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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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本徵件票選活動之參賽者,其上傳本活動照片必須為原創,禁止抄襲、複製他人作品,凡涉有侵害他人之著作權之照片,經雄獅旅遊發現或第三人檢舉並證實,主辦單位得不經通知有權立即刪除照片,並取消參加本活動資格,且一切法律責任由上傳者自行負責。若上傳照片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第三人檢舉有疑義者,主辦單位得不經通知亦可立即刪除之,參加本活動者不得向主辦單位要求任何權利。 |
2、 |
上傳本活動照片不得有,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之內容,若有違反者,主辦單位得不經通知立即刪除照片,並取消參加本活動資格。 |
3、 |
參加本活動者同意遵守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相關規定,如有違反者,主辦單位得不經通知立即取消參加本活動資格。 |
4、 |
參加本活動者同意上傳作品得供主辦單位於本活動之相關廣宣物露出,本活動屆滿後本項效力亦同。 |
5、 |
主辦單位活動小組將於活動結束後統一處理中獎通知、確認及贈品寄送相關事宜。 |
6、 |
主辦單位僅會以網站公告、電子郵件、電話三種方式通知中獎訊息,請活動參與者密切注意網站公告。 |
7、 |
本活動結束後,凡活動得獎者,將會先行收到主辦單位活動小組寄出的中獎通知,請依信件內容並於指定時間前回覆個人基本資料進行得獎資格審核,若審核後確認資格無誤,即會進行得獎公告。 |
8、 |
得獎名單公告後,主辦單位活動小組將透過您回覆的e-mail信箱進行得獎連繫,若個人資料不齊者或有誤者,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2012/04/13前若未如期回覆完成領獎確認手續,則視為得獎者放棄得獎權益,亦不再進行得獎名單遞補。 |
9、 |
若有惡意以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比賽結果者或有違法之行為者,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加本活動資格及得獎資格,並得追回獎金獎品。 |
10、 |
對於透過任何不當程式進行大量資料發送者,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加本活動資格及得獎資格,並得追回獎金獎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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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參加本活動上傳照片的過程中所產生的任何成本及花費,例如註冊費及ISP連線費等,主辦單位不需負擔任何義務及責任。 |
12、 |
參加本活動者應保證所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取消參加本活動資格及得獎資格。且如有致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受有損害,亦由參加本活動者負擔賠償責任。 |
13、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本活動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本活動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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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主辦單位保留照片文字之作品審核及活動辦法、活動內容修改之權利。 |
15、 |
本活動所有抽獎與兌換贈品,僅限郵寄至台、澎、金、馬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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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獎項以實物為準,不得指定顏色或款式,且恕得獎人不得折換現金或其他物品,不指定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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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依所得稅法規定,此機會中獎之獎項價值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獎品價值總額超過NT$20,000,必須代扣10%中獎獎金稅額(若為外籍人士或居住中華民居住未滿183天者為代扣15%中獎獎金稅額)。若得獎人經主辦單位通知拒絕繳納代扣稅額,視為得獎者放棄得獎權益,亦不再進行得獎名單遞補。 |
18、 |
雄獅旅遊及其關係企業員工將不具本活動參與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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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若在活動舉辦期間有任何問題,請透過e-mail方式與雄獅旅遊活動小組(
mkt@liontravel.com )連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