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發現開南之美 攝影比賽
一、比賽宗旨:
為呈現開南之美、發掘開南校景特色,促進開大師生及高中學子對開南校園之熱愛與關懷,藉由捕捉校園中人事時物的豐富變化,更加了解開南之美,提升校園藝文風氣,舉辦「第三屆發現開南之美」-
2011開南大學校景攝影比賽。
二、比賽日期:
即日起至101年2月20日(一)
三、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開南大學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協辦單位:開南大學招生事務部、各(院)系
四、參加資格:
高中組:
參賽者得為全國公私立高中職〈含進修部〉之在校生為主要活動對象,得個人或組隊參加,組隊每組人數以1~3人,作品需為未發表之原創性作品。聯合創作者須指定代表人,以上參賽者每位須附可證明身份的相關文件(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開大組:開南大學全校學生、教職員共同參與(個人或團體不限),參賽者須附可證明身份的相關文件(學生證或教職員証正反面影本)。
五、比賽辦法:
以開南大學校園景物、校園人文風貌、校園活動為主題,如開南新公園、健促系空中療癒花園、社團博覽會、校園迎新活動、校慶等皆可做為取材範圍,透過攝影鏡頭表現開南校景獨特風采,拍攝時間需在100年1月1日後,且未曾公開發表者。
● 參賽作品每人(團隊)投稿件數不限,但每人(團隊)得獎數以最佳成績作品二件為限。
六、作品規格:
1.報名簡章一份
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請親筆簽署
2. 照片(浮貼於參賽作品表格上)五份
攝影作品一律沖洗為5x7吋彩色相紙之完整照片五張,浮貼於參賽作品表格中,並填妥表格內相關資料(請用電腦打字;字型—中文字型請用新細明體,英文請用Times
New Roman,字體大小12pt)
以100~300字文字介紹該景點。
3.光碟片
(1)報名簡章電子檔
* 請以word系統、電腦打字
*檔案命名方式為「○○高中(職)/系_作者姓名_報名簡章」
(2) 參賽作品電子檔:
* 請以word系統、電腦打字
*檔案命名方式為「○○高中(職)/系_作者姓名_作品名稱」
(3)照片(請附原始檔,勿插入word)
*底片(正片、負片)或數位不拘,數位請以800萬畫數以上之數位相機拍攝,照片之原始檔案大小為2000×3000dpi以上規格之JPG或TIFF檔,不得使用影像軟體製作影像合成照片。
*檔案命名方式為「○○高中(職)/系_作者姓名_作品名稱」
●
每件作品請交報名簡章一份、參賽作品五份(沖洗5x7吋彩色照片五張浮貼於表格中)及光碟片一份,若有二件以上作品,請分開填寫報名簡章、參賽作品及光碟片。
七、交件方式:
高中組:
即日起至2012年2月20日(一)止(郵戳為憑)。請將下列文件裝入信封袋中,寄至桃園縣蘆竹鄉開南路1號信封上請註明「第三屆發現開南之美
攝影比賽」收。
1. 報名簡章
2. 參賽作品五份(浮貼五張照片)
3. 光碟片
4.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開大組:
即日起至2012年2月20日(一)下午16:00止,親自至學務處課指組(N101)繳交
1. 報名簡章
2. 參賽作品五份(浮貼五張照片)
3. 光碟片
4. 學生證或教職員証正反面影本
●
請務必確認交件資料正確無誤,若不合格式者視同棄權
八、評選辦法:
(1)創意、情感表現、呈現技巧、內容深度50%
(2)攝影內涵、構圖
50%
◇由主辦單位聘請校內教師及主管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審。
九、獎勵辦法:
高中組
第一名(1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狀乙紙。
第二名(1名):獎金新台幣陸仟元、獎狀乙紙。
第三名(1名):獎金新台幣參仟元、獎狀乙紙。
優選(2名):獎金新台幣貳仟元、獎狀乙紙
佳作( 10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壹仟元、獎狀乙紙。
開大組
第一名(1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狀乙紙。
第二名(1名):獎金新台幣陸仟元、獎狀乙紙。
第三名(1名):獎金新台幣參仟元、獎狀乙紙。
優選(2名):獎金新台幣貳仟元、獎狀乙紙
佳作( 10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壹仟元、獎狀乙紙。
●比賽作品未達水準者,獎項得以從缺。
十、得獎公佈:
1 評選結果將於2012年3月5日公佈於開南大學網站首頁
http://www.knu.edu.tw
2
評審結束後,將以電話個別通知得獎者,並於十二週年校慶舉行頒獎典禮及攝影展。
十一、注意事項:
1.參賽文件及作品未於期限內繳交齊全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恕不接受補件,亦不予退件,請自行留存底稿。
2.參賽作品如涉有抄襲、或侵犯智慧財產權者,經認定屬實,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追回以頒發之獎金及獎狀,並由參賽者(團隊)自負法律責任。
3.得獎作品若經查證不符本活動之各項參賽規定或個人資料填報不實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
4.參賽作品之完整著作權均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擁有篩選潤飾參賽者文章、照片的權限。
5.主辦單位有參賽作品使用及宣傳權利,例如出版相關文宣、展覽、公開發表、重製...等相關權利,不另計酬。
6.個人或團隊可重覆報名,不限件數,但每人或團隊得獎數以最佳成績作品二件為限。
7.參加比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8.主辦單位保留本活動競賽規則、評審作業與評審標準等最終修改及認定的權利。本辦法若有未訂事宜,得依相關法令及規定辦理,得隨時修正之。 |