送交保安宮圖書館,或以掛號郵寄,郵寄時請仔細包裝以免作品受損(郵戳以4/18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五、收件地址:財團法人台北保安宮附設圖書館
地址:台北市大同區哈密街61號
六、參加資格:凡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報名參加,每位參賽作品限10張,且前3名每人限得一獎。
七、題 材:以大龍峒保安宮為拍攝主題,詮釋建築、廟會活動、信仰、民俗、人物等層面,並能展現寺廟文化、傳達人文關懷與景物之美為宗旨。
八、作品規格:光面相紙8×12吋彩色或黑白照片(無需繳交底片)。傳統或數位相機之作品皆可參賽,數位攝影作品請以1,000萬畫素以上之相機拍攝,規格為JPG或TIFF檔,照片背面貼妥報名名條(名條格式請詳見網站下載),
並請註明為傳統或數位相機拍攝。作品不得裝裱、加色、格放或電腦合成,連作不收,且需為未曾公開發表、參賽之作品。凡得獎作品,一般相機須交付135底片;數位相機須交付原始數位圖檔。前3名得獎者須另繳交放大16×20吋的得獎作品(請於本宮指定時間內繳交),以利展覽用,得獎作品由本宮永久留存。
九、作品評審:徵選之作品由本宮聘請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辦理作品評審。
十、獎 勵:(活動獎項視參加人數多寡增減之)
金
牌
獎 |
一
名 |
獎狀乙紙、獨得獎金20,000元 |
銀
牌
獎 |
二
名 |
獎狀乙紙、各得獎金
10,000元 |
銅
牌
獎 |
三
名 |
獎狀乙紙、各得獎金
8,000元 |
佳
作
獎 |
三十名 |
獎狀乙紙、各得獎金
2,500元 |
紀
錄
獎 |
若干人 |
獎狀乙紙、各得獎金
2,500元 |
十一、得
獎:101年4月24日公佈得獎者,並以專函通知頒獎表揚。得獎作品於4/28∼5/1於保安
宮圖書館展出。未入選作品於5/2∼5/8,請持身份證明至圖書館辦理退件(休館日
暫停),逾期恕不負保管之責。
十二、附 則:
(1)本活動得獎人為著作人,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得獎人並授權本宮使用該著作,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本宮有在任何地點、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得獎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不須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2)請詳填攝影比賽名條,並貼於每一作品背面右下角,才算完成活動報名手續。
(3)參加本活動一經評審入選者,不得自行放棄且視為同意遵循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
(4)繳交作品時,須附上個人身份證影本一份,且繳交作品以一次為限,恕不受理分次送件。
(5)本實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本宮決議修改公佈之。
(6)依財政部規定,得獎獎金在參仟元以上者,代扣繳10%稅金。
※
廟會活動建議拍攝時間:梁皇寶懺法會(農曆12月6日~12日)、民俗藝術節、中元祭(農曆7月14日~15日)、祈安植福禮斗法會(農曆8月10日~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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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詢電話:TEL /
02-25951676轉圖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